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1/15 14:24:56瀏覽423|回應0|推薦0 | |
一、修法七合一: 二、兩年選一次: 也就是說,未來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會採隔2年交錯方式辦理,101年舉行總統、立法委員選舉,103年舉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不再會年年有選舉。 三、調任期配合: 縣(市)長任期將延長1年又5日;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任期延長9個月又24日;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任期則會延長4個月又24日,而臺北市里長任期將會縮短22天。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