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5╱中華日報╱南市要聞╱姚正玉
高思博提24勞工福利政策
記者姚正玉╱南市報導
第二選區立委候選人高思博關心勞工權益,昨提出二十四項勞工福利政策,高思博強調,勞動政策應成為產業發展的領航力量,而非阻礙產業轉型調整的政策工具。
選戰進入最後關鍵,高思博也提出勞工福利政策再度爭取府城勞工朋友的支持,他表示廿四項勞工福利政策包括強化勞工的協商和參與能力、因應市場環境的變化、提升勞動生活的品質三大原則,具體主張如下:
一、尊嚴勞動的概念納入國民教育。
二、提高勞保年金給付,絕不低於國民年金發放基準。
三、延長勞工退休年齡,保障退休生活基本所得。
四、勞工職業訓練費用可扣抵所得稅。
五、修法保障非典型勞工權益。
六、提高失業給付水準,延長失業給付期間。
七、保障教師與公務員參加或籌組工會的權利。
八、鼓勵勞資誠信協商,簡化罷工法定程序。
九、設置勞工權益基金,勞動法庭專責化。
十、鼓勵學校與企業合作,教學與職場需求接軌。
十一、職業工會得負責技能檢定及職業證照認證工作。
十二、建立政府與民間組織諮商勞動問題機制。
十三、降低勞工職災率至千分之五以下。
十四、鼓勵勞資協商降低法定工時。
十五、外勞引進由各行業勞、資、政三方對話決定。
十六、協助工會團結與改革。
十七、勞資與政府三方諮商基本工資。
十八、降低失業率至3%以下。
十九、保留公共服務就業機會給弱勢勞工。
廿、國公營事業民營後,應設勞工董事。
廿一、工會教育經費法制化。
廿二、企業內工會組織得擴大組織範圍。
廿三、企業工會組織團結化。
廿四、推動產業別之勞資對話機制。
高思博表示,他的勞工政策秉持產業民主理念,推動勞資協商與對話機制,目的是促進勞資雙贏共同成長,分享經濟成果,並建立具保障性與競爭力的勞動市場,提升全體國民勞動生活品質。
本文章轉載自高思博部落格 http://youcute.com.tw/pospo/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