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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 00:34:35瀏覽2270|回應0|推薦0 | |
2008-01-04╱中華日報╱南市要聞╱姚正玉 立委候選人高思博昨出面捍衛學者尊嚴 澄清對手賴清德對其學經歷的不實指控,並反要求賴清德公布學歷證明、醫師證明,且直接回答究竟是否被檢調單位列為口腔健康法弊案的被告。 高思博昨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賴清德在市選委會的公辦政見會上對其提出不實指控與抹黑,指其升等不是靠實力,他並出示2004年由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的申請,並於2006年獲得通過的論文,他強調,申請升等係以國外論文,論文名稱為The legal profession as an intermediary : A Framework for Lawyers in Society,該篇文章刊登於Legal Ethics學術期刊,2004年summer,Volume 7,Part 1,p.39-53。 高思博表示,他向市選委會登記經歷為副教授,有副教授證書為證,至於文宣上出現的教授稱呼,是一般人的通稱,就如同賴清德委員沒有執業當醫師已經超過十年了,卻還在文宣上自稱是醫師,是同樣的道理。 高思博指出,賴清德先生質疑高思博的學歷有問題,經歷不實在,那麼他也要請賴清德提出證明,證明自己的哈佛大學碩士沒有造假,證明自己是那一個等級的醫師,是實習醫師、住院總醫師還是主治醫師。 高思博說,賴清德肯定其一屆立委表現的確優秀,可見他一屆勝過賴清德三屆的表現是事實,而賴清德自稱2007年獲得澄社推薦,事實上澄社推薦的二十四名當中並沒有賴清德,賴清德涉及公然說謊。政治人物應以誠信為原則,賴清德既然承諾在公辦政見會將回答口腔健康法弊案質疑,卻又不願正面回答是否已被列為被告。 至於賴陣營指控高家經營的倫飛公司,高思博表示,賴陣營提控高家掏空公司的說法根本沒有事實根據,萬一因此造成股價下跌,影響公司聲譽,股東權益及投資人權益,倫飛公司將可以提出告訴,希望賴清德陣營要指控之前必須提出有力的證據。 關於其出任家族企業監察人的部分,高思博說,選舉公報中並沒有規定所有擔任的職務都必須登載,因而根本沒有其登載不實的問題。賴清德陣營不該用這種混淆不清的手法打擊對手,也不應該把別人的家人牽扯到選舉內,希望賴清德能與他進行一場「男子漢」的對決。 本文章轉載自高思博部落格 http://youcute.com.tw/pospo/index.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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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