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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同意權審查] 賴英照:中華民國當然存在
2007/09/23 03:40:37瀏覽182|回應0|推薦0

2007-09-21中華日報2要聞傅希堯

賴英照:中華民國當然存在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賴英照昨(廿)日指出,中華民國當然存在,「存在的東西,有人不承認,就是漠視事實」,而我國以非國號名義加入國際組織過去有先例,可視個案情況考量,但大法官會議過去從未做過可藉修憲改國號的解釋。 

  立法院昨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長、副院長同意權案,立委高思博詢問,以台灣名義代替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是否涉及變更國號?可否藉「修」憲改國號?賴英照表示,我國國號為中華民國,憲法為中華民國憲法,可見中華民國存在,毫無問題,但台灣參與世貿組織與亞洲銀行等國際組織,均非以國號參與,可見需以何種名義參與國際組織,應視個案而定,但有關國號更改可否藉修憲處理,大法官過去則從未解釋過。 

  林鴻池詢問時表示,司法院負責審議政黨解散事項,游錫堃提案將正常國家決議文中加入正名為台灣國,一旦通過恐涉及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是否屬於違憲的政黨行動,應該解散?賴英照指出,政黨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憲法增修第五條,賦予大法官審理政黨解散案件的權力,但程序上要先由主管機關認定,大法官不會主動介入,否則會越俎代庖。 

  立委賴士葆詢問時指出,總統陳水扁身為國家元首,卻公然聲稱中華民國是「啥米碗糕」,明顯有污衊國號違憲之虞,但包括賴英照等現任大法官,都不講話,分明「司法權讓政治力公然介入」。賴英照指出,「我知道有人有這個感受」,但若這屬政治言論範疇,基於言論自由,誰都可以發表相關談話,司法受理案件皆採不告不理原則,目前未有人提釋憲。

本篇文章轉自 博士博 YouCute部落格  http://www.youcute.com.tw/Pospo/index.aspx?act=article&aid=10817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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