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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位對的合夥人
2007/05/11 00:15:53瀏覽316|回應0|推薦5

我個人覺得經營婚姻如同經營企業公司一樣,兩個看對眼的人(男人與女人)在合法的型式下領取營業執照(法院許可的結婚證書),話說,在亞洲地區,通常主男人的角色如同在公司職等裡的董事長(制定經營策略的總指揮者),而女主人則是擔任如總經理般的角色(管理內外大小事),而公司是否營運得當得靠全公司上下齊心努力,而不是單靠個人的力量,然而,有很多老闆(男主人),卻只是一眛希望馬兒(公司)好卻不給馬兒吃草(沒有同等付出其愛心與努力),另一方面,有些素行不良的董事長,或許是因為他們的日子過得太爽的原故,他們經常是身心上爽過了頭而常常在外邊拈花惹草,久而久之,這些大老闆終究沾染了不該有的惡習,顯然,這樣的公司,時間一久當然會經營不善囉!最後,公司終於倒閉了,這也是我們常常可以預見的結果。

還有另一種情況,則是有些公司的總經理(女主人)並不是一個會好好努力的員工,有可能好吃懶做或是心不在公司經營上,這使得所有的大小事務皆由董事長親自處理,久而久之,董事長也身心疲乏了,身體累了,心也累了,到最後,這樣的公司也肯定支持不了多久。

而以上這兩種主要類型,最大的受害者莫過於新進的員工們(孩子們),這些人在矇矇懂懂的時候,他們最需要在上面的人努力提攜與引導,可是偏偏董事長與總經理這時候都不知道在瞎搞些什麼,使得猶如一張白紙的他們,若想要使自己成長的更好,他們也只能靠自己運氣來慢慢摸索,然而,這世界的誘惑與邪惡卻是那麼的多,往往很多新人還摸不清正確的方向,反而已經誤入歧途了,等到董事長與總經理發現問題時,這時候不幸的事有可能都已經發生了,而悔恨與責難都已經不能改變公司營運每況愈下的事實。

因此,經營婚姻如同找人合夥開公司,最幸運的人,是雙方都找到對的人,彼此相親相愛,相互鼓勵與互相幫助,而非常倒楣的人則否,其原因有可能是老闆或總經理,在其中一方有某種性格上殘缺或生活太懶散的問題所致,因此,戀人真心相愛的結果不是婚姻,最終目的也不是領取執照(結婚證書),其實婚姻只是人生的另一個開始而已,換言之、在兩個不同家庭背景、信仰思想、教育水平、生活習慣,價值觀....等等的情況下所組成的雙人組合,因此,在剛開始都會有蜜月期(它非常短暫猶如流星劃過天際般,稍縱即逝),接下來就是磨合期(歷經多重磨難,三、五年是大有人在,在此期間有可能養成了不少美德(愛,包容,寬恕,贊美,信任),也有可能造就更多的仇恨(妒嫉,暴力,批評,謊言)),再接下來是淡而無味期(它至少二十年,之中兩人已沒有戀愛般激情,然,彼此卻得學習自我控制以拒絕許多外界的色誘),最後纔是圓滿期(兩人和和美美的平順至白頭到老到死)。

總之,婚姻關係只是一個多重(人生)問題的開始而已,它並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事情,如同在有限的生命中,我們找工作或經營公司所投資的心力與時間都是一輩子的事,尤其人生苦短,所以在我們剛開始找對象就得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若是因為兩人長期不合而離婚,這對於每一位付出愛的家庭成員,其傷害是久遠的,假如你發現自己的心態並沒有準備好,那麼,或許你就不應該輕易嘗試婚姻,因為婚姻幸與不幸其影響所及絕對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已。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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