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人間最可恥的罪行: 性侵害
2007/08/04 23:26:12瀏覽583|回應1|推薦7












養女兒真的很不容易
尤其是在這樣知人知不知心的年代
當父母親的特別是當媽媽得無時無刻地小心翼翼的保護女兒
若是女兒沒有得到父母的保護想要平安長大的真的很不容易

---
性侵,是可恥的罪行
【聯合晚報╱社論】

今天報紙版面上,性侵害的新聞佔據不少版面。其實,認真講,哪一天性侵事件少過呢?
根據估算,台灣一年的性侵事件約在六千件左右,然專家都認為這數字太保守,因為性侵事件涉及親人、好友的犯案比例不低,基於家醜不外揚,或所謂顏面問題,
常常私下解決,因此「黑數」一定很高。有的專家甚至大膽預估,可能每年高達兩萬件以上!


從六千到兩萬,差距不可謂不大。但就以六千件為例,情況便非常驚人了,換算下來,每天幾乎發生近二十件。多數被性侵對象是女性,是稚齡兒童,少部分是青少
年男性。一旦遭逢性侵傷害,其陰影常常是一輩子難以擺脫的。性侵罪犯之所以可惡,就在於他們逞一時之快,卻在受害者身上留下終身難以彌補的陰霾,誰曰不可
誅!


性侵罪犯常挑弱勢女性下手,靠的是欺負她們不敢反抗,或不懂反抗。像今天報載北縣一家安親班男老師長期性侵班上女童,就是極可惡的典型例子。女童不懂事,
被性侵後,又恐懼於男老師的恐嚇,不敢告訴父母。試想,這些孩子的心靈在這段期間,是多麼的痛苦!她們稚嫩的心靈裡,對表面道貌岸然,背地卻醜陋無比的成
人世界,又是怎樣的一張扭曲圖像啊!


另一樁性侵案,雖發生在美國,不過醜聞男主角是台灣人,依舊很令我們難堪。一位吳姓旅美博士級的台僑,藉著朋友對他的信任,在自己居住的社區內,多次性侵
朋友女兒得逞。當地檢察官起訴其罪狀時,痛斥他刻意經營關係,取得信任,再對朋友的年少女兒下手。那位檢察官說得痛切:「女兒被強暴已經很難過,知道是朋
友下的手更糟糕」,因為,這罪行,會摧毀人性最良善的本質,會把人與人之間該有的基本信任關係,徹底貼上「猜疑與灰心」。這名吳姓台僑即使坐牢一百年,又
能換回多少受害者對人生的信心呢?


性侵,絕對不能視為小犯罪,一個受傷害的心靈,日後很可能帶著灰暗意識待人處事,其後續陰暗的效應,一生都未必會舒緩。法律必須對性侵事件,採取負責的懲處。台灣社會也一定要對下一代,重新教育保護自己身體的權利意識。


【2007/08/03 聯合晚報】
--

本來是一件美好的事,但是,一旦找錯對象、用錯方式
那就會變成了卑鄙下流的事情了

--
性侵外孫女 砸女兒婚姻
【聯合報╱記者楊昌林、熊迺群、江健男/連線報導】

彰化縣一名七十多歲老翁,涉嫌長期要求國小一年級的外孫女幫他口交達一百多次,昨天被台中市警五分局逮捕,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這件隔代性醜聞事件,女童的父親今年初才得知,曾帶著女兒向岳父興師問罪。


老翁起先否認,但因小女孩哭著指訴歷歷,女婿氣得臭罵老岳父「死老猴」,雙方鬧翻臉,從此拒絕往來,女童的父母還因此鬧得離婚收場。


警方調查,老翁住在台中市的女兒、女婿白天都須外出工作,去年九月起把已達入學年齡的小女兒送交住彰化的岳父照顧。


老翁在外孫女放學回家後,先幫她洗澡,後來趁機教她一些猥褻動作,逐漸變本加厲,自己也脫光衣服,要求孫女用舌頭舔他的陽具。


小孫女剛開始以為好玩,阿公要她舔陽具時,才覺得惡心,不願配合;但在阿公嚴厲的斥責下,不得不從,自此悶悶不樂。


據調查,老翁還要求小孫女從頭到腳趾都要舔,老翁樂此不疲,與孫女親密接觸一百餘次,致使孫女身心嚴重受創。


小女孩今年初寒假過後,哭鬧著不到外公家,她的父母發覺不對勁,盤問始知小女兒遭外公「欺負」。夫妻為此鬧到離婚,女兒歸爸爸監護。


【2007/08/04 聯合報】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jtsai&aid=1136973

 回應文章

好命公主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真可恥
2007/08/05 10:35

我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尤其是爺字輩的性侵孫女....都會感到陣陣噁心

還有強暴犯對受害者性虐的....也讓我氣到極點

真希望那些變態的男人全死光

台灣的法律對強暴犯的刑罰太輕了.....才會造成這些變態一犯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