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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29 18:21:13瀏覽413|回應0|推薦5 | |
臺灣神辦案:
第一神: 陳義雄案: 可以從TVBS找到一節他發言批扁的影片,骨灰拿去化驗,東拉西扯扯到唐XX槍枝,最後,就是陳義雄畏罪「倒插漁網自殺」───當然,唐守義逃往國外,槍枝沒找到,彈道不知道,就只有一圓圓的禿頭在路邊監視器出現過(陳義雄長形臉,硬被指為此人),還有「據說已經燒掉的遺書」,還有背後有一隻槍桿子頂著認罪的家屬錄影(說到這,侯友宜,我永遠不會原諒你這個王八蛋!)。總之,什麼都沒有,就只有一堆可以笑一百年的「犯案動機」和「犯案經過」。
第二神: 李雙全/李泰安殺死陳氏紅琛詐保案。 什麼都沒有,只有檢察官的小說。沒有半點物證,連人證都莫名其妙。 好笑的是,李雙全若灌醉陳氏紅琛,幹嘛還要搞軌?讓醉醺醺的她「跌落鐵軌」不是更方便?被抓到的風險更小?檢察官為了要栽贓他搞軌,還煞有介事的作了「國中物理實驗」,結果咧?證明了根本就是「不可能」!可他們契而不捨,掰了又掰。連驗屍報告中的「酒測」都拿出來掰。結果呢?人家醫院說了。屍體暴露在外2小時以上,產生那麼多的酒精值(1.25mg/L),是正常的。也就是說,那是死後產生的酒精。但他偏要說那是李雙全灌給陳氏紅琛的。可我們的法官,不知道賺了多少外快,就是在所有罪證都沒有的情況下,判李泰安協助謀殺。(而人民呢?看人家老芋頭家庭,弱勢,又窮,就一起指摘起來。在此,我強調的是「罪證」,你沒有,就是不能定罪,不管你多麼相信他有犯案!) 第三神:陸客火燒車事件 這有多神,還用我說嗎?司機是個反共義士,痛恨自己給26開車,所以決定自焚,以表愛國之心。為了壯膽,事前先喝了16罐啤酒,把汽油帶上。。。 且慢,之前不是說在放置行李箱處找到汽油瓶?(遊覽車的行李箱放置處,可不是在車內就可以到達的。)司機難道要「間接、被動自焚」?先故意翻車,把放置行李箱處,距離自己很遙遠的汽油猛烈搖晃,再達到自焚目的?跟李雙全一樣三八?畫蛇添足?
好了!臺灣檢警調全部都可以撤了!沒有比有還讓人安心得多! 再說了,司機屍體酒測1.075mg/L; 陳氏紅琛屍體酒測是1.25mg/L,醫院都說那是死後產生的。你是怎樣?想把司機說成什麼?你有沒有對所有屍體做酒測呢?這叫做「背景校對」,你不會連這點常識都沒有吧?就算真的別人酒測直都很低,你也不能斷定司機酒駕,因為每個人身體是不一樣的。 你竟然能瞎掰到酒醉自焚!我他媽服了你了!
最後,為大家附上李豔秋FB的帖子
26條人命,不能再模糊拖延 檢方說,遊覽車司機酒駕,不排除是自焚 這起慘絕人寰的災禍,單是想到最後時刻,這20多人有多麼恐懼,就讓人難過不捨,不要再區分他們是哪裡來的,他們是人,是開開心心到台灣旅遊的人,是我們的客人,我們把人家的命弄丟了,如果不清楚交代,不坦然面對,不展現人道關懷,還要遮遮掩掩、模糊焦點,就毀了台灣最美的風景。 時間真的不多了,既然自焚說都出來了,全民應強烈要求檢方立刻毫無隱瞞的公佈調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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