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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23:04:57瀏覽193|回應0|推薦4 | |
美國不把退休金制度稱為「保險」,每個月從工資扣7.5%,僱主替我們出7.5%,那叫做FlCA 『Tax』。是國家用於無力養老的人,所以叫「社會安全」因為你讓老無所終,社會就不安全了。 所以,所有退休金,都是排富的,這樣,就不會有破產問題。 以我妹妹為例,他們到退休時所有房貸都付清了,以後房租收入每年少說也有15萬美元。美國政府不 但取消他們退休金,他們還要繳稅。 臺灣是勞工退休金領太少,不是軍公教領太多。 我老爸一個月連18%計算,也只有四萬元,母親雙目 失明,我們除了出錢請外勞照顧,還要付擔龐大醫藥費。 可是菜英文光18%部份就月領6萬5,以她的財富,在美國的制度下,是一毛錢退休金也領不到的。 臺 灣最該改的其實是房地產稅和資本利得稅,所有年金,退休金健保都應該排富。這並非說富人不必 繳,而是說,當做是繳稅。將來退休後,視其經濟能力決定可否領退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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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