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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頭〈三〉~ 終於如願以償,我可以出書了!
2008/10/09 19:32:50瀏覽757|回應2|推薦15

 一通未來電顯示的電話響起,小心地接起電話,擔心又是詐騙集團打來的,結果竟然是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的人打來的,通知作品獲得初選,好開心喔!

 這次參加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所舉辦第一屆〝全民寫傳記~我的故事〞,抱著試試看的心態來寫作,或許寫的是自己的故事,所以順手許多。

 這次徵文活動是公開抽選的方式,日期定在6月30日下午兩點三十分。來電通知:邀請前往參加抽選活動。或許人生就這麼一次機會,去見見世面也好!

 這是一個首度由官方主辦的桃園縣第一屆「全民寫傳記─我的故事」徵件活動,廣邀全國民眾參與,無論是走過大時代的故事或是值得回味的際遇,不管是自己撰寫或是將想法寫成企劃書,都能參加徵件。並獲得國立台灣文學館協辦,及執行單位聯合線上有限公司的出版餽贈。本次活動將產生兩位幸運傳主,可獲贈五十本紙本及數位版傳記,其餘八位入圍者也將獲執行單位聯合線上公司捐贈十冊個人傳記印製機會http://www2.tyccc.gov.tw/biography/1_1.html

 我是個路痴,所以這次到桃園是由兩位妹妹帶著孩子陪同才找到地點,浩浩蕩蕩一共去了七個人。途中,妹妹們開起玩笑,「二姐,有機會抽到可以出十本書就好啦!姊妹們發一發還剩五本比較好解決,不然真來個五十本肯定滯銷。」

 對啊!我也是這麼希望,畢竟屬於傳記類的書籍應該不怎麼暢銷。原以為我的作品只進入初選階段,等進入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會議室公開抽選現場才發現,原來我的作品已經入選前十名,也就是說我已經具備有出書的資格。

 傳記,不是個好寫的題材。聽著別的作者寫父母親的過往,我的眼眶數度泛紅,但我的傳記卻是喜淚參半…

 寫關於父母親的傳記是想讓我的下一代可以感受到外公、外婆是如何扶養他們的媽媽長大成人,長者對我們這一輩思想修養的塑造,如何潛移默化…

 鑒於現在的孩子不愛看長篇大論的厚重書籍,所以我將每個段落用小故事的方法陳述,希望孩子在閱讀這本書時,心中產生的都會是正面能量的吸收,企圖讓自己的文字生動,讓孩子願意去主動了解。

 頒獎人是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長陳學聖先生和國立台灣文學館館長鄭邦鎮先生,很開心能參與這場盛會,同時也獲贈了一本好書(附照片),忘記帶相機去拍自己領獎的相片,好可惜喔!

 有第一屆,相信第二屆、第三屆將接續著舉辦,沒參加到今年這場盛會的朋友們,可以參加下一回的喔!加油!

 

續下文:http://blog.udn.com/pichuma3570/2285114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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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薔薇M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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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的女人
2009/12/31 13:46

不會啦...美麗的女人...一起努力家由啊...

Melody



紫薔薇Miu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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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的請問
2009/12/30 21:29

戀家女姐姐呀

手中著書...也就是上面的照片...是您本人嘛....

Melody


戀家女(pichuma3570) 於 2009-12-31 11:55 回覆:

對啊!

老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