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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10:48:55瀏覽378|回應0|推薦1 | |
這可不是個黑洞嗎? 今天來一位衣著光纖的女士,身邊還待了好幾位智囊團,甚至有一位像是帶頭大哥,只因被當人頭被冒報領了多少新水,而無法申請低收入戶,與另一位冒報薪水的事主起了爭執。原先他們以六萬元和解,公司冒報的薪資也已撤銷,本已相安無事,只因低收未過,又要申請賠償而起爭執。 人家已賠了六萬元,已算受到懲罰,你的薪資報表也已向稅捐處撤回,與你無干,不能因低收未過又要賴人家,又要人家賠償。在那鬧半天,讓我們搖頭不已,真的是貪的無厭! 低收補助一個月三千元,一年也才三萬六,有必要如此勞師動眾嗎?何況以他的衣著和朋友群,有如此急需這三萬六嗎?最好笑的是,他以和解書未書上「以後所有法律相關問題與原事主無關」,所以他仍得還要繼續負責任。這可不是個黑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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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