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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好文轉貼)
2016/07/07 12:16:56瀏覽738|回應1|推薦13

4位低階海軍官士爬進船長靈堂罰跪40分鐘。喪家盡孝替亡父出氣,靈堂成為教室,處罰不是罪犯的軍人罪犯,除了凌虐軍人,民間罕見。

施明德看見軍士受辱,難過的流淚。國安局長楊國強認為發展民主,安慰家屬,讓肇事人員爬進靈堂有何不可。

責人不必苛盡,苛盡則眾遠。敬人不必卑盡,卑盡則少骨。軍人可以沒有骨頭,抱怨上官?

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誤射是因,冤死是果。再往前推,執行任務是因,假戲真做是果。飛彈靈光是因,碰誰誰死是果。誰是兇手?

這位士官當然有錯,因為上級檢查要求執行的是真戲假做,結果檢察官尚未開始,飛彈已絕塵而去,2分鐘就證明本身的優越性能,自動自發選擇74公里外目標,殺錯人,而這一連串的機械反應,這位士官完全控制不了,既不能操控讓它飛回也不能改道去立法院。

誤射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將來定罪為過失殺人,故意殺人,蓄意殺人還是無罪,還有很多討論空間,特別是國家戰爭武器操控時脫離國家人員管制自行殺人,如何定罪。

楊局長在偵查階段將他們定位為肇事人,會不會太早了一點。當然可以認為他們委屈求全爬進靈堂罰跪40分鐘,無傷大雅。不過也請留意古訓:君視臣如草芥,臣視君如寇讎。對於下級軍士,尊重民主和尊重人權要並重。

致人於死案件幾乎每天都有,要加害人爬進靈堂情理法都說不過去。軍人在履行責任時國家不保護他們的榮譽,等同將帥無能以軍士為芻狗,希望永遠不要再看到軍人服從命令屈從民粹爬進靈堂罰跪。

不畏浮雲遮望眼,只緣身在最高層,切望將星敬己敬人,三軍不可以奪帥,匹夫不可以奪志。(作者facebook宗啟成0707/105)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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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8 12:56
馬養陰久廢軍法時,中華民國國軍已不存在了!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6-07-09 10:10 回覆:
也許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