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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8 10:07:42瀏覽973|回應4|推薦27 | |
但前領導者,-----陳水扁之所為,及所有涉案者(既有嫌疑者),本應該站在勿枉勿縱之精神,先以收押為是。. 先生已說,陳氏等人,檢調皆已掌握確實之證據,且無”逃逸之疑慮”,此點,先生怎知?先生又言,不能若古人之嫌疑犯,先打20大板(我等支持您的百姓,也無此意)。但收押的概念,不是恐其將有逃逸之嫌疑,而將陳等嫌疑人,先行收押以防串供嗎?若無犯罪之事實,既還其清白,不是嗎?但若其涉案者,有些許風吹草動,先生將愧對支持先生者.。〔先生耳聰目明,思緒清晰之下,且以先生之職務,對著媒體,突發此言,恐有所不當]. 先生昨日之說(本人由媒體所見),對支持您的百姓,並不公平。我 *如果你同意我的話,請給我一個推薦.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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