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我,連頭也不想回的事
2008/09/04 11:59:55瀏覽938|回應2|推薦40

27歲,才進入另一次的單身世界,說哀痛嗎?也沒那麼嚴重,只能說七年裡,早把我磨的不成樣,至少我又活回來了。找回自己,非常重要的。我那「小婦人式的想法」,終於可擱置一旁,只是剛剛單身,住在朋友家中,恰好一個空房,看起來這樣蠻好,只等休息夠了,就可找個工作,自己養活自己了。

有些事說起來真輕鬆,做起來真不容易。我久而不工作,一下回到職場,真是難以適應,最後到”統一飯店”當公關副理,薪水頗佳。[統一]還沒賣掉以前,我是最後的一任副理,也是唯一的一位。最惡劣的是,我的前夫,沒事就帶著女友,來飯店坐坐,喝個咖啡。我也當客人一般打著招呼,飯店是公共場合,你不能因為某某,是傷過我的人就不理睬。就因為常打招呼,總經理說我[利害],寧可心情不佳,也不讓你看得出來,更何況那是來[示威]的。 

不久,我因腿部嚴重扭傷,而到朋友家去玩。因此,來往了較長的時間,反正大家都單身,也就試著交往看看。但是對方,一直給我無法「以誠相待的感覺」,先前也只是朋友,而以後來相處久了,也知道對方的追求之意。

那時我28歲,對方40歲。可是,我總覺得「怪裡怪氣」的。如果說對方不在乎我,但是醋勁大的很。每次,我因他那「奇怪的相處模式」,而走人。

我一走開,他又黏的像鼻涕虫。他可以獨自一人,在我們夜總會獃到打烊,但求合好。若你一好言相待,他又不知那條神經不對。就這樣,「來來、去去」快兩年的時間。

我也看出狀況不對,有一天他[吱吱、唔唔]的告訴我,他已辦好美國移民,還有兩個月,就到美國去。而他呢?一直考慮,我是離過婚的女子。所以,不敢跟他父母提起我。

而我,當場摔他一個耳光:「你怎麼當我是傻瓜,要不然你永遠不要說穿。要說穿,就早點兒說。一天到晚,古怪的不得了。」其實,原因就是妳離過婚。而他沒有。所以我只在他的考慮項下。

普天下所有男子呀!千萬不可如此測試別人感情。你沒結婚,不代表你最乾淨。我離了婚也不代表,我「朝秦暮楚」。先生,你有思想上的疾病-----焦慮過多症,「考慮太多------你臭美的慌」。

我聽道此事,一直到這位仁兄出國前,我都表現良好。送機時我也掉下清淚兩行。別人以為我[難分難捨],天知道!我是在哭,好不容易你走了,從此不必玩「貓捉老鼠」的遊戲,也不用浪費我的時間。一送到機場進口處,我掰掰手,從此「老死不相往來」。 

離開機場,我大呼萬歲。可愛的世界,我來啦!跟一個拖拖拉拉的人分手,連空氣都是香的.-------------呦呵!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epper460618&aid=2188889

 回應文章

(-y-)老鄉***【小老頭】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佩服
2008/09/11 13:03
你很有【演藝】天分哦~~~~~~表演藝術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08-09-12 07:46 回覆:

怎麼說?


■♀醫楊曉萍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哈哈
2008/09/07 22:16
胡椒的眼淚, 以後要多多研究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08-09-08 16:58 回覆:

是ㄚ!我也有很賊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