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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婚法」
2017/01/05 13:19:37瀏覽1570|回應18|推薦88

酒駕是錯誤,雖然喝酒是個人的事,但是酒駕已經成為法禁。即使還沒有肇事,社會也不能因為尊重就認同親友的酒駕。

有人喜歡賭博,不干別人的事,但是可能被朋友疏遠,因為他們不希望將來惹麻煩。

有人慣性三隻手成癮,超乎理性判斷,社會可以認同這種「特性」,予以接納嗎?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有人單身未婚,親朋好友難免熱心詢問,有對象了嗎?探詢是善意,是關心,也是親友熱心為結緣牽線的開始。很多單身男女不喜歡被問,引以為困擾,這終究也是地球上每個人共有的人生歷程之一。

選擇「同」,是個人的意願,親友覺得錯愕難免,親友有錯嗎?

如果性向是自由,那麼何必勉強別人認同?如果說不是自己的選擇,而是不可逆反的「天生自然」,那麼人類出生是不是該有第三種性徵?讓人可以識別,超越男女性別的,就像殘障有殘障的外觀特徵一樣?

殘障無法順應主流過正常人的生活,社會給予生活上的特別優惠,這個優惠是有別於正常人的,不與正常人的生活牴觸的。

「同」到底是不是天生?如果真的是天生,也是非常少數的「異常」。「異常」如果造成當事人生活的劣勢,立法補償與劣勢並存的困乏,是社會常情。要求立法造成正常社會運作的困擾,就不合邏輯了。「同」是劣勢嗎?不是。「同」無法生兒育女,可見性向選擇是與生理自然對抗的,這樣的性向選擇不是「病」,就是「錯誤」了。

「同」伴侶,就像哥們,就像閨蜜,是個人的私生活。干他人何事?興師動眾要求法律給予「同婚」的權利,豈不是兒戲?

人們有權利保護自己的隱私,公開自己的隱私,就要承受外界的不同反應。當然,外界沒有權利惡意攻擊。譬如,人們可以不喜歡某人,不作朋友,但是不可以做人身攻擊或精神傷害。

「同」沒有觸法,「沒有觸法」自然獲得法律之前的尊重。尊重與認同是兩回事。

男有情,女有意,是正常。但是人非貓狗,異性相吸與否還是看投緣,看思想,看興趣,看性情。有了對象,自己喜歡,親友未必喜歡,這是常有的事。結婚是個人的事,兩家人的事,人家設宴慶祝,你要祝福也罷,八卦也罷,總歸是「干卿底事」。

傳統上,人們與同性相處,不預設「性騷擾」的侵犯誘因(萬一遇到,通常是特例)。「同婚」立法,「同志」如何找「同婚」對象?難道每一個同性友人都必須經過「同志」篩檢試探求愛?「篩檢試探」像是雙面刃,是「求愛」?還是「同騷擾」?經過篩檢試探,「同」將如傳染病一般蔓延,「同志」將如如雨後春筍般的競相出現,一發不可收拾。不是病,是風氣,「蔚為風氣」。

「同」是一條不歸路,知道錯了也難回頭。你也許沒有後顧之憂,但是為你自己的兒女,孫兒女著想,你能不恐慌?

 我的天,我無法認「同」,我反「同婚法」。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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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8591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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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3 11:14
同婚法大概是在為蔡英文鋪路~

何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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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19:51
尤美女不美心醜歷史罪人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7-01-09 20:43 回覆:
謝謝蕭何的回應。

真的是典型的台獨政客,沒有生靈的感受,只有個人政治利益的考量。

清道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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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帶來的災難
2017/01/09 18:46
北市警方上周查獲92名舉行搖頭性派對的男同志,經衛生署疾管局檢測後證實當中有半數人,即46人染有性病,包括28人感染愛滋、31人感染梅毒,當中13人是重覆感染愛滋與梅毒。由於在上周性愛派對中感染的人不會馬上驗出病毒,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擔心疫情擴散,將請相關單位加強查處這類性愛派對。

台灣繼詐騙罪犯輸出國,名揚國際之外,再創一個「愛滋病毒」派對世界第一。

蔡政權又多一項「政績」。

 


清道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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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18:42

同性婚姻:「孤男不生,孤陰不長」。

給社會帶來滅絕的危機。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7-01-09 18:46 回覆:

謝謝清道夫的回應。

這的確是最根本的問題,偏偏他們還要婚姻,為了繼承。所謂法律保障,一言以蔽之,就是為了財產。


沒有我這個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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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7 15:32
所謂契約的結婚證書,是很晚近的事情,幾百幾千年前的人類是沒有這種
東西的。法律條文的產生也只是兩千五百年前的事情而已。婚姻與契約、
法律等無關。

 「一夫一妻,不刊之制」,《唐律》明文,當代學者劉志雄有專篇論述:

https://hkscsblog.wordpress.com/2014/05/27/一夫一妻制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7-01-08 07:46 回覆:
謝謝沒有我這個人的資訊分享。

老魔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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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7 12:01

性向是天生的.

既然異性戀父母會生出同性戀的小孩, 同性戀父母為什麼只會養出同性戀的小孩咧? 小孩的性向是她的天性導引出來的, 用強制的手法去把同性戀變成異性戀, 或把異性戀變成同性戀, 都會是悲劇!

兩情相悅, 互信互愛, 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這是不公平的! 這是為什麼同婚法要成立, 因為 "法律" 都是人在制定的, 不是上帝說的!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7-01-08 07:45 回覆:
謝謝老魔王的不同觀點分享。

老魔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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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7 11:23

一夫一妻的 "婚姻制度", 是民國之後才制定; 在以前是多妻制, 當時社會上普遍認為是理所當然.

也就是說, 所謂的 "正常婚姻", 其實還是建立在現實社會現象與法治, 但是, 不代表 "真的是正常", 只不過是有了法律的背書.

同性戀者, 如果兩人相愛而希望一輩子在一起, 攜手到老, 為甚麼不能給予法律的 "家庭保障"? 現在同婚法最主要的訴求, 就是這一點法律保障. 一方過世或生病, 另一方不能簽同意書或領到遺產.

再就 "生育" 的觀念來說, "結婚" 的意義, 是兩個相愛的人, 願意一輩子廝守, 不是為了傳宗接代! 如果因為不能生小孩, 就認為同性結婚不合理, 那麼, 那些生不出小孩的夫妻, 都應該要離婚, 不准再婚了?

我贊成同婚. 這是做為現代人的基本權利, 不能用過時的法律觀念, 來抹煞別人的權利!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7-01-07 11:53 回覆:

謝謝老魔王的回應。

如果說制度必須走回頭的老路,表示現行制度不被認可。目前大概沒有到不被認可的地步,只能說人性難改,但是至少法律保障了元配的權利。選擇當小三的話,自己沒有保障。

同婚既然沒有生兒育女的問題,何必用婚姻給自己枷鎖?給社會增添困擾?兩情相悅,互信互愛,沒有一張紙的束縛,沒有子女的拖泥帶水,沒有婚姻比有婚姻更經得起考驗。

一旦立法,等於有可能讓孩子從小開始為自己的性向做錯誤的選擇。這是為人父母無法不憂慮的事。


何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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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7 07:23
同會亡國滅種比吸鴉片還可怕!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7-01-07 08:41 回覆:

謝謝蕭何的回應。

文章原來有語焉不詳之處已經修改,歡迎繼續賜教。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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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2017/01/06 20:01
有人單純的當作「結婚」就是兩個人相愛,所以沒什麼不可。

這些人只想個人,只想自己,「干我何事」。他們沒有想到整個社會結構的影響。

「同」也許不是「病」,但是有傳染性,一開放「同」就有可能蔓延,會有各種的婚姻問題。

台獨黨為了爭取選票,不顧國家社會的「優生」,生命的「品質」,社會的「和平穩定」。

兟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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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6 16:48

挾持過半的投票人數
聽說
蔡氏家族生產愛滋藥
治療愛滋病健保有給付
以致面對大陸推出多項重大建設
為顯自己也有政績
在拿不出為多數人增加荷包的笨拙下
顧不得會被百姓所取笑
只得轉向約2%的同性戀者
新官上任三把火僅止於此
還能期待這是有為的政府嗎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7-01-07 06:07 回覆:

謝謝兟絲的回應。

已經定局了嗎?唉,民進黨的真面目,如果還有人看不懂,還要替她辯解,那就無藥可救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蔡英文的三把火是火燒台灣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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