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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9 22:49:15瀏覽704|回應2|推薦7 | |
昨天把這篇文章打完以後,直到隔天早上我才驚覺我應該說些話。 這種時候就要很有精神、活力、青春、熱血地發誓我要把其他參賽者踩在腳底下,讓他們生不如死,死不如得癌症才對吧?
--不過像我這種這麼有氣質的人,怎麼能說出那種話呢?是不是?
只要我記得還有這東西的存在,我想應該不會表現得太差。 然後又要開始執筆猛畫素材和日記了。老實說對於這點,其實我是頗懊惱的。 畫素材一直都是件很困擾的事情啊,而且像選單icon這種東西我還沒有過成功的經驗。能成功的話我早就成為很有名的人物了。 再說最近,我連正常的圖都畫不出來,反正就是進入難產期的意思吧?
我感覺我會死啊。-皿-"
不然就採取「你的文章實在是好青春啊!」戰術吧。 搞笑+假青春+百合,這三項似乎才是我真正的專長。 反正我就是沒有辦法像個正常的年輕人一樣對著大眾議題哀來哀去哭來哭去弄得整個blog烏煙瘴氣的就是了啦!
(被打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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