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付出最快樂
2020/08/09 00:03:16瀏覽1105|回應0|推薦3
  •             付出最快樂

從小我的奶奶經常提示我,要盡力多付出多幫助別人,我一直把它奉為圭臬!到我離開老家到了踏入社會,驗證了多付出多幫助別人,的確感到無比的快樂!

在台北時,我就是盡力這樣做,小事不值得再提,我最有成就感,最快樂的,是我把台北市大安區的「學X大廈」那棟快變成死樓救活了。

早年,台灣大樓及集團住宅沒有立法管理,有些大樓電梯壞了,業主因各樓條件談不攏,有的不願出錢修理。因為電梯不能用,房子也賣不掉,很多房主搬出,有的廉價租給房客,大樓也沒有人管理,大廈變得一塌糊塗,成為死樓。

內子因學畫方便,她很喜歡大安區這一帶的房子。民國70年我們把松山路公寓住宅高價賣了240萬元,但要換到大安區,這個高檔地段相當的房子,簡直是做夢!

正巧,看到那裡有一棟瀕臨「死樓」邊緣的七樓雙拼住宅,「學X大廈」,頂樓有一戶低價出售。看過房子之後,我對內子說,這棟大樓電梯經常「罷工」,很多人已不敢乘坐,如果你不怕爬樓梯,我們決定買下。

後來,我們買到搬來住,先做好睦鄰工作,獲得大家對我的信任。我再和各戶慢慢溝通。看樣子換電梯很難用平均分攤,例如,二樓說,他們可不坐電梯。因此,決定採計點計算,徴得住高層各戶多出錢的共識。例如,我住七樓是七點,二樓只有二點。費用以點計算分攤,大家有共識之後,決定換新電梯。但是,到時有人不繳費怎麼辦?先簽訂大廈公約。其中最重要兩點:其一,大樓管理及修繕等事項採取出席戶數超過半數的多數決。其二,如不遵守本公約,最重對該戶得採取停水。(因受電業法規定,不能停電)

因五樓的戶主是東吳法律系教授,又在衡陽路是開業的律師 ,雖然每次開會他不到,但是開會紀錄及大廈公約,我都請他補簽字。

另外我邀請兩戶林、廖兩先生和我為委員共同辦理工程事務。我們邀請日立和X菱兩家公司比價,將比價結果公布,歡迎各戶提供更低價格報價。另外大厦的土木工程,也比照此一方式辦理。兩項大工程決定後,召開大會,通過後和承包商簽約施工。

未料,簽約後五樓林律師總是以現在沒有錢,遲不付款。於是我擬好存證信函稿、大廈公約及歷次會議記錄,全部資料,請教中石化公司法律顧問(萬國法律事務所)是否可行?他哈哈大笑說,這是自力救濟嘛!因他違約,當然可按大厦公約執行。

我一向待人以誠。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但我是嫉惡如仇的人,絕不鄕愿,不做濫好人,我絕對「以牙還牙」!所以,我很容易得罪人。因為秉持正義,什麼都不怕,對付那位林律師,我就是這樣!

於是,我發出存證信函,限某日前繳費,逾期停水。但因未見動靜。因此,我把五樓林律師這一戸,在八樓自來水總開關關閉,並且把八樓門鎖住,他進不去。第二天,他乖乖繳清費用。

後來,這棟大樓整舊如新,地面換了花岡岩,大門、圍墻及庭院都修得很漂亮,我把頂樓種的很多美麗盆景,搬到一樓庭院,提供大家欣賞,大廈顯得更為雅緻。戶主都陸續搬回自住,每位鄰居朋友,迄今仍非常感謝我。雖然我付出了很多的心力,但是我很有成就感,付出真是感到快樂!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aulhsu333&aid=14793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