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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交【雜交小女記者】
2008/04/10 14:55:40瀏覽1952|回應1|推薦10
神交【雜交小女記者】
2008/04/10 04:10

文章中性平衡報導的不錯,但一昧的回文為單方辯護,矯枉過正,就惹到無名氏集團的群攻,妳很快變成烈士,是很自然的現象。

雜交和古人押妓、臠童,一夜情,本來都是特種族群可作不可說的「價值觀」,一大眾傳播起來,宣染起來反而可能壞了他們的好事呢!

「享樂主義當道......」的標題,新聞性和八卦性的區別,真的可能又要說「價值觀」的差別了。「報導」或「誤導」的取向,又可引出不同的「價值觀」。

「價值觀」這個似是而非的大帽子,說白話就是「我說的就是對」,怎麼辦呢?

有一群人,只對小女孩、小男孩硬的起來; 恐怖電影裡,有人一定要見血才有高潮;強姦犯很可憐,因為那種衝動,非用暴力,無以發洩! 卻有一些非花錢被打的才行! 有些妓女本性喜歡雜交,一舉兩得,有些喜歡男人的,就混到教會,軍隊裡,別告訴我雙重標準,他們的「價值觀」是錯的。他們跟同性戀一樣,生而如此,或小時後被誤導後如此。

這些都是英明領導都解決不了的問題! 是自然界演變過程中的變數,讓他們沒有了選擇,說說就是了,妳我都非此道中人,聽老大的話(也作過記者),放她們一馬,雜交的雜交,野合的野合,炒飯的炒飯,台灣會有大將軍衛青,聖人孔子,五星大廚再世也不一定,哈哈!

http://blog.udn.com/ichintzeng/1760569

悄悄話:

我偏愛神交小女記者

*********

實驗的登上一群沒有雜交的小美女裸照,一大早就被檢舉了,對不對! 就是沒辦法說服別人的審美價值觀,尤其在公共場合! 讓電小二為難呵!

我為自己理論,也為安慰妳,犧牲一次名譽,覺得自己像死在部落格裡的吳鳳,

哈哈!

【經網友檢舉,您在他人部落格回覆及部落格中神交【雜交小記者】一文中,張貼與色情相關之圖片,經查明,此舉確違反網路城邦公約的內容,目前已刪除。

尚祈您尊重自己,也尊重其他網路城邦使用者,否則不排除將您停權,謝謝您的配合。】

夜遊神(orchidac) 於 2008/04/10 15:21 回覆: 刪除

只是舉例,並非純色情,

請電小二轉呈大老們,

小神不敢了!

下不為例。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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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瞬間即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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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ˇ
2008/04/14 10:10

我什麼都沒看到,

但注意到那一則報導,

世間事..........

說什麼好呢


夜遊神(orchidac) 於 2008-04-15 01:25 回覆:

語言可能不是用來溝通的,

至少對詩人來說,

今天開始,

如瞬間即逝 (z1o2e3)

接旨聽好

朕乃失神,失神....(這鍵盤?)

詩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