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小 中 大
為何不信入聖賢論,躋身聖賢流呢?
2008/11/25 14:43:29瀏覽1775|回應4|推薦28

引用文章:◎多嘴、饒舌http://blog.udn.com/shiglfs/2414774

【金剛經】

『無得無說分第七』

須菩提。於意云何?

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1)

如來。有所說法耶?(2)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3)

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4)

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5)

何以故!(6)

如來所說法。(7)

皆(8)

不可取。(9)

不可說。(10)

非法。(11)

非非法。(12)

所以者何?(13)

一切賢聖。(14)

皆(15)

以無為法(16)

而有差別。(17)

 

四寶試解:

(1)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是一種『微細之意』。

此微細之意不是定型化的現象。如同空氣中的微塵,是變動不定的,

故無法定位於現在、過去、未來。

(2)有『所說法耶』,世尊所說最終為『清淨』。

(3)以須菩提之『解空第一』,聽聞佛所說而言。

(4)若以聖意覺知,『三心不可得』,亦無以定位,故無以名之,

更何況『得』之,故說無。

(5)見世尊所說法皆為方便說,有相說。如指見月之『指』,此指非法。

故『清淨不可見』,故說無。

(6)如何『聖解』呢?

(7)『實相之意』為佛所說真義。

(8)泛指『三藏十二部』經典。

(9)取者『證量』也,

(10)說者『法』也,

(11)以『有為意念』取法為非法。

(12)『捨、離、空』有為意念之非法。

(13)為何『捨、離、空所說之非法』呢?

(14)泛指『諸佛菩薩及二聖』。

(15)指『賢聖之輩』。

(16)成就賢聖之共同法,即『離相清淨』之法。

(17)非是清淨之法而有差別,是指『成就之相』有所差別。

而差別者以『行者之願力為取相』,非是『無為法』有所差別,

此即是最有爭議之點。若以"有為法"一切賢聖皆不存在。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omhon&aid=2415952

 回應文章

無紛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想過了
2008/11/27 02:08

我願意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說穿了 ~ 哈
2008/11/26 20:04

說破無生話

無生亦不是

養壺去 ~~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來既無影~去也無踪
2008/11/26 18:34
 

曾經 ~

您翻山越嶺       遠渡重洋

為得是什麼 ?

一花開五葉     結果自然成

花落隨它落     果地本無生


老墨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空相
2008/11/25 15:33
『不觀而觀,離相示現』

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