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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0 23:12:03瀏覽1622|回應3|推薦22 | |
引用文章心經四聖諦成就的善因緣 四諦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佛教主題 四聖諦 (梵文:चत्वारि आर्यसत्यानि catvāri āryasatyāni; 巴利文:cattāri ariyasaccāni,又稱四真諦、四諦), 即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和苦滅道跡聖諦, 簡稱為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是佛陀之基本教法, 目錄 簡介 佛教不管支派如何分化,必根本依據四諦,否則將難免流變。 四聖諦包括苦的普遍存在、苦的原因、苦的消滅與滅苦的方法。[4] 四諦概括了兩重因果關係:集是因,苦是果,是迷界的因果; 道是因,滅是果,是悟界的因果。 這是從表面現象到深層原因的逆推過程。 反過來說,就是修道除惡、滅貪嗔癡,就可以避免痛苦,脫離輪回。 四聖諦 爾時,世尊告五比丘:「此苦聖諦[8], 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此苦集[9]、此苦滅[10][11]、此苦滅道跡[12]聖諦[13], 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苦集聖諦已知當斷, 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集滅,此苦滅聖諦已知當【14】作證, 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以此苦滅道跡聖諦已知當修, 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維,時,生眼、智、明、覺。」 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此苦集聖諦已知、已斷出, 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滅聖諦已知、已作證出, 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出, 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我終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 為解脫、為出、為離,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故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 得出、得脫,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苦諦(Dukkha):經驗向佛陀証明,一切生存是苦。 生活中當然有苦有樂,但使人難以忍受的是諸行無常。 生、老、病是眾生所必經的,「我」由五種物質與精神(五蘊) 合組而成,只是短暫而偶然的產物,沒有持久、常住、永恆的東西。 [18]佛總結出人生的八大痛苦: 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蘊熾盛。 世間有情悉皆是苦,有漏皆苦[19],即所謂「苦諦」。 說明世間有情悉皆是苦,即所謂有漏皆苦。 生、老、死、愁、悲、苦、憂、惱、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 最後概括的說「五取蘊即苦」[20]。 生,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誕生、出生、入胎、再生, 獲得的內容等,都為「生」[21]。生是許多苦的基礎。 老,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年老、衰老、牙齒損壞、 由於有情的衰老,死亡已進一步的迫近, 由衰老所帶來的種種苦痛也將生起[23]。 死,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死亡、滅亡、五蘊的分離等[24]。 愁,是指由於任何不幸和苦法而引起的憂愁、哀愁、悲傷等[25]。 悲,是指因為任何不幸和苦法而引起的哭泣、悲歡、悲哀、悲痛等[27]。 苦,是指身體的疼痛和疾病不適等[28]。 憂,是指心身的不愉快[29]。 惱,是指不幸或苦法所引起的生氣、憔悴、絕望等[30]。 怨憎會,是指對不喜歡的、不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法, 或者與那些意圖不好、無意、不安分的人 異同交往聚會而產生的怨憎[31]。 愛別離,是指對喜歡的、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法, 或者對希望有利、有益的、快樂的、安分的人, 家人、朋友或親戚,卻不能和他們在一起、交往、 聚會而產生的痛苦[32],總說為生離死別之苦。 求不得,是指六道中的眾生,對於以上的各種苦而生的訴求, 希望它們不要來到、卻無法實現,從此而生的痛苦[33]。 佛陀把以上這些苦歸納為「五取蘊即苦」, 這五法稱為「取蘊」,組成了執取的目標[35]。 集諦 集者集起之義,集起苦因,又稱苦集諦。集是有關苦的原因。 人的苦難來自永恆的生存欲,因為生死流轉永無寧日,終日擔憂。 [38]之所以有這種種痛苦,是因為有產生痛苦的根源, 主要是貪、嗔、癡三毒,這就是「集諦」。 造成苦的原因,粗分「貪」、「嗔」、「痴」三毒, 從廣則有「十使」。推至最後,眾生的本心[39]為「無明」所障敝。 滅諦 要想去除痛苦[40],就要消滅產生痛苦的原因「貪、嗔、癡」, 這就是「滅諦」[41]。佛陀還列舉了這些痛苦, 六思、六愛、六尋、六伺,並提出了相應的止息[42]。 這些痛苦的止息也稱為涅槃,即明集諦理,斷盡煩惱業,則得解脫[43]。 道諦 又稱為苦滅道聖諦,是說如何破解苦集, 使苦不再積聚,乃至於滅壞的修行方法。 必須要去修八正道,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就是「道諦」[44][45]。 隨順趣向涅槃之道,細化為三十七菩提分法。 四聖諦三轉十二行 四聖諦分為三轉十二行[46]: 初轉四行:知苦;觀察到苦的集起之因; 知道苦的集起之因,而知苦的因若滅去則苦能滅去; 知道苦的集起之因,從而發展出滅苦的方法。 二轉四行:對苦更深入了解;對苦因更深入了解; 已經有些許的苦,因為執行滅苦的方法後而滅去; 對於滅苦方法積極的執行。 三轉四行:知道苦已不再來;苦因已消除完畢; 所有苦皆滅盡;滅苦方法已經徹底執行完成。 此處的知苦和知苦因,是和十二因緣密不可分, 而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即為十二因緣從了解到滅盡的過程。 四聖諦與十二因緣並非分開的兩種理論, 是次第和內容的不同面向敘述。 四諦十六行相 主條目:行相 苦諦四相:非常、苦、空、非我; 集諦四相:因、集、緣、生; 滅諦四相:滅、靜、妙、離; 道諦四相:道、如、行、出。 苦諦四相:有害、有為、煩熱、變壞; 集諦四相:存續、因緣、合、障礙; 滅諦四相:出離、遠離、無為、不死; 道諦四相:出、因、見、增上。 參考文獻 1、《長部·大般涅槃經》:「因為未通曉、證悟四聖諦,我與汝等,長久以來,流轉於生死。何謂四聖諦?一者苦聖諦,二者苦集聖諦,三者苦滅聖諦,四者苦滅道跡聖諦。」 2、《Monier Williams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सत्य : n. truth , reality (सत्येन , " truly " , " certainly " , " really " ; क्/अस्मात् स्/अत्यात् , " for what reason , how is it that? " त्/एन सत्य्/एन , " for that reason , so truly " ; यथा-तेन [or एवं] सत्येन , " as-so truly " ; with Buddhists truth is of two kinds , viz. संवृति- and परमा*र्थ-सत्यम् , " truth by general consent " and " self-evident truth " Dharmas. 95 ; for the four fundamental truths of Buddhists » MWB. 43 ; 56) RV. &c 3、《康熙字典·諦》:【說文】審也。【書·洪範·孔傳】必微諦。【疏】聽當別彼是非,必微妙而審諦也。【後漢·祭祀志】褅之爲言諦也。諦諟昭穆尊𤰞之義。又【李雲傳】帝者,諦也。【註】審諦於物也。【魏志·明帝紀】君諦視之勿誤也。【關尹子·九藥篇】諦毫末者,不見天地之大。【劉勰·新論·專學篇】心不在學而強諷誦,雖入於耳而不諦於心。 4、Henri Arvon著,張以群譯:《佛教》(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頁32。 5、《大毘婆沙論》:「云何法輪。答八支聖道。若兼相應隨轉則五蘊性。此是法輪自性。是我是物是相是性是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法輪。答此輪是法所成法為自性故名法輪。如世間輪金等所成金等為性名金等輪。此亦如是。……齊何當言轉法輪。答若時具壽阿若多憍陣那見法。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雖顯法輪自性而未顯作用。今欲顯之故作斯論。……何故於婆羅痆斯國乃言初轉法輪耶。答轉法輪有二種。一自相續中轉。二令他相續中轉。菩提樹下是自轉法輪。婆羅痆斯是令他轉法輪。佛以饒益他為正事故。依令他轉說初轉法輪。……問憍陣那住苦法智忍即應說佛初轉法輪。何故乃至道類智時方名為轉。答苦法智忍時雖得名轉。而未究竟道類智時於轉究竟。」 6、渥德爾; 王世安. 《印度佛教史》. 商務印書館. 2000-1: 53–54. ISBN 9787100026826 (中文). 7、其他版本有:(一)《相應部·S.56.11-12.Tathātena vutta》 (1-2),(二)《增一阿含經·高幢品·五》卷十四(大正2.618)(三)《轉法輪經》大正藏No.109,(四)《三轉法輪經》大正藏No.110,(五)《巴利律藏·大品一·六》, Vin. I, 10-12,(六)《四分律》卷三十二(大正22.788),(七)《五分律》卷十五(大正22.104),(八)《十誦律》卷六十(大正23.448),(九)《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十九(大正24.292),(十)《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六(大正24.127)(十一)《法蘊足論》卷六(大正26.479中),(十二)梵文本 Dharmacakrapravartana (Quai Voltaire, Waldschmidt 小經),(十三)藏文譯本 (東北31, 北京 747 )。 8、《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云何苦聖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一切五取蘊苦。……如是諸苦。名苦諦者。謂此名無常真實。是無常此名為苦。真實是苦。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苦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無常。此是苦。此是無常性。此是苦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苦諦。」 9、《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云何苦集聖諦。謂所有諸愛。後有愛憙俱行愛。彼彼憙愛。如是略說苦集聖諦。若廣說者。則二愛三愛。復有三愛四愛五愛六愛。及一切不善法。一切有漏善法。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皆名苦集聖諦。 ……謂此諸法。皆是過去未來現在。苦因根本道路緣起。廣說乃至。此身壞後。由此為因。苦果生起。如說愛等。皆是苦因。能為根本。引眾苦故。如是愛等。名集諦者。謂此名愛等真實。是愛等此名為集。真實是集。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集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愛等。此是集。此是愛等性。此是集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集諦。」 10、《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云何苦滅聖諦。謂即諸愛。後有愛憙俱行愛。彼彼憙愛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如是略說苦滅聖諦。若廣說者。則二愛三愛。復有三愛四愛五愛六愛。及一切不善法。一切有漏善法。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皆名苦滅聖諦。……謂此諸法。若未斷未遍知。未滅未吐。後有苦果。相續生起。若已斷已遍知。已滅已吐。後有苦果。不復生起。故此永斷等。名苦滅聖諦。即此苦滅聖諦。亦名室宅。亦名洲渚。亦名救護。亦名歸依。亦名應趣。亦名無憂。亦名無病。亦名不死。亦名無熾然。亦名無熱惱。亦名安隱。亦名清涼。亦名寂靜。亦名善事。亦名吉祥。亦名安樂。亦名不動。亦名涅槃。如說涅槃是真苦滅。是諸沙門究竟果故。如是斷等。名滅諦者。謂此名涅槃真實。是涅槃此名為滅。真實是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滅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涅槃。此是滅。此是涅槃性。此是滅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滅諦。」 11、婆藪跋摩《四諦論》:「優波及多《道理足論》(Netrīpada)說。能令至無餘涅槃界故。故貪愛盡得名滅諦。雖然有餘無餘二涅槃界。皆名滅諦。何以故。因滅名為有餘。果滅名為無餘。由因滅故。故有因滅。如燈盡故光盡。是故二滅皆名滅諦。」 12、《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云何趣苦滅道聖諦。謂若道若聖行。於過去未來現在。苦能永斷。能棄捨。能變吐。能盡。能離染。能滅。能寂靜。能隱沒。此復是何謂八支聖道。則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如是所說八支聖道。及餘無漏行。名趣苦滅道。如說聖行是真實。道究竟離苦趣涅槃。故如是聖行。名道諦者。謂此名聖行真實。是聖行此名為道。真實是道。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道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聖行。此是道。此是聖行性。此是道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道諦。」 13、《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名聖諦者。聖謂諸佛。及佛弟子。此是彼諦。謂彼於此。知見解了。正覺為諦。」 14、此處多出「知」字,據宋、元、明三本訂正。 15、《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四聖諦者。一苦聖諦。二苦集聖諦。三苦滅聖諦。四趣苦滅道聖諦。云何苦聖諦。答五取蘊。謂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是名苦聖諦。云何苦集聖諦。答諸有漏因。是名苦集聖諦。云何苦滅聖諦。答擇滅無為。是名苦滅聖諦。云何趣苦滅道聖諦。答諸學法無學法是名趣苦滅道聖諦。」 16、《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相。生眼智明覺。問此應有十二轉四十八行相。何故但說三轉十二行相耶。答雖觀一一諦皆有三轉十二行相。而不過三轉十二行相故作是說。如預流者極七反有。及七處善並二法等。此中眼者。謂法智忍。智者。謂諸法智。明者。謂諸類智忍。覺者。謂諸類智。復次眼是觀見義。智是決斷義。明是照了義。覺是警察義。」 17、《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佛說此法門時。具壽憍陣那及八萬諸天。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此中遠塵者謂遠隨眠。離垢者謂離纏垢。於諸法中者謂於四聖諦中。生淨法眼者謂見四聖諦淨法眼生。問佛說此法門時五苾芻皆見法。何故但說憍陣那耶。答以憍陣那先見法故。謂憍陣那已入見道。餘四猶在順決擇分善根位中。」 18、Arvon:《佛教》,頁33-34。 19、《增壹阿含經·四諦品》:「彼云何名為苦諦。所謂苦諦者。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恩愛別離苦.所欲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陰苦。是謂名為苦諦。」 20、《長部》(卷25):「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悲、苦、憂、惱是苦,怨憎會是苦,愛別離是苦,所求不得也是苦。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 21、《長部》(卷25):「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誕生、出生、入胎、再生、諸蘊的顯現、諸處的獲得。諸比庫,這稱為生。」 22、《長部》(卷22):「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年老、衰老、牙齒損壞、頭發斑白、皮膚變皺、壽命減損、諸根成熟。諸比庫,這稱為老。」 23、《清淨道論》第十六品 24、《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死呢?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死亡、滅歿、破壞、消失、逝世、命終、諸蘊的分離、身體的舍棄、命根的斷絕。諸比庫,這稱為死。」 25、《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愁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有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愁慮、憂愁、哀愁、內〔心〕憂愁、內〔心〕悲哀。諸比庫,這稱為愁。」 26、《清淨道論》第十六品:「身心的苦受,因為自性及名稱都是苦的,故說『苦苦』。」 27、《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悲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有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哭泣、悲歎、悲泣、悲哀、哀號、悲痛。諸比庫,這稱為悲。」 28、《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苦呢?諸比庫,身體的苦,身體的不適,由身觸而生的痛苦、不適感受。諸比庫,這稱為苦。」 29、《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憂呢?諸比庫,心的苦,心的不愉快,由意觸而生的痛。」 30、《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惱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足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鬱惱、憂惱、憔悴、絕望。諸比庫,這稱為惱。」 31、《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怨憎會苦呢?於此,凡是那些不可喜的、不可愛的、不可意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那些意圖不利者、意圖無益者、意圖不安樂者、意圖不安穩者,若與他們一起交往、會合、共聚、結合。諸比庫,這稱為怨憎會苦。」 32、《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愛別離苦呢?於此,凡是那些可喜的、可愛的、可意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那些希望有利者、希望有益者、希望安樂者、希望安穩者,母親、父親、兄弟、姐妹、朋友、同事或血親,若不能與他們一起交往、會合、共聚、結合。諸比庫,這稱為愛別離苦。」 33、《長部》(卷22):「那些有生法、老法、病法、死法、愁、悲、苦、憂、惱諸法的有情,生起如此的欲求:『啊!願我們將沒有這種種的苦法,希望它們不要到來!』然而卻不能達成這樣的欲求,這是所求不得苦。」 34、《長部》(卷22):「諸比庫,何謂『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呢?這就是: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諸比庫,這些稱為『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 35、《巴利三藏·相應部》(22卷):「無論是哪一類與漏有關及會被執取的色,是過去、未來、現在等,這一切都稱為色取蘊。」 36、《巴利三藏·相應部》(36卷,5章):「諸比庫!比庫之樂受者,當應見為苦。苦受者,當見為箭。非苦非樂受者,當常見為無常。」 37、《巴利三藏·相應部》(22卷,15章):「無我者非我所,非我,非我之我。」 38、 Arvon:《佛教》,頁35。 39、《增支部·一集·第六彈指品》: 「諸比丘! 心者,是極光淨者,卻為客隨煩惱所雜染,而無聞之異生,不能如實解,故我言無聞之異生不修心。 諸比丘! 心者,是極光淨者,能從客隨煩惱得解脫,而有聞之聖弟子能如實解,故我言有聞之聖弟子修心。」 40、《巴利三藏·長部》(22卷):「凡世間有喜色、悅色者,其愛即於此處捨斷而捨斷,於此處滅除而滅除。」 41、《巴利三藏·長部》(22卷):「即是那種愛的無餘離貪、滅、捨棄、捨離、解脫、無執著。」 42、《巴利三藏·相應部》(12卷):「由無明之無餘、離貪滅,有行滅。由行滅,有識滅。由識滅,有名色滅。由名色滅,有六處滅。由六處滅,有觸滅。由觸滅,有受滅。由受滅,有愛滅。由愛滅,有取滅。由取滅,有有滅。由有滅,有生滅。由生滅,有老死、愁、悲、苦、憂、惱等滅。如是全苦蘊之滅。」 43、《巴利三藏·中部》(26卷)「予所得此法,甚深難見、難解、寂靜、殊妙、慮絕、微妙,而唯智者所能知。然此眾生實是好執、執於愛著、歡喜執。而以好執、執於愛著,歡喜執者,此事,是依於緣,難見緣生(之法)。此事即靜止一切行,捨離一切依,以滅渴愛,以去貪欲,滅而難見涅槃者。予若說法,其他者不能解此者,予唯有彼疲勞,予唯有彼困惑而已。」 44、《巴利三藏·長部》(22卷):「諸比庫,何謂導至苦滅之道聖諦?此即八支聖道,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45、《巴利三藏·相應部》(56卷2章):「諸比庫!出家者不可親近於二邊。以何為二邊耶? (一)於諸欲以愛欲貪著為事者,乃下劣、卑賤、凡夫之所行、非聖賢,乃無義相應。(二)以自之煩苦為事者,為苦,非聖賢,乃無義相應。諸比庫!如來捨此二邊,以中道現等覺。此為資於眼生、智生、寂靜、證智、等覺、涅槃。」 46、《瑜伽師地論》:「復次由五種相。轉法輪者當知。名為善轉法輪。一者世尊為菩薩時為得所得所緣境界。二者為得所得方便。三者證得自所應得。四者得已樹他相續。令於自證深生信解。五者令他於他所證深生信解。當知此中。所緣境者。謂四聖諦。此四聖諦安立體相。如前應知。若略若廣如聲聞地。得方便者。謂即於此四聖諦中。三周正轉十二相智。最初轉者。謂昔菩薩入現觀時。如實了知是苦聖諦。廣說乃至。是道聖諦。於中所有現量聖智。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爾時說名生聖慧眼。即此由依去來今世有差別故。如其次第。名智明覺。第二轉者。謂是有學以其妙慧。如實通達我當於後猶有所作。應當遍知未知苦諦。應當永斷未斷集諦。應當作證未證滅諦。應當修習未修道諦。如是亦有四種行相。如前應知。第三轉者。謂是無學已得盡智無生智故。言所應作我皆已作。如是亦有四種行相。如前應知。此差別者。謂前二轉四種行相。是其有學真聖慧眼。最後一轉。是其無學真聖慧眼。得所得者。謂得無上正等菩提。樹他相續令於自證生信解者。謂如長老阿若憍陳。從世尊所聞正法已。最初悟解四聖諦法。」 47、《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復有四智。謂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苦智云何。答於五取蘊。思惟非常、苦、空、非我所起無漏智。是名苦智。集智云何。答於有漏因思惟因、集、生、緣所起無漏智。是名集智。滅智云何。答於諸擇滅思惟滅、靜、妙、離所起無漏智。是名滅智。道智云何。答於無漏道思惟道、如、行、出所起無漏智。是名道智。」 答於諸境相簡擇而轉是行相義。問何故名苦廣說乃至何故名出。 答(1)傷痛逼迫如荷重擔。違逆聖心故名為苦。 (2)由二緣故說名非常。一由所作。二由屬緣。 由所作者。諸有為法一剎那頃能有所作。 第二剎那不復能作。由屬緣者。諸有為法繫屬眾緣方有所作。 (3)違我所見故名為空。(4)違於我見故名非我。 (5)如種子法故名為因。(6)能等出現故名為集。(7)令有續起故名為生。 (8)能有成辦故名為緣。譬如埿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瓶等。 (9)取蘊永盡故名為滅。(10)有為相息故名為靜。(11)是善是常故名為妙。 (12)最極安隱故名為離。是離自體非有離故。(13)違害邪道故名為道。 (14)違害非理故名為如。(15)趣涅槃宮故名為行。 (16)能永超度故名為出。是能出性非沒性故。 復次(1)麁重所逼故名為苦。(2)性不究竟故名非常。 (3)內離士夫作者受者遣作受者故名為空。(4)性不自在故名非我。 (5)引發諸有故名為因。(6)令有等現故名為集。(7)能有滋產故名為生。 (8)有所造作故名為緣。(9)性不相續盡諸相續故名為滅。 (10)三火永寂故名為靜。(11)脫諸災橫故名為妙。 (12)出眾過患故名為離。(13)是出要路故名為道。 (14)能契正理故名為如。(15)能正趣向故名為行。(16)永超生死故名為出。」 「於苦有害之義、有為之義、煩熱之義、變壞之義、遍智之義, 於集有存續之義、因緣之義、結之義、障礙之義、斷之義, 於滅有出離之義、離之義、無為之義、不死之義、現證之義, 於道有出之義、因之義、見之義、增上之義、修習之義。 此依所知之義是智,依了知之義是慧。」 依十六行相的如實之義而四諦是一時通達的。 即(1)逼迫義,(2)有為義,(3)熱惱義,(4)變易義, 這是苦的如實之義; (5)增益義,(6)因緣義,(7)結縛義,(8)障礙義, 這是集的如實之義; (9)出離義,(10)遠離義,(11)無為義,(12)不死義, 這是滅的如實之義; (13)出義,(14)因義,(15)見義,(16)增上義, 這是道的如實之義。 依此等十六行相的如實之義,則四諦為一攝。 此一攝為一性;那一性由一智而通達,所以說四諦是一時通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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