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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聖諦的次第因緣
2015/03/30 23:12:03瀏覽1622|回應3|推薦22

引用文章心經四聖諦成就的善因緣

四諦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佛教主題 四聖諦

梵文चत्वारि आर्यसत्यानि catvāri āryasatyāni

巴利文cattāri ariyasaccāni,又稱四真諦四諦),

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和苦滅道跡聖諦,

簡稱為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是佛陀之基本教法,

歷史上部派佛教和現代上座部佛教的基本教義[1]

目錄

1 簡介2 四聖諦3 苦諦4 集諦5 滅諦6 道諦

7 四聖諦三轉十二行8 四諦十六行相9 參見10 參考文獻

簡介

梵語 satya[2] 義為真實的道理即真理

古漢語字原義是審知事物的內在含義或者意義[3]

佛教不管支派如何分化,必根本依據四諦,否則將難免流變

四聖諦包括苦的普遍存在、苦的原因、苦的消滅與滅苦的方法。[4]

四諦概括了兩重因果關係:集是因,苦是果,是迷界的因果;

道是因,滅是果,是悟界的因果。

這是從表面現象到深層原因的逆推過程。

反過來說,就是修道除惡、滅貪嗔癡,就可以避免痛苦,脫離輪回

四聖諦

釋迦牟尼菩提伽耶菩提樹成道後

鹿野苑初轉法輪[5],即為憍陳如等五位賢者宣講了四聖諦,

五人各有所證悟,而求出家成為五比丘[6]

雜阿含經·三七九·轉法輪經》[7]

一時,佛住波羅奈鹿野苑中仙人住處。

爾時,世尊告五比丘:「此苦聖諦[8]

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苦集[9]、此苦滅[10][11]、此苦滅道跡[12]聖諦[13]

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聖諦智當復知

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苦集聖諦已知當斷

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集滅此苦滅聖諦已知當【14】作證

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以此苦滅道跡聖諦已知當修

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維,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比丘!此苦聖諦已知、知已出

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此苦集聖諦已知、已斷出

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滅聖諦已知、已作證出

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出

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諸比丘!我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覺者,

我終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

解脫、為出、為離,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我已於四聖諦[15]三轉十二行生眼、智、明、覺[16]

故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

得出、得脫,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爾時,世尊說是法時,尊者憍陳如及八萬諸天遠塵垢,得法眼淨[17]

苦諦  參見: (佛教)五蘊

苦諦Dukkha):經驗向佛陀証明,一切生存是苦。

生活中當然有苦有樂,但使人難以忍受的是諸行無常

生、老、病是眾生所必經的,「我」由五種物質與精神(五蘊

合組而成,只是短暫而偶然的產物,沒有持久、常住、永恆的東西。

[18]佛總結出人生的八大痛苦

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蘊熾盛。

世間有情悉皆是苦,有漏皆苦[19],即所謂「苦諦」。

說明世間有情悉皆是苦,即所謂有漏皆苦

根據南傳佛教中的《長部》描述,佛陀把「苦」分為十一種:

生、老、死、愁、悲、苦、憂、惱、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

最後概括的說「五取蘊即苦[20]

,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誕生、出生、入胎、再生,

還有五蘊中的顯現,還有等所感受、

獲得的內容等,都為「生」[21]。生是許多苦的基礎。

,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年老、衰老、牙齒損壞、

頭髮變白、皮膚變質、六根的成熟等各種現象[22]

由於有情的衰老,死亡已進一步的迫近,

衰老所帶來的種種苦痛也將生起[23]

,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死亡、滅亡、五蘊的分離等[24]

,是指由於任何不幸和苦法而引起的憂愁、哀愁、悲傷等[25]

    因為其身心苦受由自行而生,又被稱為苦苦[26]

,是指因為任何不幸和苦法而引起的哭泣、悲歡、悲哀、悲痛等[27]

,是指身體的疼痛和疾病不適等[28]

,是指心身的不愉快[29]

,是指不幸或苦法所引起的生氣、憔悴、絕望等[30]

怨憎會,是指對不喜歡的、不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法,

或者與那些意圖不好、無意、不安分的人

異同交往聚會而產生的怨憎[31]

愛別離,是指對喜歡的、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法,

或者對希望有利、有益的、快樂的、安分的人,

家人、朋友或親戚,卻不能和他們在一起、交往、

聚會而產生的痛苦[32],總說為生離死別之苦。

求不得,是指六道中的眾生,對於以上的各種苦而生的訴求,

希望它們不要來到、卻無法實現,從此而生的痛苦[33]

佛陀把以上這些苦歸納為「五取蘊即苦」,

即指這些苦是因為五取蘊而生的[34]

這五法稱為「取蘊」,組成了執取的目標[35]

這五取蘊的共相就是「無常無我[36][37]

集諦

集者集起之義,集起苦因,又稱苦集諦。集是有關苦的原因。

人的苦難來自永恆的生存欲,因為生死流轉永無寧日,終日擔憂。

[38]之所以有這種種痛苦,是因為有產生痛苦的根源,

主要是貪、嗔、癡三毒,這就是「集諦」。

造成苦的原因,粗分「貪」、「嗔」、「痴」三毒

從廣則有「十使」。推至最後,眾生的本心[39]為「無明」所障敝。

滅諦

要想去除痛苦[40],就要消滅產生痛苦的原因「貪、嗔、癡」,

這就是「滅諦」[41]。佛陀還列舉了這些痛苦,

其中包括內六處、外六處、六識、六觸、六受、六想、

六思、六愛、六尋、六伺,並提出了相應的止息[42]

這些痛苦的止息也稱為涅槃,即明集諦理,斷盡煩惱,則得解脫[43]

道諦

參見:八正道三十七菩提分法

又稱為苦滅道聖諦,是說如何破解苦集,

使苦不再積聚,乃至於滅壞的修行方法。

必須要去修八正道,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就是「道諦」[44][45]

隨順趣向涅槃之道,細化為三十七菩提分法

四聖諦三轉十二行

佛陀在鹿野苑五比丘開示三轉十二行,

貴霜帝國西元2世紀犍陀羅浮雕。

四聖諦分為三轉十二行[46]

初轉四行:知苦;觀察到苦的集起之因

知道苦的集起之因,而知苦的因若滅去則苦能滅去;

知道苦的集起之因,從而發展出滅苦的方法。

二轉四行:對更深入了解;對苦因更深入了解;

已經有些許的苦,因為執行滅苦的方法後而滅去;

對於滅苦方法積極的執行。

三轉四行:知道苦已不再來;苦因已消除完畢;

所有苦皆滅盡;滅苦方法已經徹底執行完成。

此處的知苦和知苦因,是和十二因緣密不可分,

而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即為十二因緣從了解到滅盡的過程。

四聖諦與十二因緣並非分開的兩種理論,

是次第和內容的不同面向敘述。

四諦十六行相  主條目:行相

北傳《集異門論[47]

苦諦四相:非常、苦、空、非我;

集諦四相:因、集、緣、生;

滅諦四相:滅、靜、妙、離;

道諦四相:道、如、行、出。

南傳《小部·無礙解道[48]

苦諦四相:有害、有為、煩熱、變壞;

集諦四相:存續、因緣、合、障礙;

滅諦四相:出離、遠離、無為、不死;

道諦四相:出、因、見、增上。

參考文獻

1長部·大般涅槃經》:「因為未通曉、證悟四聖諦,我與汝等,長久以來,流轉於生死。何謂四聖諦?一者苦聖諦,二者苦集聖諦,三者苦滅聖諦,四者苦滅道跡聖諦。」
雜阿含經·三九五經》:「一時,佛住波羅[*]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日月不出世間者,一切眾星亦不出於世間,晝夜、半月、一月、時節、歲數、尅數、須臾,皆悉不現,世間常冥,無有明照,唯有長夜,純大闇苦現於世間。若如來、應供、等正覺不出世間時,不說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現於世間,世間盲冥,無有明照。如是長夜,純大闇冥現於世間。」「若日月出於世間,眾星亦現,晝夜、半月、一月、時節、歲數、尅數、須臾,悉現世間,長夜明照,出於世間。如是,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說苦聖諦現於世間,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現於世間,不復闇冥,長夜照明,純一智慧現於世間。」」

2Monier Williams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सत्य  : n. truth , reality (सत्येन , " truly " , " certainly " , " really " ; क्/अस्मात् स्/अत्यात् , " for what reason , how is it that? " त्/एन सत्य्/एन , " for that reason , so truly " ; यथा-तेन [or एवं] सत्येन , " as-so truly " ; with Buddhists truth is of two kinds , viz. संवृति- and परमा*र्थ-सत्यम् , " truth by general consent " and " self-evident truth " Dharmas. 95 ; for the four fundamental truths of Buddhists » MWB. 43 ; 56) RV. &c

3康熙字典·諦》:【說文】審也。【書·洪範·孔傳】必微諦。【疏】聽當別彼是非,必微妙而審諦也。【後漢·祭祀志】褅之爲言諦也。諦諟昭穆尊𤰞之義。又【李雲傳】帝者,諦也。【註】審諦於物也。【魏志·明帝紀】君諦視之勿誤也。【關尹子·九藥篇】諦毫末者,不見天地之大。【劉勰·新論·專學篇】心不在學而強諷誦,雖入於耳而不諦於心。

4Henri Arvon著,張以群譯:《佛教》(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頁32

5大毘婆沙論》:「云何法輪。答八支聖道。若兼相應隨轉則五蘊性。此是法輪自性。是我是物是相是性是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法輪。答此輪是法所成法為自性故名法輪。如世間輪金等所成金等為性名金等輪。此亦如是。……齊何當言轉法輪。答若時具壽阿若多憍陣那見法。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雖顯法輪自性而未顯作用。今欲顯之故作斯論。……何故於婆羅痆斯國乃言初轉法輪耶。答轉法輪有二種。一自相續中轉。二令他相續中轉。菩提樹下是自轉法輪。婆羅痆斯是令他轉法輪。佛以饒益他為正事故。依令他轉說初轉法輪。……問憍陣那住苦法智忍即應說佛初轉法輪。何故乃至道類智時方名為轉。答苦法智忍時雖得名轉。而未究竟道類智時於轉究竟。」

6渥德爾; 王世安. 《印度佛教史》. 商務印書館. 2000-1: 5354. ISBN 9787100026826 (中文).  Cite uses deprecated parameters (幫助); Check date values in: |date= (幫助)

7其他版本有:(一)《相應部·S.56.11-12.Tathātena vutta (1-2),(二)《增一阿含經·高幢品·五》卷十四(大正2.618)(三)《轉法輪經》大正藏No.109,(四)《三轉法輪經》大正藏No.110,(五)《巴利律藏·大品一·六》, Vin. I, 10-12,(六)《四分律》卷三十二(大正22.788),(七)《五分律》卷十五(大正22.104),(八)《十誦律》卷六十(大正23.448),(九)《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十九(大正24.292),(十)《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六(大正24.127)(十一)《法蘊足論》卷六(大正26.479),(十二)梵文本 Dharmacakrapravartana (Quai Voltaire, Waldschmidt 小經),(十三)藏文譯本 (東北31, 北京 747 )

8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云何苦聖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一切五取蘊苦。……如是諸苦。名苦諦者。謂此名無常真實。是無常此名為苦。真實是苦。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苦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無常。此是苦。此是無常性。此是苦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苦諦。」

9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云何苦集聖諦。謂所有諸。後有愛憙俱行愛。彼彼憙愛。如是略說苦集聖諦。若廣說者。則二愛三愛。復有三愛四愛五愛六愛。及一切不善法一切有漏善法。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皆名苦集聖諦。

……謂此諸法。皆是過去未來現在。苦因根本道路緣起。廣說乃至。此身壞後。由此為因。苦果生起。如說愛等。皆是苦因。能為根本。引眾苦故。如是愛等。名集諦者。謂此名愛等真實。是愛等此名為集。真實是集。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集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愛等。此是集。此是愛等性。此是集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集諦。」

10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云何苦滅聖諦。謂即諸愛。後有愛憙俱行愛。彼彼憙愛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如是略說苦滅聖諦。若廣說者。則二愛三愛。復有三愛四愛五愛六愛。及一切不善法。一切有漏善法。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皆名苦滅聖諦。……謂此諸法。若未斷未遍知。未滅未吐。後有苦果。相續生起。若已斷已遍知。已滅已吐。後有苦果。不復生起。故此永斷等。名苦滅聖諦。即此苦滅聖諦。亦名室宅。亦名洲渚。亦名救護。亦名歸依。亦名應趣。亦名無憂。亦名無病。亦名不死。亦名無熾然。亦名無熱惱。亦名安隱。亦名清涼。亦名寂靜。亦名善事。亦名吉祥。亦名安樂。亦名不動。亦名涅槃。如說涅槃是真苦滅。是諸沙門究竟果故。如是斷等。名滅諦者。謂此名涅槃真實是涅槃此名為滅。真實是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滅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涅槃。此是滅。此是涅槃性。此是滅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滅諦。」

11婆藪跋摩四諦論》:「優波及多《道理足論》(Netrīpada)說。能令至無餘涅槃界故。故貪愛盡得名滅諦。雖然有餘無餘二涅槃界。皆名滅諦。何以故。因滅名為有餘。果滅名為無餘。由因滅故。故有因滅。如燈盡故光盡。是故二滅皆名滅諦。」

12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云何趣苦滅道聖諦。謂若道若聖行。於過去未來現在。苦能永斷。能棄捨。能變吐。能盡。能離染。能滅。能寂靜。能隱沒。此復是何謂八支聖道。則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如是所說八支聖道。及餘無漏行。名趣苦滅道。如說聖行是真實。道究竟離苦趣涅槃。故如是聖行。名道諦者。謂此名聖行真實。是聖行此名為道。真實是道。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道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聖行。此是道。此是聖行性。此是道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道諦。」

13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名聖諦者。聖謂諸佛。及佛弟子。此是彼諦。謂彼於此。知見解了。正覺為諦。」

14此處多出「知」字,據宋、元、明三本訂正。

15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四聖諦者。一苦聖諦。二苦集聖諦。三苦滅聖諦。四趣苦滅道聖諦。云何苦聖諦。答五取蘊。謂取蘊。取蘊。取蘊。取蘊。取蘊。是名苦聖諦。云何苦集聖諦。答諸有漏因。是名苦集聖諦。云何苦滅聖諦。答擇滅無為。是名苦滅聖諦。云何趣苦滅道聖諦。答諸學法無學法是名趣苦滅道聖諦。」
大毘婆沙論》:「四諦自性云何。阿毘達磨諸論師言。五取蘊是苦諦。有漏因是集諦。彼擇滅是滅諦。學、無學法是道諦。譬喻者說。諸名色是苦諦。業煩惱是集諦。業煩惱盡是滅諦。奢摩他毘鉢舍那是道諦。分別論者作如是說。若有八苦相是苦是苦諦,餘有漏法是苦非苦諦。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盡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

16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相。生眼智明覺。問此應有十二轉四十八行相。何故但說三轉十二行相耶。答雖觀一一諦皆有三轉十二行相。而不過三轉十二行相故作是說。如預流者極七反有。及七處善並二法等。此中眼者。謂法智忍。智者。謂諸法智。明者。謂諸類智忍。覺者。謂諸類智。復次是觀見義。是決斷義。是照了義。是警察義。」

17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佛說此法門時。具壽憍陣那及八萬諸天。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此中遠塵者謂遠隨眠。離垢者謂離纏垢。於諸法中者謂於四聖諦中。生淨法眼者謂見四聖諦淨法眼生。問佛說此法門時五苾芻皆見法。何故但說憍陣那耶。答以憍陣那先見法故。謂憍陣那已入見道。餘四猶在順決擇分善根位中。」

18Arvon:《佛教》,頁33-34

19增壹阿含經·四諦品》:「彼云何名為苦諦。所謂苦諦者。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恩愛別離苦.所欲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陰苦。是謂名為苦諦。」

20長部》(卷25):「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悲、苦、憂、惱是苦,怨憎會是苦,愛別離是苦,所求不得也是苦。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

21長部》(卷25):「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誕生、出生、入胎、再生、諸蘊的顯現、諸處的獲得。諸比庫,這稱為生。」

22長部》(卷22):「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年老、衰老、牙齒損壞、頭發斑白、皮膚變皺、壽命減損、諸根成熟。諸比庫,這稱為老。」

23清淨道論》第十六品

24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死呢?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死亡、滅歿、破壞、消失、逝世、命終、諸蘊的分離、身體的舍棄、命根的斷絕。諸比庫,這稱為死。」

25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愁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有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愁慮、憂愁、哀愁、內〔心〕憂愁、內〔心〕悲哀。諸比庫,這稱為愁。」

26《清淨道論》第十六品:「身心的苦受,因為自性及名稱都是苦的,故說『苦苦』。」

27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悲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有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哭泣、悲歎、悲泣、悲哀、哀號、悲痛。諸比庫,這稱為悲。」

28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苦呢?諸比庫,身體的苦,身體的不適,由身觸而生的痛苦、不適感受。諸比庫,這稱為苦。」

29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憂呢?諸比庫,心的苦,心的不愉快,由意觸而生的痛。」

30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惱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足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鬱惱、憂惱、憔悴、絕望。諸比庫,這稱為惱。」

31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怨憎會苦呢?於此,凡是那些不可喜的、不可愛的、不可意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那些意圖不利者、意圖無益者、意圖不安樂者、意圖不安穩者,若與他們一起交往、會合、共聚、結合。諸比庫,這稱為怨憎會苦。」

32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愛別離苦呢?於此,凡是那些可喜的、可愛的、可意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那些希望有利者、希望有益者、希望安樂者、希望安穩者,母親、父親、兄弟、姐妹、朋友、同事或血親,若不能與他們一起交往、會合、共聚、結合。諸比庫,這稱為愛別離苦。」

33長部》(卷22):「那些有生法、老法、病法、死法、愁、悲、苦、憂、惱諸法的有情,生起如此的欲求:『啊!願我們將沒有這種種的苦法,希望它們不要到來!』然而卻不能達成這樣的欲求,這是所求不得苦。」

34長部》(卷22):「諸比庫,何謂『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呢?這就是: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諸比庫,這些稱為『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

35巴利三藏·相應部》(22卷):「無論是哪一類與漏有關及會被執取的色,是過去、未來、現在等,這一切都稱為色取蘊。」

36巴利三藏·相應部》(36卷,5章):「諸比庫!比庫之樂受者,當應見為苦。苦受者,當見為箭。非苦非樂受者,當常見為無常。」

37、《巴利三藏·相應部》(22卷,15章):「無我者非我所,非我,非我之我。」

38 Arvon:《佛教》,頁35

39增支部·一集·第六彈指品》: 「諸比丘! 心者,是極光淨者,卻為客隨煩惱所雜染,而無聞之異生,不能如實解,故我言無聞之異生不修心。 諸比丘! 心者,是極光淨者,能從客隨煩惱得解脫,而有聞之聖弟子能如實解,故我言有聞之聖弟子修心。」
舍利弗阿毘曇論·緒分·假心品》:「心性清淨。為客塵染。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如實知見。亦有修心。心性清淨。離客塵垢。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能如實知見。亦有修心。」
雜阿含經·二六七經》:「諸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所以者何。長夜心為貪欲使染。瞋恚.愚癡使染故。比丘。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
長阿含經·堅固經》:「比丘。猶如商人臂鷹入海。於海中放彼鷹飛空東西南北。若得陸地則便停止。若無陸地更還歸船。比丘。汝亦如是。乃至梵天問如是義。竟不成就還來歸我。今當使汝成就此義。即說偈言。『何由無四大。地水火風滅。何由無麤細。及長短好醜。何由無名色。永滅無有餘。應答識無形。無量自有光。此滅四大滅。麤細好醜滅。於此名色滅。識滅餘亦滅。』」

40巴利三藏·長部》(22卷):「凡世間有喜色、悅色者,其愛即於此處捨斷而捨斷,於此處滅除而滅除。」

41巴利三藏·長部》(22卷):「即是那種愛的無餘離貪、滅、捨棄、捨離、解脫、無執著。」

42巴利三藏·相應部》(12卷):「由無明之無餘、離貪滅,有行滅。由行滅,有識滅。由識滅,有名色滅。由名色滅,有六處滅。由六處滅,有觸滅。由觸滅,有受滅。由受滅,有愛滅。由愛滅,有取滅。由取滅,有有滅。由有滅,有生滅。由生滅,有老死、愁、悲、苦、憂、惱等滅。如是全苦蘊之滅。」

43巴利三藏·中部》(26卷)「予所得此法,甚深難見、難解、寂靜、殊妙、慮絕、微妙,而唯智者所能知。然此眾生實是好執、執於愛著、歡喜執。而以好執、執於愛著,歡喜執者,此事,是依於緣,難見緣生(之法)。此事即靜止一切行,捨離一切依,以滅渴愛,以去貪欲,滅而難見涅槃者。予若說法,其他者不能解此者,予唯有彼疲勞,予唯有彼困惑而已。」

44巴利三藏·長部》(22卷):「諸比庫,何謂導至苦滅之道聖諦?此即八支聖道,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45巴利三藏·相應部》(562章):「諸比庫!出家者不可親近於二邊。以何為二邊耶? (一)於諸欲以愛欲貪著為事者,乃下劣、卑賤、凡夫之所行、非聖賢,乃無義相應。(二)以自之煩苦為事者,為苦,非聖賢,乃無義相應。諸比庫!如來捨此二邊,以中道現等覺。此為資於眼生、智生、寂靜、證智、等覺、涅槃。」

46、《瑜伽師地論》:「復次由五種相。轉法輪者當知。名為善轉法輪。一者世尊為菩薩時為得所得所緣境界。二者為得所得方便。三者證得自所應得。四者得已樹他相續。令於自證深生信解。五者令他於他所證深生信解。當知此中。所緣境者。謂四聖諦。此四聖諦安立體相。如前應知。若略若廣如聲聞地。得方便者。謂即於此四聖諦中。三周正轉十二相智。最初轉者。謂昔菩薩入現觀時。如實了知是苦聖諦。廣說乃至。是道聖諦。於中所有現量聖智。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爾時說名生聖慧眼。即此由依去來今世有差別故。如其次第。名智明覺。第二轉者。謂是有學以其妙慧。如實通達我當於後猶有所作。應當遍知未知苦諦。應當永斷未斷集諦。應當作證未證滅諦。應當修習未修道諦。如是亦有四種行相。如前應知。第三轉者。謂是無學已得盡智無生智故。言所應作我皆已作。如是亦有四種行相。如前應知。此差別者。謂前二轉四種行相。是其有學真聖慧眼。最後一轉。是其無學真聖慧眼。得所得者。謂得無上正等菩提。樹他相續令於自證生信解者。謂如長老阿若憍陳。從世尊所聞正法已。最初悟解四聖諦法。」

47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復有四智。謂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苦智云何。答於五取蘊。思惟非常、苦、空、非我所起無漏智。是名苦智。集智云何。答於有漏因思惟因、集、生、緣所起無漏智。是名集智。滅智云何。答於諸擇滅思惟滅、靜、妙、離所起無漏智。是名滅智。道智云何。答於無漏道思惟道、如、行、出所起無漏智。是名道智。」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名行相。行相是何義。

答於諸境相簡擇而轉是行相義。問何故名苦廣說乃至何故名出

(1)傷痛逼迫如荷重擔。違逆聖心故名為苦。

(2)由二緣故說名非常。一由所作。二由屬緣。

由所作者。諸有為法一剎那頃能有所作。

第二剎那不復能作。由屬緣者。諸有為法繫屬眾緣方有所作。

(3)違我所見故名為空。(4)違於我見故名非我。

(5)如種子法故名為因。(6)能等出現故名為集。(7)令有續起故名為生。

(8)能有成辦故名為緣。譬如埿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瓶等。

(9)取蘊永盡故名為滅。(10)有為相息故名為靜。(11)是善是常故名為妙。

(12)最極安隱故名為離。是離自體非有離故。(13)違害邪道故名為道。

(14)違害非理故名為如。(15)趣涅槃宮故名為行。

(16)能永超度故名為出。是能出性非沒性故。

復次(1)麁重所逼故名為苦。(2)性不究竟故名非常。

(3)內離士夫作者受者遣作受者故名為空。(4)性不自在故名非我。

(5)引發諸有故名為因。(6)令有等現故名為集。(7)能有滋產故名為生。

(8)有所造作故名為緣。(9)性不相續盡諸相續故名為滅。

(10)三火永寂故名為靜。(11)脫諸災橫故名為妙。

(12)出眾過患故名為離。(13)是出要路故名為道。

(14)能契正理故名為如。(15)能正趣向故名為行。(16)永超生死故名為出。」

48元亨寺譯《小部·無礙解道》:

「於有害之義、有為之義、煩熱之義、變壞之義、遍智之義,

存續之義、因緣之義、之義、障礙之義、之義,

出離之義、之義、無為之義、不死之義、現證之義,

之義、之義、之義、增上之義、修習之義。

此依所知之義是,依了知之義是。」


葉均譯《清淨道論》:「如何依如實之義而四諦一時通達呢?

依十六行相的如實之義而四諦是一時通達的。

即(1)逼迫義,(2)有為義,(3)熱惱義,(4)變易義,

這是苦的如實之義;

(5)增益義,(6)因緣義,(7)結縛義,(8)障礙義,

這是集的如實之義;

(9)出離義,(10)遠離義,(11)無為義,(12)不死義,

這是滅的如實之義;

(13)出義,(14)因義,(15)見義,(16)增上義,

這是道的如實之義。

依此等十六行相的如實之義,則四諦為一攝。

此一攝為一性;那一性由一智而通達,所以說四諦是一時通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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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北窗
2015/04/21 14:07
雙重因果玄之玄
迷悟之間是頓漸
四寶(omhon) 於 2015-04-21 21:45 回覆:
四寶【法虛空圖】的解說
2015/04/21 21:42

疑情已瞭
2015/04/06 19:49

未修-- 疑情不瞭,頓生疑念: 豈是 別有禪機?!  

已修 -- 禪機已明, 疑念頓除,是非已明。

感恩大德匯聚 提供如此完備:四聖諦法義集輯。但願:人人離苦得樂,人人證菩提聖道。 南無阿彌陀佛、無量光明無量壽;南無無量壽佛南極仙翁;南無十二如來相繼一劫。 

四寶(omhon) 於 2015-04-09 16:34 回覆:

人生因緣入清淨,此生實修方示現。次第尋求儒道佛,身受心法入微細。

三七道品說明白,身心微細再離相。自覺成就入無諍,覺他方入菩薩行。

.....

 


四聖諦
2015/03/30 23:38
四聖"地"的次第因緣  http://blog.udn.com/omhon/21877672(http://blog.udn.com/ABCGOGADI/guestbook)
四寶(omhon) 於 2015-04-05 13:12 回覆:
感恩提供修復喔!  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