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開放人民幣FDI 台灣適用【經濟日報╱記者劉煥彥】大陸商務部公布人民幣外國直接投資(FDI)管理辦法草案,將使境外人民幣回流大陸更為制度化,且首次明文提到台灣投資者同樣適用,但嚴格限制這些資金不得投資陸股、金融衍生性商品或償還貸款。
上周大陸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問香港時,才帶來中共官方開放人民幣FDI的好消息,不到一周後大陸商務部就公布人民幣FDI管理辦法草案,顯示下半年北京當局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腳步開始加速。
道瓊社與彭博資訊報導,大陸商務部22日晚間在題為「商務部關於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的公告中表示,為適應新形勢發展,及進一步推動跨境人民幣貿易與投資,商務部草擬了該意見稿,並於本月底前公開徵求各界意見。
根據該通知的內容,凡是透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或股票所募得的人民幣資金,均可用來做人民幣FDI,但不能拿來交易股票或投入風險較高的金融衍生性商品。
此外,若人民幣FDI的金額達到3億元(約合新台幣13.6億元),或是投資到融資擔保、融資租賃,或水泥及鋼鐵等中共官方近幾年大力調控的特定產業,都需要先通過大陸商務部核准。
市場人士認為,這項管理辦法草案出籠,意味從2010下半年開始實施的人民幣FDI試點方案,將可望從現行的個案審查制變得更透明化,而且擴大境外人民幣回流大陸的管道,是人民幣成為國際儲備貨幣的重要前題。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亞洲區資深經濟學家柯華奇克(Dariusz Kowalczyk)說:「這些規則有助於香港成為融資平台,並且建立起法規壁壘,防止投機性的資金匯回大陸。這是中國仍想嚴密控制市場,以確保其符合特定目的的跡象。」
香港金管局副總裁彭醒棠22日上午才提到,人民幣FDI可望在年底前上路,並將拉抬香港的人民幣貸款及人民幣IPO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