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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與寄養﹐給小孩一個家 [家庭親子]
2011/12/09 01:44:48瀏覽8440|回應68|推薦238

愛美是一個黑人小女孩﹐瑞秋是白人社工。愛美從出生開始﹐在醫院就被母親托給社工找人領養。瑞秋負責這個案子﹐一路陪著愛美更換寄養家庭﹐直到瑞秋辭去工作。愛美長大以後﹐也當了社工﹐很巧地負責了瑞秋退休後的社會安全照顧的案子。她們認出對方﹐多年後的重聚﹐讓她們非常珍惜這個寶貴的緣份。兩人都未婚﹐於是瑞秋領養了成年的愛美﹐她們成了母女。

這是我在領養小孩的聚會上聽來的故事。

在我們家小朋友出生前﹐自己老大不小了﹐中年男人的父愛需要付出﹐於是想要領養小孩。這其中我們參加了領養小孩的每月一次的聚會超過一年﹐直到有了雙 J。這樣大約二十人的聚會﹐是給有心領養小孩的人﹐一個講習互助的聚會﹐分享經驗﹐也給自己心理上的準備。其中有單身男女﹐中年夫妻﹐男女同志等。

每次聚會是一個半小時﹐每次邀請主講人主講四十五分鐘﹐然後是對談。主講人包括領養仲介﹐律師﹐心理師﹐社工﹐領養的父母﹐提供資訊和分享經驗。

領養小孩以後﹐小孩就是自己的小孩﹐好壞都必須承擔﹐絕無退還的道理﹐在法律上也不被允許。所以除了要有必備的父母之愛﹐還有很多挑戰要面對。

這裡面分兩種﹐領養( adoption) 和 寄養 (foster care)。領養就是在法律上是自己的孩子﹐姓氏會換﹐生活和經濟﹐由領養父母負完全的責任。寄養在法律上不屬於自己的孩子﹐只是提供小孩一個居家環境﹐不必待在收容所﹐政府每個月寄支票給寄養家庭﹐負責生活上的開銷﹐直到 十八歲生日為止。

在手續上﹐寄養花費低﹐成功的速度也比較快﹐有些寄養家庭幾年後會領養寄養小孩。因為寄養小孩不屬於自己的小孩﹐必須時常被社工探視﹐也會因為寄養家庭生活的改變﹐遷移﹐都會隨時終止寄養關係。沒有被領養的小孩﹐很可能在十八歲前﹐數度更換寄養家庭。

領養則需要花費﹐包括仲介﹐律師等﹐大概要花到一兩萬美元﹐排期在一年左右﹐如同懷胎十月。一般領養者﹐在小孩小時候就讓小孩知道自己是被領養﹐這在東西方有很大的不同。

我們常在街上看到一個家庭由不同種族組成﹐我想這是西方文化裡的博愛精神。在美國大約有 3% 的小孩需要被領養﹐其中以黑人小孩佔多數﹐所以領養小孩要指定種族﹐必須等非常久。生父母有權決定被誰領養﹐所以領養者必須準備一本如同企劃書的檔案冊﹐裡頭包括自己的相片﹐經歷﹐生活情形﹐個個使出渾身解術來搏得生父母的認可。領養後﹐生父母就算放棄了自己的監護權。在領養的過程﹐領養者不可以給生父母任何金錢﹐包括小到十塊美元。

領養或者寄養前﹐都必須經過社工的評估 (home study)﹐由社工來家裡訪談數次﹐看經濟狀況和生活環境﹐還有心理師的分析﹐其中小孩必須有自己的房間。光有愛心還不足以成為領養或寄養父母﹐還必須經過各種評估。這樣的評估往往也讓想當父母的人了解﹐自己是不是適合當這樣有挑戰性的父母。很多人在這當中了解自己的問題﹐知道自己的準備不足﹐而打消了這樣的念頭。

經過各種評估之後﹐就有可能配到一個小孩。領養之前﹐通常會有一段互相認識期。領養人和小孩會在週末見面﹐以年齡設見面的次數﹐譬如領養三歲小孩﹐就見面三次﹐領養八歲小孩就見面八次。這些見面﹐也在看兩方的適應和是否投緣。主講人告訴我們﹐在小孩面前就做自己的原來的樣子﹐小孩很聰明﹐他們看得出來大人是否真誠。如果見面數次後﹐有一方覺得不願意﹐就只好等下次機會了。

有時我們也會看到失敗的例子﹐譬如寄養父母只顧著拿支票﹐沒有全心照顧小孩﹔領養家庭夫妻本身存在許多問題﹐或偏愛自己的親生小孩等。關於這些問題﹐制度本身沒有錯﹐應該算是社工的失職。

無論領養或寄養﹐都必須有無私的愛﹐小孩已經失去父母一次﹐不應該有第二次。健康活潑聰明漂亮的小孩大家都想要﹐可是領養或寄養的小孩不一定就是這樣。有時候我也覺得慚愧﹐我們的文化講了幾千年仁愛﹐博愛﹐我卻在別人的地方看到了這樣的實踐。

我不知道台灣是否有寄養的社會制度﹐如果領養是很大的工程﹐他山之石﹐如果我們的社會實施寄養﹐是不是可以讓小孩有個家可以回﹗

有一位主講中年女人有個寄養青少年女孩﹐她每天接送女孩上下學。一般青少年都怕同學看到自己的父母﹐最好遠遠就停車﹐女孩卻大方介紹給她的同學﹐因為﹐她有了一個家。

 

 

[延伸閱讀]

失庇的幼雛 by 安安小秋

便條上的地址 by 椰子樹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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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yjameschu&aid=5893857
 引用者清單(1)  
2014/09/26 16:12 【udn】 購買前先比價!經驗 解答 分享 父母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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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衣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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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
2011/12/11 02:50
看到西方人領養小孩 很有愛心
他們把領養來的孩子 送去中文學校
又帶他們 去大陸旅遊 讓他們認識孩子的根
我是非常佩服他們...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1 13:50 回覆:

我也有看到。

有時候週末經過中華公所﹐看到西方人父母接上中文學校的華人小孩。

開放的心胸﹐我也很佩服。


莫莉﹝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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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歲才知道
2011/12/11 00:37
台灣早期應該都不讓小孩知道是領養的,一個朋友到二十歲才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感覺荒繆至極。他一直以為姊姊才是領樣的,他是男孩父母比較疼愛,所以小時互相吵架都指責對方是領養來的。
書寫四季風雲 輕夢掠過流浪的軌跡 相聚與別離都是恆長的定律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1 13:48 回覆:

台灣因為環境和文化的關係﹐可能大部份選擇隱瞞。

在美國﹐因為種族很多﹐要瞞﹐也很難啦﹗


孤獨水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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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優秀
2011/12/10 16:28

( 喔﹐我們小朋友的出生﹐說實在的﹐我也滿意外的。畢竟我老大不小了﹐質量都在下坡。。。¤Ñ°Ú

結果一來兩個。)...........

JJ爸爸: 怎麼這個意外反應  我瞅來瞅去腦裡出現的畫面  盡是你得意臭屁的表情

我正為難要怎麼遵照蔡阿公的指示~~  要來你這兒稱讚你也很帥

合身西裝也還沒買  尖頭皮鞋也沒蹤影  更別說新款髮型跟眼鏡

正好你的臭屁樣 讓我想到了讚美詞~~

MIT就是MIT  物美價廉  經久耐用  品質保證 ~~ 國際口碑!

( 報告蔡阿公: 任務執行完畢! )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1 13:46 回覆:

謝謝您如此歐漏。呵呵。

我是MIT﹐物還算美﹐最重要的是這把年紀了﹐還很“耐用”﹐像大同電鍋。¤j¯º


曉蘋老師(漂浮在異度空間的畫境秘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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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因擁有家而溫暖而美好......
2011/12/10 14:53
人生是由無數的緣份所組成
無論是親生.寄養.或領養
都必須擁有這份無私的愛
才能讓愛因無私的付出
共創親子生活中的美好與記憶
看你的文
可以感受出
你是一個很有愛心的人
最後分享的那一句
......因為.她有了一個家
使我的心頭
也有一股暖流
輕輕且深深的流過......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1 13:44 回覆:

謝謝鼓勵。

無論是如何組成﹐家庭有愛最重要。

最後一段是我印象很深刻的故事﹐謝謝您也有同感。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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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其他人的孩子如己出是非常不容易的文化養成,與飼養寵物不同
2011/12/10 11:40

其實還是需要深刻的自省與文化的重新建構來破解迷思

否則很難把別人的孩子當作自己的孩子一樣的主體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0 13:09 回覆:

我想在他們的文化裡﹐已經培養了這樣的想法﹐這也是很長久的養成。

別的歐洲國家我不清楚﹐基本上來說。美國人實在非常愛小孩﹐即使是別人的小孩也一樣。


電老大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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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如己出
2011/12/10 07:15

犬子阿篤到我家也是很突然。

原本自認不喜歡寵物的我,禁不起他 24/7 撒驕狗腿,就視如己出囉!

女兒曾抱怨過:{爸媽愛阿篤勝過我!}

Victor


[AVの館:電老大][溫哥華 千里傳音]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0 13:05 回覆:
呵呵﹐小兩口老來得子﹐多幸福呀﹗

山鷹(寄三平)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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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很佩服有博愛心的人
2011/12/10 06:59
台灣有很多善心人士一直在照顧孤苦無依的老人,
他們的愛心,不輸領養小孩。
我聽說有些老人會打人的,
可是他們毫無退縮和畏懼。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0 13:05 回覆:

照顧老人家﹐更是辛苦。

所以對有愛心奉獻的人﹐有無限的敬意。


NJ過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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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與寄養
2011/12/10 06:08

我覺得自己的愛心不足 沒法領養與寄養

所以只有透過 World vision 認捐三個小孩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0 12:59 回覆:

我們去參加的時候﹐雖然我也滿有愛心的﹐可是我也是要看看自己的耐力如何。

看到其他人的表現﹐我真的很佩服。他們的愛﹐真是很大﹐是博愛。


安安小秋~回向到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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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梯ㄝ
2011/12/10 06:08

妹妹說您"幫我做廣告啦!"

(禿子跟著月亮走--- 沾光!) 謝謝 :)

看到您那句: "領養之後,絕無退還的道理"

我又替被退貨的孩子難過了起來

同是華人,很為他抱不平

孩子的洋人父母 可能最近也感受到一些 "抗議" 的眼神!!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0 13:03 回覆:

是我您的沾您的光啦﹗看了您這篇﹐和椰子樹在同一兩天PO的文﹐確實讓我想了很久﹐讓我想到把自己的經驗寫成這篇。

退養是很大的傷害﹐如果自己無法做到﹐一開始就不要領養了。


電老大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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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狀況
2011/12/10 01:12
『在小孩還小時就讓他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這是否絕對正確?可能還需考慮社會文化環境的不同。
在歐美,一般人並不對領養家庭和孩子投以歧異的眼光(敬佩或有之),整個氛圍是支持和友善的,尤其當父母和孩子是不同種族時,想瞞也不可能,更是要好好跟孩子說清楚。
在台灣想隱瞞領養關係的,當然有少數是出於私心,但我相信多數是想保護孩子,免於他們受家族街坊閒言閒語的困擾,免於無知同學的奚弄。。。
我覺得在台灣當領養家庭更難
Amy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0 07:16 回覆:

的確﹐要不要說﹐要看環境。

在西方﹐種族沒有像台灣這麼單純﹐東歐和西歐長相不同﹐南歐和北歐更不同。加上非裔﹐西語裔﹐亞裔﹐要瞞﹐也很難﹐就不如說開了﹐街坊鄰居也不會說什麼。

在東方我們比較注重血緣﹐子嗣﹐會隱瞞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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