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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與寄養﹐給小孩一個家 [家庭親子]
2011/12/09 01:44:48瀏覽8520|回應68|推薦238

愛美是一個黑人小女孩﹐瑞秋是白人社工。愛美從出生開始﹐在醫院就被母親托給社工找人領養。瑞秋負責這個案子﹐一路陪著愛美更換寄養家庭﹐直到瑞秋辭去工作。愛美長大以後﹐也當了社工﹐很巧地負責了瑞秋退休後的社會安全照顧的案子。她們認出對方﹐多年後的重聚﹐讓她們非常珍惜這個寶貴的緣份。兩人都未婚﹐於是瑞秋領養了成年的愛美﹐她們成了母女。

這是我在領養小孩的聚會上聽來的故事。

在我們家小朋友出生前﹐自己老大不小了﹐中年男人的父愛需要付出﹐於是想要領養小孩。這其中我們參加了領養小孩的每月一次的聚會超過一年﹐直到有了雙 J。這樣大約二十人的聚會﹐是給有心領養小孩的人﹐一個講習互助的聚會﹐分享經驗﹐也給自己心理上的準備。其中有單身男女﹐中年夫妻﹐男女同志等。

每次聚會是一個半小時﹐每次邀請主講人主講四十五分鐘﹐然後是對談。主講人包括領養仲介﹐律師﹐心理師﹐社工﹐領養的父母﹐提供資訊和分享經驗。

領養小孩以後﹐小孩就是自己的小孩﹐好壞都必須承擔﹐絕無退還的道理﹐在法律上也不被允許。所以除了要有必備的父母之愛﹐還有很多挑戰要面對。

這裡面分兩種﹐領養( adoption) 和 寄養 (foster care)。領養就是在法律上是自己的孩子﹐姓氏會換﹐生活和經濟﹐由領養父母負完全的責任。寄養在法律上不屬於自己的孩子﹐只是提供小孩一個居家環境﹐不必待在收容所﹐政府每個月寄支票給寄養家庭﹐負責生活上的開銷﹐直到 十八歲生日為止。

在手續上﹐寄養花費低﹐成功的速度也比較快﹐有些寄養家庭幾年後會領養寄養小孩。因為寄養小孩不屬於自己的小孩﹐必須時常被社工探視﹐也會因為寄養家庭生活的改變﹐遷移﹐都會隨時終止寄養關係。沒有被領養的小孩﹐很可能在十八歲前﹐數度更換寄養家庭。

領養則需要花費﹐包括仲介﹐律師等﹐大概要花到一兩萬美元﹐排期在一年左右﹐如同懷胎十月。一般領養者﹐在小孩小時候就讓小孩知道自己是被領養﹐這在東西方有很大的不同。

我們常在街上看到一個家庭由不同種族組成﹐我想這是西方文化裡的博愛精神。在美國大約有 3% 的小孩需要被領養﹐其中以黑人小孩佔多數﹐所以領養小孩要指定種族﹐必須等非常久。生父母有權決定被誰領養﹐所以領養者必須準備一本如同企劃書的檔案冊﹐裡頭包括自己的相片﹐經歷﹐生活情形﹐個個使出渾身解術來搏得生父母的認可。領養後﹐生父母就算放棄了自己的監護權。在領養的過程﹐領養者不可以給生父母任何金錢﹐包括小到十塊美元。

領養或者寄養前﹐都必須經過社工的評估 (home study)﹐由社工來家裡訪談數次﹐看經濟狀況和生活環境﹐還有心理師的分析﹐其中小孩必須有自己的房間。光有愛心還不足以成為領養或寄養父母﹐還必須經過各種評估。這樣的評估往往也讓想當父母的人了解﹐自己是不是適合當這樣有挑戰性的父母。很多人在這當中了解自己的問題﹐知道自己的準備不足﹐而打消了這樣的念頭。

經過各種評估之後﹐就有可能配到一個小孩。領養之前﹐通常會有一段互相認識期。領養人和小孩會在週末見面﹐以年齡設見面的次數﹐譬如領養三歲小孩﹐就見面三次﹐領養八歲小孩就見面八次。這些見面﹐也在看兩方的適應和是否投緣。主講人告訴我們﹐在小孩面前就做自己的原來的樣子﹐小孩很聰明﹐他們看得出來大人是否真誠。如果見面數次後﹐有一方覺得不願意﹐就只好等下次機會了。

有時我們也會看到失敗的例子﹐譬如寄養父母只顧著拿支票﹐沒有全心照顧小孩﹔領養家庭夫妻本身存在許多問題﹐或偏愛自己的親生小孩等。關於這些問題﹐制度本身沒有錯﹐應該算是社工的失職。

無論領養或寄養﹐都必須有無私的愛﹐小孩已經失去父母一次﹐不應該有第二次。健康活潑聰明漂亮的小孩大家都想要﹐可是領養或寄養的小孩不一定就是這樣。有時候我也覺得慚愧﹐我們的文化講了幾千年仁愛﹐博愛﹐我卻在別人的地方看到了這樣的實踐。

我不知道台灣是否有寄養的社會制度﹐如果領養是很大的工程﹐他山之石﹐如果我們的社會實施寄養﹐是不是可以讓小孩有個家可以回﹗

有一位主講中年女人有個寄養青少年女孩﹐她每天接送女孩上下學。一般青少年都怕同學看到自己的父母﹐最好遠遠就停車﹐女孩卻大方介紹給她的同學﹐因為﹐她有了一個家。

 

 

[延伸閱讀]

失庇的幼雛 by 安安小秋

便條上的地址 by 椰子樹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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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yjameschu&aid=5893857
 引用者清單(1)  
2014/09/26 16:12 【udn】 購買前先比價!經驗 解答 分享 父母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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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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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與寄養﹐給小孩一個家
2011/12/13 20:55

我做了七年寄養家庭,家暴、受虐的兒童,只想給他(她)們

一個溫暖的家。

當初領養甄甄也沒想這麼多,鄰居太太要我們抱回去還給對方,

醫師的診斷對我們而言真是晴天霹靂,我和丈夫久久都無法相信

這個殘酷事實。

『孩子是無辜的啊!』雖然感嘆命運捉弄人,但我仍舊堅持要把甄甄

留在身邊照顧,無論她是否身心健康,她都是我的孩子啊!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4 02:37 回覆:

您領養了甄甄﹐又有寄養﹐您真是讓人欽佩﹐菩薩心腸﹐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的確有想到您﹐可以說這篇是向您致敬而寫的文章。

您真是辛苦了﹐可是您不孤單﹐就我參加聚會的經驗﹐80%的領養小孩﹐都是不一樣的小孩﹐需要特別的關愛和照顧﹐所以他們特別需要被領養。

我想這是緣份﹐甄甄公主是您的寶貝。

加油喔﹗


郁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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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
2011/12/13 17:33
婚前我曾想領養一個小孩,孤兒院說我未婚還太年輕。婚後我又想再去領養一個,孤兒院說我們已經有孩子,不可。幾年前又遇到已成年的要認我做老爸,這回是我不敢應允了!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4 02:30 回覆:

您真是有愛心的人。

台灣的制度比較不一樣﹐因為單身往往可以成為領養的主力﹐因為有比較寬裕的經濟條件。

有了孩子﹐更有養小孩的經驗﹐更適合領養。可能當時的台灣沒有想到這幾點吧。

呵呵﹐您最後一句讓我笑到噴飯。


金色陽光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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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的情操
2011/12/13 13:21

這讓我想起13年前曾在進口代理(機台)經銷商工作,

那時有位黑人(管庫房)來台工作

而我用可能會的英文與他talk,

他告訴我,他有領養小孩,當時覺得他有著美麗的情懆,

令人讚賞!

題外話:有個墨西哥裔的則喜歡單眨眼(是想拋媚眼嗎?)

請問Jmaes大哥,墨西哥裔都這樣嗎?(可以不用回答)當時不太習慣!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4 02:27 回覆:

領養小孩和寄養在美國是比較普遍﹐不過也是辛苦﹐所以要給您這位同事按讚﹗

單眨眼喔﹐呵呵﹐好像也還可以。雖然也有可能拋媚眼﹐不過也有很多時候是一個人的習慣動作。譬如台灣人很喜歡比 V 字手勢﹐沒有其他意思﹐並不表示是宣傳“和平”。

喔﹐台灣比的“V”正確來說是指“和平”﹐不是“勝利”。


龍公主 十一月八日, 歌劇卡門的演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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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
2011/12/13 03:06
關於領養與寄養  這個話題 不是很熟


不過

在巴西也聽過領養的案例

巴西人也都很愛孩子

對領養來的  大多似如己出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3 12:42 回覆:
巴西人熱情﹐我想他們一定很博愛﹗

maggie2010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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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了6遍!!
2011/12/12 18:12

原本只是想讓小六妹看看可愛的小美眉*2

結果她看完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請問何時來台灣辦簽唱會????~~噗!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3 02:55 回覆:

呵呵﹐謝謝捧場。

我都不大知道她們在唱什麼。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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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的懲罰
2011/12/12 13:54

樓下韶關提的那個重點,台灣的領養政策必須是審核通過的正式夫妻,這也是我第一次回應這篇文提到「社福單位的政策也需要隨社會變遷做彈性調整」的原因,終於看到有人提了這個重點。

其實很多單身朋友的社經狀況都可以給孩子很好的教養,可是刻板印象會認為一定要有雙親的家庭,才算是正常的家庭,小孩才能有健全的人格養成。不要說我們單身的被懲罰了,像外國同性戀收養小孩,這在台灣更是天方夜譚了。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3 02:54 回覆:

台灣的狀況和東方文化裡﹐可能讓社福單位有這樣的考量吧﹖

在西方﹐離婚率高﹐所以要雙親家庭是強人所難。很多單親和同志已經成為一股很大的領養或寄養的力量。

我比較相信﹐孩子將來心理健不健全﹐跟愛比較有關係。


陳碧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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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2011/12/12 01:39

老外  寫成好外了

更正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2 13:08 回覆:

了解。

恭喜您又出新書了。


陳碧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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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愛心
2011/12/12 01:37

我好欣賞好外的openmind

關於領養概念的延伸教育

好值得學習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2 13:08 回覆:
我覺得他們的態度﹐比較開放﹐親友也不會投以不一樣的眼光。甚至大家都會適時幫助的。

韶關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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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過領養
2011/12/11 20:21

想過要領養小孩,不過台灣必須是經過審核的正式結婚夫妻才行。

所以,只好每月固定捐錢,讓專業的社福機構去幫助需要的人。

希望台灣的領養制度早日健全。

我也贊成讓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世,從小就要培養他正視自己原生家庭,

知其所來所往,無所畏懼。

更重要的也是要知道自己的出身,免得長大不識自己親人造成遺憾。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2 13:06 回覆:

無論如何﹐有幫助的愛心﹐都是好的。

原來台灣還要是正式結婚的夫妻才可以喔﹖

美國倒沒有這樣的條件﹐所以很多單身的也是有在領養或寄養。可能台灣考慮到不同的社會環境。

不過說實在的﹐我一直認為小孩在快樂的單親家庭比在吵吵鬧鬧的雙親家庭幸福。


双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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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村, Happy Holiday !
2011/12/11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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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1-12-11 13:51 回覆:

您也一樣。

哇﹐好有過節的氣氛了﹐尤其這幾天好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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