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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9 05:30:43瀏覽2992|回應0|推薦12 | |
曾經隨手寫過一篇小文,淺談英文閱讀經驗。一時迴響四面八方,讀者反應相當熱烈。其中有個署名Dr.T的讀者用英文寫道──大意是:「從現有的中文資源中學習,並非唯一了解世界的方式和途徑。…曾有機會去看過台灣的圖書館,不是拿去做了其他用途,便是荒廢了。…老中只喜歡啃教科書,還有其他虛浮的事物。」 我不知道後兩句的正確與可靠性,但我卻十分同意「若只靠現有的中文資源,無法作為全面了解世界的途徑」的這個說法。因此,特別鼓勵年輕人,尤其是還在學的學生,及早開始英文圖書的閱讀。 我認為初學英文閱讀最好還是從小說開始。但也不是有甚麼就看甚麼,或是專找名氣響亮的作品,更不是哪本熱賣便讀哪本。而是需要紮紮實實從個人感興趣和能吸收的讀物著手。有人一開始便鑽研古典文學,像是托爾斯泰或杜斯托耶夫斯基等,與其如此還不如從當代作家著手,更具時代性和認同感,語言上也更實用。 如果非要讀古典文學不可,倒不如從挈苛夫著手。若干年前我從圖書館借了了本挈苛夫的短篇小說集,沒想到那麼好看。厚厚一本書,哎呀,怎麼沒幾天就看完了? 我最早正式閱讀英語小說是在南康州大學二年級美國文學的課堂上(高中零零星星讀的都不算數)。一開始的教材是讀霍桑Hawthorne以及愛倫坡Edgar Allen Poe的短篇小說。頭一次直接閱讀十九世紀美國文學,的確令人興奮。尤其讀到Hawthorne的著名短篇【紅字】,彷彿通過時光隧道驀然遁入一百多年前的新英格蘭道德嚴峻的清教徒社會;尤其康州又是當時我生活就學的地方,此彼兩相對照,感受自是相當強烈。愛倫坡小說同樣在新英格蘭紮根,手筆陰霾懸疑,讓當時的我對街坊環境產生了不少詭異聯翩的幻想。另外還有弗蘭娜瑞‧歐康娜(Flannery O’connor),她的故事都以二十世紀中葉美國南方為背景(那也是她的故鄉),寫神權籠罩、迷信與人文落後的封閉社會,文字即使乾淨俐落,但渲染力特強。有些故事和筆法,竟與魯迅出奇的神似。因此讀她的小說震撼力也最大,可說對當時文藝少女的我,直接產生了莫大的啟蒙作用。那堂課後來還讀了亨利詹姆斯的“Daisy Miller”以及梅爾維爾,海明威等人,但卻沒前面三個作家的印象與震撼來得深刻和強大。 另外,當時名噪一時的美國作家Kurt Vonnegut以及嬉皮作家兼詩人Richard Brautigan的小說,也都被年輕人奉為經典。到現在還記得,甚麼“五號屠宰房”,“In Watermelon Sugar” “Willard and His Bowling Trophies”“夢見巴比倫”等。尤其是Brautigan的小說,光聽書名都聞得到濃濃的大麻味兒。那陣子校園裡還流行讀一個流浪漢酒鬼作家Bukowski的東西,寫的都是妓女酒鬼嗑藥之事,髒話粗口連篇。大家儘管皺起鼻子笑罵它多麼sleazy,但還是超愛看的。現在回想起來,這類閒書最大的啟迪可能並非那些異類和挑逗、挑釁的內容,卻是流露其中無遮無攔以及無畏的自由。那種無論在生活或創作上甚麼都可以成立的各種可能。 從那以後,閱讀英文圖書就變成很自然的一件事。從史坦貝克到福克納﹔索貝婁到Salinger﹔由Toni Morrison的黑人小說到善於撰寫長篇的John Irving。因為人在美國,所以讀當地小說有很深的親切感。有些作家過去在台灣是讀過中譯本的,像福克納、索貝婁、馬拉莫等,及至於再讀原文,才發現很多地方,哦,原來是這麼回事!許多細處和感受都在翻譯中被犧牲掉了,更多在地的東西是翻譯無法企及的。直接讀原文的好處是不需仰賴翻譯者的眼光或市場來挑選書籍,可以讀到許多現時和在地作家,local culture或者subculture的東西。我確實較愛看當代人的作品,無論黑白或印第安作家,甚至默默無名的作者。名人寫的傳記或手記,像導演John Houston, 高達,雷諾,瑪莉蓮夢露,畫家安迪沃侯等。因為熟悉他們的作品,讀起來就像在聽他們說話似的。 另外,【紐約客】The New Yorker這本雜誌也值得推薦,它其實是以非小說文類著名,譬如紀實文學,回憶錄,傳紀文學,人物,各式各樣的報導等。一來是文章寫得精彩,二來跟他們文章的真實度與可靠性也有很大的關係。【紐約客】裡每篇文章中的地名、人名、時間、地點、事件,全都經過查詢證實後才能刊登。曾讀到一篇講一個典獄長如何處理執行死刑犯的過程,包括如何應付家屬等等。你會想執行死刑犯有啥好寫的?但它把場景過程細節包括用藥,反應,各種狀況的處理等等,寫得就像你人在實地勘查參與一般。一開始讀上了,竟然放不下手,非要把它全程看完不可。 還有一篇,寫一九五零年代法國文學界轟動一時的一個小女孩詩人,後來忽然就這麼消失了。連她出版的處女作詩集書店裡也沒有蹤影。若干年後她又出了一本自傳,但卻失去了她兒童時曾有的天才。她過著非常低調的生活,小鎮上鮮有人知道這裡住著她這個曾一度大有名氣的詩人。為了寫這篇文章,作者去了巴黎郊外她的住處,雖沒訪談到她(被她客氣的拒絕了),但寫出在她房外看到的一切景象。 美國很多不愛看小說的人,卻非常著迷這種紀實傳記型的文章,因為充滿戲劇性,甚至比小說還精彩。文字就更不用提了。你會發現有些英語作家在運用文字的思考和表達上;那種細膩綿密的精確與靈活度,讀起來真是一種享受。 前陣子有個朋友提到歐慈Joyce Carol Oates的一個長篇“瀑布”The Falls。好奇之下,便去圖書館把它借來,非常厚的一本。但一開始看,即不能釋手。去佛羅里達旅行一週,行李裡也帶著,有空便翻個幾頁,尤其晚上臨睡前,竟然越看越精神。害得好幾個晚上,都做著跟劇情有關的怪夢。以前讀過Oates的小說都是短篇,總都是以某人的死亡開頭,或整篇圍繞著這個人的死作文章。這還是我首次讀她的長篇。一開頭也是個死:剛渡過新婚之夜的年輕牧師,次晨一早即匆匆前往蜜月中的尼加拉瓜瀑布,跳水自殺身亡。這麼牽強震撼的一個開頭,她竟把它寫得自然又不俗,娓娓道來,長驅直入內心。尤其她的用詞遣字,真利啊。好些個描寫,不是令人捧腹便是拍案叫絕。後來在書店,又看到她另一本小說“Beasts”, 遂又買回,一讀之下,又是一個驚人的開頭,彷彿開始不投下一顆震撼彈她便沒法寫下去似的。但讀完還是佩服。這本小說把七零年代東部學府裡的氛圍抓得很準。那種六零年代遺留下來還沒全部燒盡、夾帶理論與批判性的頹廢、自由與性開放。熾烈的單戀纏捲上走火入魔的淫亂,從頭到尾,情感之濃烈,張力之緊繃﹔某些節骨眼上,簡直讓人沒法喘息。其實,歐慈編故事非常善用社會新聞,加上個人情感和想像的投射,以致她的小說有很深的社會紮根度。 話說回頭,讀外文書,不要一窩風。閱讀小說,更是如此。即使再暢銷的書,卻並不一定適合自己閱讀。倒是經驗裡,最近這幾年美國得大獎的小說都很不錯。自九零年代美國文學中的移民小說開始頻頻得獎,從Frank McCourt,哈金,到最近的Jhumpa Lahir, Anita Desai。無論哈金的短篇小說,或Lahiri得獎的短篇小說集“Interpreter of Maladies” 文字都很淺白流暢,對初初閱讀英語小說的人,都是很好的選擇。去年美國出了本關於某人在阿富汗童年的書「追風箏的孩子」The Kite Runner。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前半部講的童年往事有很強的自傳性,及至於到了後面就是作者瞎掰的了,諸如回教游擊隊和種種恐怖事件等等。但由於應合時事,所以熱賣。 一開始讀英文小說,不妨還是先從少年小說著手。若實在閱讀原文還是有困難的話,可能先得從單字上下功夫。我曾在「遮蔽的時間」一書中詳細介紹過好幾本美國當代非常原創而動人的少年讀物,有興趣的讀者可找來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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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