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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3 20:33:32瀏覽288|回應0|推薦3 | |
探索「身為台灣人」的意義 曾勇夫昨表示,代理檢察總長一職會全力以赴 (????) 你前面石頭那麼多 你要如何全力以赴?? 何況特大號的早已壓在上面!!! 台x高等法院以xx年度上訴字第ATBT號刑事判決 正等著 請你非常上訴 不要讓底下的 xxx xxx主導一切 法官們可以這樣搞???? 你ㄉ誠信在那裡????? 你的惡劣行徑給整個台灣帶來恥辱 …我們的身上都流著台灣這個母親的血液,只不過 有人選擇遺忘甚至背棄這樣的身分… ~~ 法官從未曾以應有之「無知之幕」的基本精神、 更以「心證已成」下的推理作用及經驗法則 之方式違反憲法第7、16、23條所定之比例原則之下進行... ~~ 他們是「證隨心生,輕而易舉」! 只要你(妳)們進過法院、打過官司 都會感受到大部份在台灣的法律人(法官、檢察官) 是完全沒有人權觀 (法官法至今何在?? 檢察改革大部分幾乎繳了白卷) 人權保障觀念都不存在於心中 更何況「無知之幕」 台x高等法院以xx年度上訴字第ATBT號刑事判決所引用之條文、證據能力、推理作用及經驗法則及最高檢察署台0字第980xxHYHA、0980xxBWAPU號兩函等所引用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各項,均認已違反「檢察訊問」不能等同證人,「檢訊筆錄」亦非當為證據之基本規定,實有牴觸各相關法律規定及53年台上字第656號判例要旨:「犯罪事實之認定,應憑真實之證據,倘證據是否真實尚欠明顯,自難以擬制推測之方法,為其判斷之基礎」之疑義。 故 聲請人力主此案所核犯刑法第EWW條第B項第S及第H款之判決「自始無效」。 此判決書實牴觸下列各相關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 「位居司法天秤中心點的法官其工作不是制定法律,而是適用法律。」難道臺灣的憲法已死了嗎? 而法官的既定立場和態度是將「自由心證」凌駕於證據事實之上,更是心證已成,違法濫權擅斷。 往後這個號稱我心如秤的失衡天秤還能在台灣社會上有多少公信力? 「整飭官箴、澄清吏治、保障人權、紓解民怨」 他們是「證隨心生,輕而易舉」! 當然 ~~ 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審判是 打報不平, 加油 ~~ 加油 ~~ 加油 ~~ !!! ********************************************************************** FEB 2ND, 2007 於立法院 XXX 自宅 宴請8名檢察官 + 1人 集體商討 XXXX XXXX 案 已早於 03, 2007 見報 ,為何至今隻字未提,未見偵辦結果 ~~「心證已成」~~ POWER TENDS TO CORRUPT;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對的權力, 絕對的腐化 Don't kill us for our skin!! 人稱勇伯的 如有guts, 下列已提出三次 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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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