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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1 22:51:30瀏覽1982|回應8|推薦60 | |
回了一趟娘家(我的娘家在哥斯達黎加,不是台灣),為的是替小叮噹拿美簽. 想帶他回去台灣做一些特別檢查,也順便帶他給對他唸唸不忘的爺爺奶奶看. 說來就令我火大,只不過是個美簽而已,有必要如此這樣小題大作,互相踢皮球嗎? 先是去年我申請好7月面試美簽,說什麼因為孩子是哥國人士,必須要回本國簽證,因為孩子的爸媽也擁有哥國永久居留權. 給了我一張藍色單,要我回哥國駐美大使館報到. 好了,我於同年九月回哥國,他們又要我重新申請過. 重新申請,面試時間是2008年2月20號. 我又再次帶著兒子飛回去簽證. 結果咧...說什麼工作證明及公司及個人財務證明不是本國的,所以無法合審,又再次拿了一張藍色單要我回宏都拉斯駐美國大使館報到...... 寫到這裡,我真的超想當那美國佬的面破口大罵,只不過是個嬰兒,有必要這樣百般刁難嗎? 說什麼怕我會把孩子留在美國.奇怪耶! 當初申請的時候,我兒子還是個不會走路的嬰兒,他去了美國能做什麼? 如果我真的想把孩子留在美國,那我當初不會直接跑到美國生就好了嗎? 我又不是沒美簽,美簽都拿了五年了. 我持有台灣護照,我光明正大的移民了好幾十年,如果想跑去美國當個非法打工者,還輪到現在嗎?去美國當非法打工者只有阿陸仔才會這麼做. 我也都把我兒子在醫院所檢查的報告都拿出來證明了,說明這孩子有點異常,需要更進一步的檢查. 為什麼還要這樣為難著我? 讓我浪費了花綠綠的鈔票(搭了兩次飛機,繳了兩次美簽申請費),也白白浪費了我的時間跟體力. 據說,在台灣替小孩拿美簽,只要未滿兩歲,嬰幼兒不用報到,只要親生父母報到就可以了. 在中美洲,雙方父母親必須抱著孩子去報到.可惡的是,我挺著六個多月大的肚子,還要我抱著一個嬰幼兒罰站了好幾個小時(排隊拿號碼). 這裡的作業方式跟台灣不太一樣.可是對於其他有帶嬰幼兒的父母卻可以拿特別號(不用站著排隊等). 當我問那櫃檯的服務人員說:人家都說孕婦及攜帶嬰幼兒的父母可以優先,為什麼我還要按照其他人一樣排隊? 那櫃檯服務人員的回答也更是絕:那妳現在身體有感到不舒服嗎? (靠...靠..邊站咧! 非要我人不舒服才能優先喔? 人都不舒服了還排什麼隊?直接送醫院比較快吧!) 什麼跟什麼? 看華人不起嗎? 這是什麼道理?! PS:預約時間說是八點,我早上七點半去門口排隊,八點進去,輪到我的時候已經是十點多鐘了.那拿預約時間是做什麼用的? (我娘家離駐美大使館很遙遠,我想申請個十點或下午時間的都說不可以,因為嬰幼兒只能排早上八點的,阿咧,去的時候,還要等工作人員八點半上班才能進行作業咧.......有必要這樣整人喔?!) 第一張是小叮噹跟肥肥在玩耍,肥肥也不怕小叮噹,只要小叮噹太過份的話,自然會攻擊小叮噹的弱點(大頭). 第二張是小叮噹的外公帶他去參加嘉年華會的嬰幼兒遊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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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