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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2013/07/22 13:07:44瀏覽79|回應0|推薦0

欽定四庫全書-史部地理類-朝鮮賦提要

詳校官太常寺少卿陳桂森

臣等案朝鮮賦一卷。明董越撰。越,字尚矩。寧都人。成化已丑進士,官至南京工部尚書。謚「文僖」。孝宗即位,越以右春坊(太子宮所屬官署)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講同刑科給事中。(給事中:官名。明制分設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掌侍從規諫,稽察六部之弊誤。)王敞使朝鮮,因述所見聞,以作此賦。又用謝靈運山居賦例,自為之註。所言與明史朝鮮傳皆合。知其信而有徵,非鑿空也。

考越自正月出使,五月還朝,留其地僅一月有餘。而凡其土地之沿革,風格之變易,以及山川、亭館、人物、畜產,無不詳錄。自序所謂得於傳聞周覽,與彼國所具風俗帖者,恐不能如是之周匝。其亦奉使之始,預訪圖經,還朝以後,更徵典籍,參以耳目所及,成是製乎。越有文僖集四十二卷。今未見其本,又有使東日錄一卷,亦其往返所作。詩文然不及此賦之典核。別本孤行,此一卷固已足以。

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恭校上

據提要所言,董越所成之朝鮮賦,為其奉命出使其間之所見聞,其中提到在當地所居期間為期「一月」,相校<國朝獻徵錄>所言之「三日」,或歐陽鵬序中所言「不旬日」,在當地所停留之時間文獻所據各不相同。舊時與他國交通不易,通長以水路為主,雖明朝比起舊時相較,在交通工具與手段上已進步許多,但往返上還是有一定程度的不便,是不是如墓誌銘所言「三日」即返,確實有思考的空間,但非主要影響成賦的原因。

簡單的邏輯來說,老闆要你出差,你一定得讓老闆知道你出差到底做了什麼?古時出使回歸,回朝後就當地風俗記錄成書則勢不可避。至於你在當地待了多久,或許就不是要追究的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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