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警察部落格」議題被炒得火熱,十名漂亮的女警花更被媒
體「嚴選推薦」,當日瀏覽率破萬。但外界更專注的是,為何有警察
將蒐證照、偵訊內容和筆錄PO上網?這不但涉及風紀,更遊走在法律
邊緣。
寫部落格,無非就是希望有人瀏覽觀看、分享意見和想法,但許多人
以為「這是我的空間,想寫什麼是我的事;這是網路,所以我是被匿
名保護的!」所以,很多人選擇在網路肆意妄為,說真實生活中不敢
說的話、做不敢做的事,以為不會被人發現,卻又希望被人觀看。
什麼事是不想被人發現,卻又希望被人觀看的?無非就是一些對公司
、學校、家人、朋友的抱怨(不想被抱怨的當事者看,卻希望能被心
有戚戚焉的人聲援觀看);還有一些平常不敢公開秀出的照片、影片
(小露性感、親密照、私生活),希望不認識自己的人看了驚豔、認
識自己的人看了讚美...不過,那些想來批評的人最好不要發現。
一事難兩全,怎麼可能「不想被人發現、又希望被人發現」呢?所以
有人在部落格設「密碼」(不過通常從字裡文間就可找到解密碼),
以為這樣就不會被發現。可惜,網路上無聊的人真的很多,「越不讓
我看,我越要看!」所以,一堆解碼文章和照片才會紛紛流傳網路,
等當事人發現,一切早就來不及了。
跑警政司法新聞以來,我看過不少血淋淋案例。一位碩士生和校內教
授發生車禍,雙方55萬元和解,學生上網發表「老師也是貪婪的,為
爭利益不惜草菅學生」,被依妨害名譽罪判刑拘役50日。
另名大學生在網路上指一醫院「不給錢不急救」,友人轉院後不治;
醫院告他誹謗,學生刊登道歉啟事,提及「不給錢不急救之內容非在
場親見親聞,而係聽他人轉述,並未經合理查證,且全非真實。」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或許是網路最好的寫照。彎彎、九把刀因網
路走紅、無名小站的正妹相簿捧紅不少人、被網友推薦的餐廳看來就
是比較好吃... 但只要稍有不慎,也可能被網友發動人肉搜索,所有
不堪被攤在陽光下檢視。
更甚者,在電子郵件、部落格、BBS討論區,公布他人隱私或用他人
名義發信、發言,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加重誹謗罪或偽造文書罪,
如進而編造不實文字、圖畫在網路上抹黑、抹黃他人,可能構成加重
誹謗罪。圖一時「爽快」,卻可能背上一世前科。
我也寫部落格,原本也是葷素不忌,但屢有人刻意補風捉影,傳話「
張小茲在網路上罵你!」認真看我部落格找缺點,連我請自己的假,
去騎個單車或爬個玉山,再把心得放在部落格,也可以碎碎念:「呦
~那麼閒喔~都不用跑新聞喔!」;我寫到學校進修,就變成「當記者
真爽,可以邊跑新聞邊念書!」實在讓人好氣又好笑。
網友的鼓勵讓我溫暖,網友的批評讓我沮喪。但,這不就是網路書寫
該承擔的風險嗎?
「警察部落格」曝光後,外界批評聲浪不斷,許多警花們嚇壞了,緊
急關閉部落格。多年衝撞下來,我慢慢摸索出自己寫部落格的尺度,
對我來說,最好的作法是「想像有人觀看的前提下,以合理、合法的
方式,盡情書寫情感、感受、所見所聞」,才能真正悠游網海。
或許,這樣的部落格不煽情、不勁爆、不挑動人心,但才是部落格能
長青久遠的方式。
電腦前的各位,謝謝你們了!這些年來一直與我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