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若予╱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系系主任(投縣埔里)
誰代表民意?是當前「服貿」紛爭中最關鍵的問題。
如果執政者(行政╱立法)所為違反民意,則其施政作為缺乏正當性;在「主權在民」的前提下,應當被反對或罷棄。這也是目前抗爭者或支持抗爭者所持之見解。以此見解為前提,「公民不服從」、「公民抗爭」,乃至罷課、示威,都從而在道德上正當且合於理性。
但,如果這個見解為誤,亦即執政者並未違背民意,則同理,抗爭者行為的正當基礎將就此崩潰,其行動淪為反社會之暴動或盲動。
身為公共行政與政策系所的教師,我仔細地反省、檢視了這個問題。幾番檢討,我找不到理性說服自己應該「反服貿」的理由,所以,作為公民的我,決定「不能支持反服貿的主張與行動」。為避免思考的偏執或盲點,我也諮詢了許多周遭的同事、朋友,還在不同的課堂上請學生說服我,我的意見是錯的。然而,我問到的多數人跟我意見一致,包括我的學生在內。
我的諮詢對象只是一部分的公民,所以我只能說,我不確定這是不是社會民意,而確實是我或我們作為公民的主張。遺憾的是,我或我們的主張,跟那些抗爭者或抗爭支持者的主張不同。若要歸納什麼是民意,必須由「我們」跟「他們」,先彼此討論、辯論、說服或妥協達成共識,然後,綜合多數之民意才於焉誕生。至此,執政者或抗爭者的正當性,才能被論斷。這是我曾經學過的「自由主義民主理論」,所告訴我的事情:民意,來自妥協與共識。
抗爭者的理由之一,在於執政者試圖以獨斷的方式與立法程序,罔顧他們的意見。這非全無道理。但抗爭者也重蹈了他們所抗爭的標的,亦即對其他社會成員意見的罔顧與獨斷。當抗爭者援用「人民對抗國家」公式,作為其「反抗暴政」的理由時,我,或我們這些不認同他們主張的人們,自由意志是被這個公式所蹂躪的。
更可悲的是,這種蹂躪其他社會成員自由意志的作為,不但被抗爭者誤用、濫用,還被社會媒體所擴大、渲染。抗爭者的濫用,出自其不但忽視其他社會反對者的自由意志,還進一步侮辱、羞辱、咒罵這些不同意見。試問,在抗爭現場可容得下任何不同他們的聲音?在張貼隨處可見,上面寫「幹」字的便利貼上,是否有任何尊重不同意見的意思表示?
如果教師不支持學生罷課、蹺課,卻在課堂小考的考卷上收到前所未見,整張紙只寫了「人渣,幹」三字的答案時,試問,他人的聲音,可受到任何一絲的包容?(這是我的親身經歷。)只有一個唯一的民意,其他都是反民主的。這正是十九世紀以來一切以國家民族之名,壓迫人民民權的極權獨裁者,最喜歡使用的民主公式。從雅各賓、納粹,到蘇共、中共,到蔣介石的白色恐怖,都無一不「奉人民之名」。
另外,號稱與人民站在一起的媒體,也像是自動裝上了過濾器,將「非抗爭者的民意」自動濾除,一面倒地誇張支持抗爭者的「普遍代表性」,作法之粗暴,令人難以置信。
到大學中採訪,課堂中兩面並呈的理性師生討論,全程採訪,事後不見隻字片語;同樣全程採訪的另一課堂,系主任哽咽表示支持反服貿,則即時新聞大做文章。這,是何種新聞編採道理?明明是全校春季健行活動,有人在路旁逕自散發向日葵,學生不明就裡拿了看起來美麗的花,歡喜健行,事後卻發現被拍了新聞照片,指其「自發反服貿」!這又是什麼樣的新聞造假?(這是發生於本校的真實情況。)
只有一種人民可以配稱人民,只有合於其想要的意見方稱民意,編造渲染出多數人都在支持同一政見的假象,來擴大其「為民喉舌」的聲勢。這已不只是新聞公平問題,在對民主政治的糟蹋上,與戒嚴時代台灣的黨報、官營報,又有何二致?
民主不是為這世間創造天堂,而是避免因為人們(國家或一群公民)的獨斷與偏見,將社會帶入地獄。民主政治的孵育,需要更多包容、尊重、協調,與折衝妥協。這不僅是執政者應謹記在心,也是所有「公民社會」支持者所應時刻反省、惕勵的。
【2014-03-29/聯合報/A22版/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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