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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次長,趕緊把違建拆了吧!
2006/11/15 23:00:37瀏覽958|回應3|推薦6


今天在蘋果日報上看到一則新聞:「內政部常務次長簡太郎遭鄰居指控,涉嫌將公用通道改成自家玄關,將兩間各32坪住宅打通成一間,並把原來3坪多公設改成自家玄關。」

簡太郎這項舉動,遭到住戶抗議,然而他的反應竟是:「當初因把兩戶32坪的房子併為一戶,故將玄關打通,並沒有影響他人通道,也未危害公共安全。」 
 

我曾經在這個位於新店五峰山上的住宅社區住了五年,不少名人都是我的鄰居,像小南方、倪齊民。客廳可以鳥瞰整座大台北城,加上環境清幽,雖已搬離幾年,我仍然留戀住在那裡的時光。

光看新聞報導的文字敘述,就知道簡太郎搞了什麼名堂。我要說,簡次長,你是一個標標準準藐視法令的惡鄰居,身為主管公寓大廈管理的營建署頂頭上司,「將玄關打通,並沒有影響他人通道,也未危害公共安全」這種話居然也說得出口,將來民眾上行下效,各縣市建管單位拆除大隊的人怎麼執行公務?

我翻箱倒櫃,好不容易找到當年這棟房子的平面圖。

http://tw.msnusers.com/negevwalker@msn.com/%E6%96%87%E4%BB%B6/%E7%9B%B8%E7%89%87%2F%E6%8E%83%E6%8F%8F.jpg

這是一幢四併的建築物,圖中的C戶和D戶就是簡次長兩戶32坪房子合併的格局。黃顏色那一塊是電梯間的範圍,屬於供公共使用的「小公」,指的是「當層樓的個別住戶使用分攤部份,如當層樓梯及電梯間、花台、露台及走道等」。

既然是公共設施,住戶就不該霸佔使用,沒想到簡太郎身為營建主管機關高層,居然在藍色虛線的地方安了一道大門,三、四坪大的公共空間一眨眼就便成了他家的私有空間。這就是違建,應該即報即拆,沒想到身為內政部高官,簡次郎還說要「先了解狀況」,再考慮是否拆除。唉!官都這樣在當了,奉公守法的人民還指望什麼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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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egev&aid=54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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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特權... ~_~"
2007/02/17 15:47

就是因為這些死特權四處橫行

所以台灣的政府才會這麼沒公信力

久而久之,公權力便難以伸張


jane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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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不義,上行下效
2006/11/28 21:19

辣媽 愛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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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
2006/11/24 13:40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某你系賣安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