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人別信李登輝.. 天真的是我
勸人別投陳水扁.. 天真也是我 勸人媒體名嘴罵的話別聽了吧!! 天真還是我 勸人別天真的人..最天真 那那... 誰來勸我別天真.... 原來我們一直都聽 媒體 的 只是當年媒體都聽 兩蔣 的 現在媒體都聽誰的?? 誰都有可能!! 但 絕對不會是聽 馬英九 的... 民主時代: 人民才是皇帝,但諫臣在哪裡 整天看政客、媒體、名嘴 謾罵巧辯,阿諛奉承 po人民的LP,不敢說人民的不是 假傳聖旨炒作民怨民怒 不是無端生事、就是趁火打劫!! 有此佞臣,人民能不昏庸嗎? 被扁那幾年...忘了! 人民被總統扁 挨罵這幾年...未了! 總統被人民罵 ~~~~~~~~~~~~~~~~~~~~~~~~~~~~~~~~~~~~~~~~ 『被扁(政府照顧)那幾年』開始,是繼228之後,台灣近代史上最悲慘的一段歲月。這段時間,很多人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一夕之間急轉直下,無形的殺手讓人措手不及,毫無防備的就被逼到走投無路,有人還搞不清楚為何會這樣,就決定偷騙拐搶或是自我了結。 與228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人數更多、面積更大、時間更長,抓不到兇手,沒人能負責,惡魔無所不在,幫兇可能就在身邊,就算知道罪魁禍首是誰,你又能奈他如何。 但 中了李登輝的計、上了阿扁的當,一失『投』成千古恨,好日子一去不復返,爛攤子難以收拾,馬政府努力為人民解決殘局,天府地府還不放過,屋漏偏逢連夜雨,全球危機近逼,天災人禍加劇。民進黨又回到熟悉的作惡舞台,更是變本加厲搞破壞,媒體流氓失去管教,造謠生事唯恐天下不亂... 被扁沒有結束,扁瘤轉入民間蔓延擴散,到處都是扁,沒完沒了的內憂外患只能靠馬英九來想辦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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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給你造謠、毀謗的自由?! |
時事評論|政治 2013/05/31 17:21:52 |
近日立法院在搞個『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我看這最明顯的『好處』大概就是:限縮媒體單一造 謠影 響力。如此雖然媒體不會有真老大,但是亂源卻依然無法抑制。原本在第廿八、廿九條增訂:聽眾對報導若認為不真實、影響自身權益,得要求新聞及廣電媒體在一定期限內更正,並提供閱聽眾答辯權,法令中增訂民法罰則。 修法增加一點新聞自律的約束力,又被 新聞自由才是最大 打了回票。民眾對新聞不實報導有提出訴訟權益...天哪,有錢又有勢的媒體誰怕你來告我,要財力要律師各大媒體充裕的很,市井小民真有把握的充份證據來告,媒體有更多時間精神跟你耗。就算媒體輸了又怎樣,賠的錢跟發行量與收視率賺來的錢來比,還是賺得多啦。 也是近日新聞:壹週刊『前年』報導藝人林韋君國中時霸凌學妹,並用過去壹傳媒拍攝的泳裝照,修圖形塑...求償200萬元;士林地院認為報導未經查證,判賠75萬元(華視)。藝人還有點財力來告,只為了恢復名譽,耗了三年只賠75萬,不痛不養,卻也是勞民傷財,後續還可上訴,天哪...!!。打開壹週刊訴訟史,一堆告贏壹週刊報導不實的案例,賠款懲罰有讓壹傳媒收斂嗎? 而便當文被抓包只能算這記者倒楣,因為很多報導都在這麼幹哪,每天都是一堆類似便當文,不是九把刀多聰明,而是白癡瞎起鬨的人太多,記者自己最清楚。 給你新聞自由,不是就有造謠、毀謗的自由,現在做新聞的很多只是用三分的事實製造七分的虛假,尤其是台灣的政治新聞。我倒是有個點子:可以從公司法 與 媒體『最愛』觸犯的法條 下手修法: 某些『媒體』已是全台最老神在在的累犯與慣犯: 基本上資金雄厚的媒體不怕罰;最怕的是『撤照』,想在廣電相關法條上做修改,太過敏感,有打壓新聞自由的疑慮,立委諸公就要噤聲(政客立委更需要媒體舞台),但是修正的方向是對普羅大眾、各行各業都適用的法條,阻力最會小,誰敢縱容累犯慣犯?任何公司都可能重複犯罪,嚴重者就該撤銷營業執照。但也不需要像前新聞局長姚文智對TVBS撤照事件,一次偽造文書就想關了人家的門。只要做到通知、警告判刑確立的公司行號,輕罪犯行累計到某個數量,公司執照就必須撤銷或廢止。 我相信立法能成功,那些以毀謗造謠為樂的媒體一定會收斂很多,因為大家不會輕易保留法律追訴權,告贏了不只有賠償而已,記上污點還能讓這家公司很有消失的可能! 這樣夠了嗎?! ps:人家媒體也有關懷弱勢、伸張正義呀!天真何必講的十惡不赦,林益世不就是壹週刊報出來的嗎?說到這,很多政客常做公益,捐款,有了做公益、捐款就不是政客了嗎?林益世是關係人拿出證據去爆,反倒後續壹週刊記者去挖的,多數證明是假的。這就是媒體的狡詐與矯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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