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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6 10:36:13瀏覽2|回應0|推薦0 | |
早上載女兒上學, 學校前的一條上坡路上, 太陽就在正前方. 異常刺眼, 真怕眼睛會受傷.
突然想起來, 這次買的房子落在公司的西邊, 如此, 就是迎著朝陽上班, 朝著日落方向回家.
有回, 搭著Jennifer 的老公Jack開的車, 他說: 以後買房子, 要買在公司的東邊. 如此, 就可以避開太陽. 那時候,我們日落時分行駛在西大路上, 圓盤般的太陽, 佔據了整著視線.
後來,我也不太注意太陽的方位,直到最近. 只知道房子的日照需要充足, 冬天才會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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