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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授假發票事件看「學閥」現象
2013/01/10 13:20:23瀏覽89|回應0|推薦1
新年伊始,學術界就為了一百多位教授涉嫌以不實發票A錢被約談、起訴,陷入一片擾攘不安,各種傳言沸沸揚揚。

教育部長蔣偉寧、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以及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等「教、科、研」三大巨頭發表聯合聲明,呼籲檢方對於因為會計核銷制度不合理,導致教授們以不實發票報帳,能夠從寬處理。

檢方則以依法辦案為由,認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會計核銷制度不合理,是行政部門的缺失;行政部門有缺失,卻要司法部門放手,於理、於法都不合適。

本案涉及學術研究、政府會計制度合理性、法律見解妥適性等問題,檢察機關本應審慎處理,惟這一事件背後存在的「學閥」現象,我們認為同樣值得國人重視。

此次事件之所以會驚動學術界,乃因其中包含某些領域的知名學者。

有人慨嘆若非他們在其研究領域有所成就,就不會申請得到國科會補助,也不致因會計核銷制度僵化,而致誤蹈法網。此點的確令人深感遺憾。

然而,同樣讓人遺憾的是,學術圈長期存在所謂的「學閥」,他們對於掌握研究經費補助的資源,具有相當的壟斷力。

究其成因,起初乃是部分學者專注研究、卓然有成,門下學生匯然而至,「無心插柳柳成蔭」,因而逐漸自成門派。

若僅止於此,乃是良性的先進提攜後進,尚不能以「學閥」稱之。

不過,由於國內研究補助資源管道甚多,包括國科會、教育部、各部會專案計畫、各部會所轄財團法人機構及捐贈成立之事業機構、各國營事業等等。

每年都編列各項研究計畫,公開招標,但仍呈現僧多粥少現象。

多年來就有若干「大師」,他們的門生散佈於各部會及各公民營機構(含政府捐贈成立之半官方機構)。

遇有研究案,每每成為大師的眼線,主動通風報信,甚至還擔任計畫案之承辦人,有時還是計畫案的審查委員之一。

他們對於老師的參加投標,無不暗助一把,以報答指導提攜之恩。久而久之,「大師」們拉幫結派,時而競爭、時而互助(形同「搓圓子湯」),「學閥」現象乃油然而生。

部分「學閥」幾乎無役不與,時而以「計畫主持人」身份參與,時而成為計畫之「共同主持人」或「協同研究人員」。

這些計畫承辦人看到投標團隊名單後,在提報審查委員名單供上級遴選時,可以很微妙地提供「適當」審查委員人選。

長官若非學術圈內人,往往還垂詢承辦人意見,授予主導機會,因而「學閥」壟斷特定部會或特定機構研究案之現象,時有所聞。

神通廣大者,參與之計畫甚至跨及多個部會;該等計畫內容與其專長並不相同,學閥常以「協同研究人員」身份掛名參與。

他們所以能夠得標,只能說這些學閥無所不通,或者說這些委外計畫需要從多個層面研究,難以拘泥於計畫原主旨。

學閥們參與的計畫,依照常理,電腦、筆電、印表機等器材均為各研究計畫所必需。

然而,對於學閥們而言,若依所參與的每個計畫均如實購置設備,其辦公室將宛如光華商場的資訊公司,堆滿上述資訊產品。

一般而言,對於國科會、教育部等查核較嚴格的研究補助,學閥們會誠實地按照計畫購置設備(有些學校甚至依規定每年盤點國科會計畫補助購置之設備,直到報廢年限)。

至於其他研究計畫,學閥們就各顯神通,尤其有些機構因非屬正式公家機關,計畫金額更大,查核卻更鬆散,只要書面報核文件齊全,就予以核銷經費。

因此在校園中,常見有些學者出門開名車,穿著光鮮亮麗,學校更視為瑰寶;因為他們參與的部分計畫,委託研究單位依規定需付給學校管理費,從而學閥們同時也是學校的搖錢樹。

此次檢調偵辦到部分學者未依照規定辦理經費核銷,其實可能只是冰山之一角。

根據媒體的報導名單觀之,被查獲者,除極少數稱得上是「學閥」等級者外,大多數只是「有樣學樣」,卻因新手上路(當中有數位學者只是助理教授)還不上道,技巧尚不純熟。

加上此次檢調辦案時,直接由配合提供不實發票的公司內帳核對,以致人贓俱獲,無所遁形。這次事件亦殊值國人警惕,任何體制若沒有適當的內部自省及有效的外部監督,則將日益腐化。

學術界尤其是大學及研究機構的學者們,一向被視為社會的菁英,甚至是社會的良心,惟「學閥現象」的產生,使得菁英蒙塵、良心墮落,未來甚至可能形成「黃鐘毀棄,瓦釜雷鳴」的惡劣影響。

我們對此深感憂慮,期盼學術界掀起一波「自律、自省、自清」運動,教科研主管機關也應制定更嚴謹的監督機制,俾讓學術界不再出現不誠信、不道德甚至敗壞法紀的事件。

工商時報2013.1.10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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