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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5 13:57:37瀏覽213|回應0|推薦1 | |
魏姓小三男童因吵鬧摔東西,被鍾姓女輔導老師用相機錄影後,在課堂公開播放;魏母事後提告,因檢方不起訴,向板橋地院聲請交付審判,堅持要女老師公開道歉。
交付審判是告訴人不服檢方不起訴處分之救濟措施,法院裁准視為提起公訴,但實務上少見裁准案例。 板院日前召開調解庭,鍾女承認公開播放男童脫序行為確有不當,但她被學童砸傷未提告,反遭家長指控,大嘆「教師難為」。因雙方沒有共識,將再開庭審理。 據了解,十歲魏姓男童情緒容易失控;前年十二月廿七日中午,因在教室內哭鬧、摔桌椅,被鍾姓女老師拿相機錄影存證。 魏母隔天到學校道歉,但鍾女表示魏童已危害其他孩子,照顧男童讓她「壓力很大」,還脫口說出「什麼樣的媽,教出什麼樣的孩子」,雙方不歡而散。 鍾事後在班級的社會課教導「人身安全與霸凌」時,播放魏童哭鬧畫面,告訴其他學生遇到類似狀況,要馬上遠離並通知訓導處。 聯合報2012.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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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