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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7 01:17:18瀏覽364|回應0|推薦0 | |
日前發生震驚社會的建中學生因女友懷孕,疑受到責罵而跳樓自殺事件,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認為,這是社會和法律沒有給予未成年懷孕父母支援下的悲劇。
雖然她不鼓勵未成年結婚,不過應該要讓未成年人知道,若意外懷孕,還是有其他管道可選擇。 鄭麗君也擬提修民法980條,將男女法定結婚年齡降低為16歲、訂婚年齡降至15歲,讓制度可以保障未成年父母,降低他們的恐懼感。 「如果連法律都沒有為他們設想,要如何去除他們的恐懼和社會壓力?」 鄭麗君認為,未成年懷孕父母面對的龐大的社會壓力,透過修法,可以去除她們恐懼的存在基礎,社會制度應幫助未成年懷孕的父母面對,而非讓他們自己去面對。 針對未婚懷孕的小爸爸、小媽媽,鄭麗君指出,制度應該讓他們在「生」與「不生」之間有選擇的路,避免悲劇重演。 在許多國家,都有特別政策協助未婚懷孕的學生,有些甚至還提供家庭宿舍,讓學生可以安心完成學業,不受到歧視,這也是尊重生育權的表現。 有鑑於當今社會現狀,未成年人懷孕、結婚的比例越來越高,鄭麗君提出修法,希望能調降結婚年齡。 現行民法對於男女可訂婚、結婚年齡的限制不同,民法973條規定男性未滿17歲,女性未滿15歲不得訂婚。 第980條明訂男女的結婚年齡則分別為18、16歲,基於兩性平等原則,鄭麗君希望至少能夠將男女的結婚、訂婚年齡一致,不再有男、女之別。 「十幾歲的孩子,未婚就當爸爸媽媽,他們有多麼害怕?」鄭麗君說,很多成年夫妻在沒有準備下面對降臨的小生命時,都會驚慌失措,更何況是未成年人。 她強調,修法並不是鼓勵這種情形,不過由於現狀已經出現越來越多案例,在造成更多悲劇前,法律不能再矇眼不理。 聯合晚報2012.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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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