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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潑糞三濺客 應罰照顧街友
2012/05/15 21:29:53瀏覽113|回應0|推薦0
近來的葉少爺與對街友潑糞「三濺客」事件,引發輿論撻伐,共同的結果則是:母親替小孩向社會求情。

姑且不論這些父母出面道歉,是否基於損害控管所演出的一場「苦肉計」?事實上,這些青年的家庭管教,父母的角色責任,都是嚴重失格的!

葉少爺與潑糞「三濺客」都在夜間,他們的父母對小孩在外的行為不聞不問,小孩犯下大錯,卻只想替小孩求情,沒有是非,找藉口,過度溺愛。

筆者曾擔任某地方法院觀護人室舉辦之「假日生活輔導」講座,來報到的青少年態度缺乏羞恥態度不說,個個精神頹廢,上課打瞌睡,一副只想「走過場」的心態,教育成效有限。

只有形式上課的告誡,而無實質的身體實踐,他們根本不知道錯在哪裡,也不認為自己該擔負一些社會責任。

政府應修法擴大「社會勞動」適用於偏差少年,且不得以罰金抵免勞役日數。社會勞動隱含刑罰、教育與社會復歸之功能。

對於潑糞「三濺客」,可判以照料街友生活起居,協助清掃街友聚集地環境衛生,同時在勞動役期間被安排與街友同住至少一個月以上,以理解街友的社會處境。

對於葉少爺,除應擔負對被害家屬的賠償外,若再判以長期到醫院急診室,協助照料急診病患,使其理解生命可貴,將可評估其道歉和承擔責任之誠意。

台灣的人權與生命教育方式大多只說不做,變成口號,無助於讓學生真正體會到尊重他人的意義;學校防治霸凌,仍普遍採取傳統消極懲罰方式,學生真的能體會到被害人的痛苦嗎?

答案是否定的!倘擴大對青少年強制社會勞動,或許可能構成人權保護上的爭議,但當家庭與學校無法發揮功能時,社會與政府應該挺身當最後一道「教育防線」的角色!

聯合報2012.5.14陳祖輝/台北大學社工系兼任助理教授(新竹市)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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