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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班額外收費 議員疑不法
2012/04/14 21:50:56瀏覽116|回應0|推薦0
基隆市成功國中音樂班這學期向學生收取9千多元額外費用,作為外聘老師鐘點費、交通費等,巿議員質疑巧立名目收費之嫌。

但教育處長蕭錦利解釋,音樂班家長會希望提升孩子音樂素質,願意支付相關費用,學校與老師均未涉入,且收取款項也未入公帳,屬家長個人行為。

市議員呂美玲昨天在市議會臨時會上提出臨時動議表示,音樂班向學生收那麼多錢,有錢人家可能沒問題,但家境不好的孩子該怎麼辦?

何況體制外的收費狀況,於法不合,教育處不能以純屬個人行為就不管了。

市議員秦鉦認為,基隆市有些資優或特殊才藝班都有類似行為,市府應該全面禁止額外收費,以免衍生弊端。

市議員楊石城也說,他也曾當過家長會長,能體會家長們望子成龍的期待,不過成功國中收取費用中,還包括獎學金,要班上學生共同負擔獎學金,有點說不過去。

蕭錦利表示,教育處曾經要求學校與音樂班家長會溝通,但家長認為,孩子到外面補習還不是得花錢,不如在學校請老師教導,家長比較放心。

可能少部分家長不認同,有不同意見,教育處將再要求學校與家長懇談,解決收費問題。

最後議長黃景泰要教育處調查,並要學校日後必須將音樂班收取相關費用納入招生簡章說明,讓家長與學生明瞭,避免發生爭端。

聯合報2012.4.14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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