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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0 23:34:45瀏覽130|回應0|推薦0 | |
1名黃姓女子2009年與丈夫結婚後,移居新加坡,因不適應於去年返台,黃女丈夫因無法掌握妻子行蹤,涉嫌發電郵、簡訊恐嚇妻子。
後來更在妻子臉書上留言辱罵,黃女不堪受辱提告,指自己因此憂鬱症復發,控告丈夫恐嚇及公然侮辱並求償。 黃女丈夫則辯稱,妻子花光他的積蓄,回台後不和他聯絡,他認為被妻子詐騙,才會留言要妻子出面。 板橋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黃女丈夫已損及妻子名譽,日前將黃女丈夫分別依恐嚇及公然侮辱,判處3月及拘役40天,並須賠償妻子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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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