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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體惹爭議 美祭出嚴規
2012/01/10 23:23:53瀏覽117|回應0|推薦0
根據《紐約時報》、《基督教科學箴言報》報導,由於有老師因為用社交媒體與學生接觸,進而發生性侵或性騷擾的醜聞。

美國各學區開始制定嚴格的規定,禁止老師和學生用手機和臉書或推特(Twitter)等網路平台,進行私人的談話。

美國各學區推出這個政策,是因為一些老師立下壞榜樣,把駭人聽聞的評論或涉及酒色的圖片上傳至社交媒體上;有些老師與學生有不適當的接觸,踰越了師生分際。

在一些極端的個案中,有老師和教練因為與學生發生性關係,最後因性虐待或性攻擊而入獄。執法人員表示,這些關係都源自於電子通訊。

俄亥俄州戴頓市(Dayton)今年秋季通過一項法律,禁止老師在社交媒體上加學生為朋友,或透過即時通和簡訊與學生聯繫。當地教師工會的會長歡迎這項禁令。

但嚴格的規定正面臨不少老師的反彈,因科技作為教學工具和老師透過社交媒體與學生互動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密蘇里州的教師工會以言論自由為由,說服一名法官裁定,該州制定的禁止師生電子通訊新法違憲。

密蘇里州州議會今年秋季已修正這項法律,取消這項禁令,但命令各學區董事會在明年3月1日前自行訂定社交媒體政策。

在密蘇里州克萊頓高中(Clayton High School)任教的查克‧柯林斯(Chuck Collins),每週在他為學生設立的臉書上張貼10到15篇文章。

學生必須至少閱讀一篇文章,寫下心得報告,放在文章後面。柯林斯表示:「我能在臉書上做一些在課堂上課時做不到的事情。」

柯林斯通常不會接受學生加為朋友的請求,但他經透過臉書寄私人訊息給學生,對學生針對文章所做的分析給予回饋。

柯林斯表示:「其他任何形式的回饋都很麻煩,學生不常檢查電子郵件,社交媒體的即時通和文本才屬於他們的世界。」

柯林斯表示,關於不適當電子通訊的疑慮,經常模糊了媒體與訊息本身,老師的評價才是問題的關鍵,而非他們如何交談。禁止特定的通訊方式,無法阻止壞人對兒童的侵犯行為。

學校主管坦承,絕大部分的老師都適當地使用社交媒體,但也指出不斷發現限制師生透過社交媒體接觸的有力理由。

加州、佛羅里達州、紐澤西州、喬治亞州、伊利諾州、馬里蘭州、密西根州、密蘇里州、俄亥俄州、賓州、德州和維吉尼亞州,今年秋季已更新或正在修正社交媒體政策。

研究教師不當性行為長達15年的維吉尼亞州立聯邦大學(Virginia Commonwealth University)教育領導系系主任查若兒‧沙基夏夫特(Charol Shakeshaft)表示:

「我擔心的是,社交媒體讓老師很容易與學生發展親密和踰越分際的關係,我完全支持使用社交媒體,有些學區試圖全面禁止,我反對全面禁止。

但我認為,讓老師利用電子科技和確保學生安全之間,應有一個折衷辦法。」

台灣立報2012.1.8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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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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