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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6 08:58:02瀏覽112|回應0|推薦1 | |
大選在即,教育部發文各級學校,公職人員在競選活動期間,要遵守教育基本法的教育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宣傳,教職員下班後從事政治活動,則要自我克制。
不過教師團體不以為然,全國教師會不滿,教育部連課後行為都要管,教職員有公民參與的權利,只要不在工作期間用身分或資源影響投票意向,其他不應過度干涉。 總統大選進入倒數,然而,教育基本法第六條的教育中立原則規定,公職人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宣傳。 教職員工生也不得在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治活動,下班後從事政治活動,亦應自我克制。教育部依此條文,在十月份發文各級學校。 不過全國教師會認為,各級學校未兼行政職教師,基於公民權利,下班時間的政治活動應受憲法保護,全教會秘書長吳忠泰表示,教育部連下班後的個人行為都要管,實在匪夷所思。 對此,教育部次長林聰明強調,在下班時間完全尊重老師,教育部的發函完全是依法辦理。 林聰明說,除非是公務員或兼有行政職,教育部沒有強制要求,老師下課時間不可以參加選舉活動,只希望老師能自我克制。 中廣新聞201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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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