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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5 23:19:35瀏覽59|回應0|推薦1 | |
全國教師會 今天表示,教職員有公民參與的權利,只要不在工作期 間用身分或資源影響投票意向即可,其他不應過度干涉 ,而教育部連課後行為都要管,實在匪夷所思。
全國教師會表示,教育部在10月發函給高雄市政府 教育局,請公職人員在競選活動期間,確實按照教育基 本法第6條的教育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宣傳 。 另外教職員工生也不得在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治活 動,下班後從事政治活動,亦應自我克制。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指出,根據大法官308號 解釋,學校聘任的教師如未兼職行政工作,不屬於公務人員服務法的適用對象。 可見未兼任行政的教職員並非 公務人員,教育部不應該限制教師的公民參與空間和權 利。 吳忠泰表示,並不贊成教師是狂熱的政治參與者, 但教師仍具有公民參與權,參選人提出的政策內容,也可用來作個案討論內容。 只要教師不在工作時間利用身 分或資源影響投票意向,關心政治議題不應受限制,更 何況是下班後的個人行為,教育部此舉令人「匪夷所思 」。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 ,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的權力、機會或方法,使他 人加入或不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 亦不得要求他人 參加或不參加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有關的選舉活動。 林聰明說,下班時間,教師除非有行政職或是公務 員,教育部不能強制要求,所以才會希望「自我克制」 。 中央社20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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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