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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菸不能當校長 教部鄭重澄清
2011/11/07 23:14:11瀏覽54|回應0|推薦0
聯合報今天報導「教部禁令抽菸不能當校長」,教育部傍晚發布新聞稿「鄭重澄清」,說明並無強制禁令,規定抽菸者不能當校長,請各媒體予以澄清,勿以訛傳訛。

教育部1週內2度澄清聯合報頭版報導。

聯合報10月31日頭版頭條報導「教部明令禁師生戀」,內容敘述「教育部要求各校在新修訂教師聘約時,明令禁止『師生戀』,違反聘約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處分」。

教育部長吳清基10月31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出示公文否認,並沒有用如此規定,外界也沒有看到明令禁師生戀的敘述。

教育部11月2日發布新聞稿澄清,「對報載所造成的誤解,深表遺憾」。聯合報今天報導「教部禁令抽菸不能當校長」,教育部腳步加快,傍晚立即發布新聞稿「鄭重澄清」。

教育部解釋,依衛生署菸害防制策進會第2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建議各縣市研議未來校長甄選時,將抽菸習慣納入甄試簡章遴選參考條件。

並採漸進宣導方式,可辦理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累積高度共識後再推動,且於實施前宜有緩衝期,鼓勵有抽菸習慣的教師且生涯規劃上有意參加遴選校長者戒菸。

中央社2011.11.7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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