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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霸凌立法 3日初審
2011/10/01 21:40:34瀏覽49|回應0|推薦0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 員會3日排定初審「教育基本法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 包括行政院版與多名立法委員修法版本,將保障學生不 受霸凌行為納入教育基本法規定中,做為行政依據。

目前修法版本包括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蔣乃辛、黃昭 順、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翁金珠與行政院版等。

蔣乃辛在提案說明中表示,據教育部問卷調查研究 發現,疑似長期遭受霸凌的學生比率,已從7%降到2% ,但仍有上萬名國民中學生可能遭霸凌威脅。

教育部 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每年接獲的校園霸凌 數量僅10餘件,顯示被隱匿未通報的案件很多。

根據教育部送到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校園霸凌 行為對學生人格發展影響甚鉅,也妨礙學生權益,甚至 影響校園師生對基本人權的意識與反思能力。

教育部說,為保障學生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 學習權等,提出修法草案,明定禁止學生霸凌行為。

並 授權教育部訂定學生霸凌防制機制等事項準則,規範學 生霸凌行為的預防、發現、處理及輔導等事項,保障學 生基本人權及受教權。

教委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籍立委陳淑慧表示,她將 這項議案排入議程,就是希望藉修法保障學生的身體自 主權及人格發展。

她說,各級學校防霸凌工作刻不容緩,這項議案已 列為這會期優先審議法案,希望落實建構友善校園環境 的理想,也讓教育部在面對、處理校園霸凌問題時,能 於法有據。

中央社2011.10.1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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