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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手冊【轉載】
2008/12/18 23:33:03瀏覽573|回應0|推薦1

房屋拆遷中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是無法避免的,特別是商業開發拆遷中,被拆遷人對立情緒特別大,如何消除當事人雙方矛盾,將矛盾減到最小。本文力求從拆遷釘子戶角度來分析矛盾產生的根源、對策。著重從拆遷釘子戶分類、產生的原因、目的、條件、手段、措施、步驟等方面來說明現行的房屋拆遷工作中急待完善的地方,力爭將房屋拆遷工作做細、做實、做好。為城市建設發展作出貢獻。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動遷工作無疑是和平年代的“戰爭”。戰役的雙方是不對等的,一方是散兵遊勇,一方是機械化軍隊。一般情況,動遷人員熟知法律法規,熟知每一戶情況,而對於每一戶該具體如何說,如何做,每一句話都會進行認真安排,如同戰爭前的部署。常規做法先易後難,選擇突破口,突破口的選擇原則是該戶人家位置關鍵,最好能夠起到割斷分裂房屋的作用,其次該戶在當地有些影響,面積亦不宜過大,便於操作,能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被拆遷戶要想在這場“戰爭”中立於不敗,就要知道什麼是拆遷?對拆遷的程序、動遷人員的手段及戰術要有基本的了解。抓住每一環節,找其漏洞。
  首先我們來分析拆遷過程中被拆遷戶的心理狀態,說實在話,當拆遷公告出來時,相信每個人心裏都發毛,不知道怎麼辦好,比較典型的有下列四種心理狀態:
  一、如意心理
  這是被拆遷戶獲悉自己所有或使用的房屋要進行拆遷時表現出一種愉快和興奮的行為特徵。形成這種心理的原因是被拆遷戶對舊居的厭煩和對新居的嚮往。當拆遷實施單位進入現場時,被拆遷戶一般都是態度和藹、熱情主動、積極配合。拆遷工作人員與其相處也比較和諧。
  二、恐懼心理
  當房屋拆遷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時,部分被拆遷戶懷有一種恐懼心理狀態。他們在不同程度上關心自己利益的實現,主要特徵是表現出憂慮和慌張,在這種情況下,被拆遷戶對拆遷工作人員一般缺乏信任感,生怕工作人員克扣面積、貶低價格及折舊率等。凡事總是斤斤計較、舉棋不定。
  三、消極心理
  有些被拆遷戶當遇上房屋拆遷的規定、標準、和原則與自己所要求的條件不一致時,就處於一種消極心理狀態,通常表現出一種不卑不亢、行動遲緩的行為特徵。
  四、橫纏心理
  當房屋拆遷工作進入實施階段時,部分被拆遷戶認為這是實現個人利益的關鍵時刻,力求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最大化,以拒不拆遷為籌碼,表現為橫扯和要挾行為。上述消極心理和橫纏心理就是通常所說的“釘子戶”,前者表現軟拖,後者表現硬抗。但二者對房屋拆遷工作的影響基本一致,也是本文論述重點。

一、釘子戶的分類:
  1、漫天要價型:蠻不講理,把動拆遷視為撈一票的機會,撒無賴。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自以為老子天下第一,這一類人,一般沒有後臺,沒有關係,但有三四個狐群狗黨,給他當狗頭軍師,自己並沒有多少文化,也不懂多少政策、法規,這類人中,地痞、流氓,無業人員、刑滿分子居多。一般武來!
  2、後臺撐腰型:有一定的社會關係,自持無恐,有文化、懂政策,喜歡鑽政策的空子,其背後往往有高人的指點。他們以利潤為目標。當他們的目標沒有達到的時候,高層的電話、條子紛紛湧來。他們會見好就收,只要達到目的。一般文來!
  3、自我保護型:他們是社會的弱勢群體,收入較低。以下崗工人、回城知青、幫困人員為主。他們的生活磨練太多了,以至不信任任何人,他們的信念是堅持到底就是勝利,他們對今後的生活顧慮太多了,對生活沒有多少信心,他們計算補償能不能買套房以後,還節餘一點生活費。他們會耍無賴,會點小聰明,他們懼怕權威,對政府不信任,喜歡聽小道,他們信奉只有自己才能保護自己。動遷中,最會漠視他們的利益,因為動遷人員喜歡豆腐挑嫩的吃,柿子撿軟的捏。
  二、產生釘子戶的原因:
  釘子戶除了主觀原因以外,客觀上,當事人雙方沒有完全體現平等、自願、等價的交易原則。其次,工作方式簡單、粗暴,在政策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都是釘子戶產生的原因。
  三、釘子戶的目的:
  要知道絕對正確的拆遷之上還有一個絕對正確的人道主義。要給對方壓力以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不過見好就收,戲不能演過頭。
  四、釘子戶的條件:
  其一:吃透各種法律法規。其二、皮要厚、嘴要兇、脾氣要大、會耍賴。其三、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大風面前不彎腰,天塌下來撐得住,遇事不慌亂,釘子戶的成功與否,在於最後一分鐘。如果家中有見風即倒的老人,則是王牌,因為誰也不敢動。所以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釘子戶的。
  五、釘子戶的手段:
  要文鬥,不要武鬥;要鬥法,不要鬥狠;要智鬥,不要力鬥!
  老百姓和拆遷利益集團的鬥爭一直血光不斷。跳樓、自焚、服毒、鬥毆、上訪、攔車、示威、靜坐、絕食、阻斷路橋、衝擊國家機關……不一而足!自殺壯烈,但代價太大,效果不大。暴力反抗,拆遷集團人多勢眾,且有黑白(所謂“白道”更可惡)協助,明擺著是吃虧。尤其不可以採取阻斷路橋、衝擊國家機關等手段。因為這是卑鄙的利益集團最希望出現的情況。一旦如此,他們即可將簡單的拆遷經濟事件上綱到治安事件,甚至政治事件,順理成章地通過他們掌握的一部分國家機關輕而易舉地將被拆遷戶“名正言順”“合法”解決。

大量的案件證明:
1.
掌握證據,抓住拆遷集團違法違紀把柄這實在簡單,一抓一大把。
2.
吃透各種法律法規(這最要緊),一定可以打垮利益集團!調查發現:在拆遷官司中,知識分子幾乎沒吃虧的,而吃虧的大多是文化不高的勞苦大眾。只要被拆遷戶掌握以上兩條,在加上緊扣《憲法》以及黨和國家領導人對拆遷的言論,就勝券在握……
  記住:要達到目的有時不可以用直接手段,間接手法更有效。
  六、釘子戶的措施:
  1、拖:生病住院,離家出走,找不到人,都可以。在拆遷的每一個環節上盡可能拉長時間,給他反反覆復。時間就是勝利。
  2、撤:面對官府和暴力機關、醫院120-殯儀館,單個被拆遷戶是弱小的無力的,注意:要文鬥不要武鬥。和他們去拼是一定吃虧的。拿好所有的房產文件,拒絕在任何文件上簽字(當然,寫上他們反對《憲法》,批判他們是法西斯之類的譴責文字還是可以的。),拒絕任何所謂”安排“。收集好一切證據,不能簽任何字。
  3、抓:你的拆遷對手們一定有大量的弱點,抓住它們不放。尤其是他們大量違反的“公開公平公正”的拆遷原則:比如說:給某些有背景的被拆遷戶巨額補償費用,你可以要求同等待遇呀!
  4、訪:一去上級機關上訪。二找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也是一支不可小瞧的力量,要想取得滿意的結果就需要人大代表的支持,給鄰居每個人分配一項任務,就是找人大代表,並且讓他們在你寫的上訪材料上簽字,這就意味著政府的有關機構必須以某種姿態來回復,這種回復有時可以作為有利證據;希望大家想辦法能夠說服他們。三找律師咨詢,在接觸過程中,律師有時會陷於矛盾之中,為了代理案件就要展示自己的風采,他如果將案件的全部解決方法都說出來,可能你們就不請他了,如果不說呢你們可能不信任他,所以最好想出一個辦法來解決這些矛盾。
  5、談:告訴他們,你們支持拆遷,但反對違法拆遷,一定要把違法問題理順才可以進行。記住,永遠不談補償問題,決不可以。只談他們的違法亂紀問題,告訴他們,名不正則言不順。一定要他們解決所有違法亂紀(不違法亂紀,怎麼搞拆遷)後才談拆遷。一定要逼他們主動和你談條件,不滿意永遠和違法拆遷做鬥爭,絕對自己不先談條件。以上5字訣應當貫穿整個拆遷過程,適時合理利用。
  七、釘子戶的步驟:
  要做一個“合格”的釘子戶,在拆遷的每一時段要要有不同的對策。
  第1階段公告階段
  當拆遷公告出來時,看清楚拆遷公告內容並最好進行拍照加以證據保全。作為拆遷公告它是拆遷的法律依據,出了公告也表明了它已具備拆遷的條件並領出了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一般內容寫著建設項目名稱、拆遷人、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拆遷期限、拆遷範圍、立項和立項文號,規劃和規劃文號,土地定點和土地批准文號。你可去對照一下公告是否缺少這些要素,特別是缺少拆遷許可證五要素中的三要素:立項,規劃,土地批准書。缺的話你就要小心了。拆遷公告的日子和有效期你也得看清楚,過了有效期還沒拆的話,他必須去補辦。此階段對策要點是裝聾作啞;背後鼓動。 
  第2階段 商談、協議階段
  房屋拆遷都以土地為中心而進行拆遷,所以必須對拆遷後所建設的項目要了解,是作為公用事業還是以經營性的商業開發,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還是出讓土地,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的必須符合國土資源部頒布的第9號令《劃撥用地目錄》,不符合此目錄取得劃撥土地,將追究國土資源局領導責任。國土資源部第11號令(200271日起施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中的第四條明確規定: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未經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取得的土地,此項目不合法,追究國土資源局領導責任,拆遷行為不成立屬違法。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不得接受拆遷委託。另外還應該了解拆遷實施單位資質情況,是否超資質拆遷,(3級資質為3萬平方米以下)是否持證上崗,拆遷資金是否到位。
  此亦為拆遷雙方互相試探、互相摸底階段。動遷補償彈性也很大,被拆遷戶要忍耐、示弱,採用“拖”字訣,逼迫對方主動抬高補償水準。別急~,你急他們就開心~;要沉住氣~,讓他們急~!!!!!不能隨便簽字,因為一旦你簽了字,就視為認可,一定要盯住自己的心理價位,不到萬不得已不降價;你沒偷沒搶,只是在爭取自己的合理要求,一定要心平氣穩……心理素質一定要好噢~,千萬不能怕他們的恐嚇~~。要知道拆遷就是一種心理戰,就看你有多大的忍耐度, 拆遷工作人員手段不外就是以關心騙人、拿文件壓人、以小利哄人、以強制嚇人等等,採用輪翻轟炸,甚至有時間動用流氓、涉黑分子,很多被拆遷戶經不起這樣心理上折磨。投降了!能挺過這一關的人就是基本“合格”的釘子戶。要堅信,大鬧多給;小鬧小給;不鬧不給的方針。團結就是力量!這裏要注意鬧事情不能有頭頭,因為最出挑頭的人往往是對方收買的對象,如果被買通了,大家就象散沙一樣團結不起來了。有事情就私下集體討論,單獨去談,談完後再進行集體討論,團結加互通信息很重要。有想法以掛號信的形式最好,因為你跟對方說過的話都可賴的。寄出去的信對方不理你,你可告知他,不是你不要和他們商量,是你們不跟我談,把皮球踢給對方。掛號寄給哪些地方呢?拆遷辦,建設局,對方當事人,,信要留底,和寄出去的信一起敲上騎縫章,信封和信件也要騎縫章。此階段對策要點是漫天要價;滿足就簽。 
  第3階段 聽證調解、行政裁決階段
  1、了解是否拆管分離。現在好多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實施單位為兩塊牌子,一套班子。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沒有做到政事、政企分開。這個是違規的!
  2、對方一發裁決通知就寄掛號信給拆遷辦,建設局,對方當事人,並將裁決通知複印留底後一並連掛號信退給裁決機關,要求查看五項文件和拆遷許可證,並且對照一下相互間有沒有矛盾。記住!這是你的權利!拿不出就有問題,不能拆!

五項文件為:(一)建設項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計劃委員會批准立項。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紅線圖);一般由地方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是指拆遷人對將來準備實施的拆遷活動所制定的計劃和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由拆遷人開設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專用帳戶,一般由拆遷人、金融機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三方監管。
  地方政府不得違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規定,以政府會議紀要或文件代替法規確定的拆遷許可要件及規劃變更,擅自擴大拆遷規模。詳見(國辦發[2004]4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
  不要以為拆遷管理部門頒發拆遷許可證就一定五項文件齊全。現在好多項目證件不齊全照發拆遷許可證。膽好大的!
違法辦理拆遷許可證,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好多城市都有此現象,例如:
1
上海的周正毅(號稱資產有150個億)的房屋開發也出現了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不到位和土地問題.
2
嘉禾事件, 嘉禾縣珠泉商貿城是一個以商業營業用房為主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現已查明,嘉禾縣在未進行規劃項目定點的情況下,為開發商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先辦理《建設用地批准書》,再補辦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續;在開發商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在缺乏拆遷計劃、拆遷方案和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足額到位證明等要件的情況下,為拆遷人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在沒有按規定程序舉行聽證的情況下,對11戶被拆遷人下達強制拆遷執行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縣委、縣政府濫用行政權力強制推進房屋拆遷,去年12月份以來,先後對11名公職人員進行了降職、調離原工作崗位到邊遠鄉鎮工作等錯誤處理,並錯誤拘捕李會明等3人。
  被拆遷戶要認真核查5項文件,特別注意土地的取得和是否足額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入專用帳戶。肯定會有所收穫。這樣和拆遷人談判也就遊刃有餘.在沒有協商好前不能簽任何字,保管好所有的房屋證件,因為這是你的原始股票!
3
、抓住要害:“公開”“公平”“公正”一招致敵。例如,評估單位沒有選擇、評估結果沒有公示、暗箱操作、給某些有背景的被拆遷戶巨額補償費用......等等。數不勝數,你可以要求同等待遇呀!強烈要求上榜公佈已經走人的被拆遷戶補償,按規定,這是必須的!現實中幾乎每戶被搬的人家都被要求保密補償費(否則,獎金、補助沒有......等等)。為什麼他們要如此。因為只有不讓被拆遷戶互通信息,才可讓其他人心中無底,無法參照,才可以進一步壓低其他被拆遷戶的補償費。既然你不敢根據國家要求“公開”、“公平”、“公正”,那麼,咱們就好好聊聊價錢!不要錢只要房子的人家,要求同一家評估單位對自己的原有住房和給的住房一齊評估。--其中奧妙自己體會。
  能挺到第3階段的被拆遷戶都是好樣的,也是團結的關鍵時刻,堅信成功在於最後一分鐘,要相互支持,大家一起撐;要有強遷也一起的信念!此階段對策要點是老生常談;對天鳴冤!
4階段執行、行政救濟階段
  1、現行政策環境下,行政強拆的可能性小了,司法強拆多了。現在行政救濟進入謊謬的司法怪圈,例如,建設局通過單方面的裁決進行拆遷,雙方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在三個月內可進行起訴,現實情況是對方當事人(拆遷人)在作出裁決後也對裁決不服進行起訴(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惡人先告狀,一起訴就進入了司法程序,就可強制拆遷,在法院的幫助下甩掉被拆遷戶進行強拆,把被拆遷戶帶入被告缺位的怪圈中。簡直就是豬八戒倒打一耙。強拆目的達到後對方當事人再進行撤訴,這樣就免去了法院的責任。受害人不服你去告吧,拆了就不怕你告了。受害人起訴,法院審理,一審謊唐的判決下來:舉證證實非法頒發拆遷許可證,但拆遷合法性與本案無關,裁決合法,安置合理,維持原裁決。這種情況發生我們怎麼辦?應該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非法頒發拆遷許可證。由於拆遷許可證案件審理結果可能影響拆遷裁決案件的最終勝負,人民法院在審理許可案件時有可能中止裁決案件的審理。事實上按現有法律法規來講在城市房屋拆遷中根本領不出一張郃法的《拆遷許可證》。其中重要原因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當然領不出合法的《拆遷許可證》。法律規定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掛牌。但土地證還在老百姓手裏沒有經過注銷和變更土地登記,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能進行招、拍、掛,按《土地管理法》規定不能辦理國有土地批准書,也不可能和開發商簽定國有土地使用合同書,這就好比一女不能嫁兩夫。同時《拆遷條例》規定具有拆遷人資格的拆遷人,必須持有國有土地批准文書才能辦理拆遷許可證,一方面國土局不能辦理國有土地批准書,另一方面必須具有國有土地批准書,所以按現有法律法規來講是永遠辦不出一張郃法的拆遷許可證,永遠辦不出,辦出來的話全都是不合法的。說得簡單點,假如土地證在老百姓手上,國土局發出國有土地使用證給開發商,國土局直接違反《土地管理法》和“一物一權”的民法基本原則;假如國土局沒有發出國有土地批准書,建設局發出拆遷許可證,建設局就違反《拆遷條例》。沒有拆遷的合法性,哪來裁決合法性,更哪來安置合理性!不過到現在還沒有聽到多少拆遷戶贏了官司的!(難啊)
  2、君不見哪個城市的拆遷最後不是靠拆遷雙方的談判解決的,經過以上數個回合較量,當釘子戶肯定比聽話搬遷能得到更多的實惠,誰能堅持到最後,誰就獲得勝利。
  3、以上如果所有招術不行的話,就只有漫漫上訪路了,保管好所有的房屋證件及對方所有違規違法證據(看了這麼多,相信你會找到好多證據......)記住!要有信心、決心和恆心。勝利終會屬於你!此階段對策要點是全家動員,老弱病殘齊上陣。
    本文初衷和目的:為完善我國現行的拆遷方面的法律法規做貢獻。對中國來說,只有真正依法拆遷了,釘子戶自然就少了,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 在地生活大陸港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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