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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2 11:21:47瀏覽235|回應0|推薦3 | |
我家娘子查到之後嚇一跳不說,同時也陷入天人交戰:到底要不要去舉發G小姐? 舉發?貪污是重罪,G小姐得抓去關不說,整個系上甚至學校勢必也會搞到天翻地覆,以後在這裡還怎麼待下去? 不舉發?要是以 在審慎思考了幾個晚上,我家娘子決定把這件事向系上一位她認為有正義感且當過系主 但過一陣子之後,發現這件事是典型的雷聲大雨點小:Q教授不僅是把G小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甚至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就連提都不提這件事。不僅如此,雖然G小姐貪污的風聲早已傳遍了整個系甚至到了學校的會計室,但就是沒人願意出來處理這件事。 我家娘子為這件事有點沮喪,覺得世上沒有公理;別系的老師職員、學校行政單位的同仁聽到以後也嘖嘖稱奇。但神奇嗎?老實講一點也不! G小姐只是一個聘雇人員,她貪污貪到全系都知,但全系沒有一位教授願意舉發她,理由很簡單:因為沒有人要當壞人,而且每一位教授都有見不得人的地方。 G小姐拿的是學校公家的薪水,而不是老師的薪水。今天我如果跳出來舉發G小姐,省下來的是公家的錢,我不會因此而加薪,但可能因此在出校門口的時候被G小姐找來的打手砍兩刀,至少也是跟人家結下一輩子的仇怨,請問我何必? 此外,每年學校都會編列一些 不管是學校的錢、國科會研究專案的錢,大學裡的教授藉虛報器材、助理薪資等方式來A錢,在校園裡早就已經是公開的秘密,這些G小姐自然也知道。甚至換句話來說,G小姐也只是學著這些老師們A錢的手法跟著一起A而已;既然教授可以A,沒道理行政人員就不能A,對吧? 對於這些教授來說,G小姐A錢並不是什麼重要的事,但如果把她舉發出來,到 更不要說在此之前,很多教授把G小姐當成跑腿的小妹,連出國時家裡的貓要有人去餵這種事都敢叫G小姐去辦。所謂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當初使喚G小姐跟使喚菲傭似的教授,如今遇到這種事又有誰好意思出來開第一槍? 於是,這個發生在大學校園裡「茶壺裡的貪污」,就這麼莫名其妙地被發現,然後毫無意外地默默歸於平靜。G小姐依然每天到學校上她的班,不同的是她開的車變好了,拿的包包也變高級了,雖然學生們謔稱她拿的包包上與車輪的鋼圈上好像有校徽的影子,但說起來這也只是正義人士的自我心理安慰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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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