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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2 00:13:14瀏覽300|回應0|推薦3 | |
今天和一位小小朋友發生了一件可以說是雞同鴨講的爭執 有一種敘事說理的方法 叫做對比(或說對照也行) 舉個很常見的例句來解釋一下好了: 餓的話,醬油泡飯也吃;不餓的話,燕窩魚翅也不吃. 愛的話,窮小子也嫁;不愛的話,億萬富翁也不嫁. ======================================================= 因為要強調餓與不餓的差別 所以在舉例的時候 最好拿兩個差別很大的東西來做對比==> 餓 所以醬油泡飯也吃 不餓 就算是燕窩魚翅也不吃 而醬油泡飯跟燕窩魚翅是相差很遠的東西 一般人應該很容易從這句子裡 看出餓與不餓的差別 我以為這是很簡單可以理解的道理 因為自己一向是這樣使用文字的 ======================================================== 可是今天遇到一個傻眼的例句: 愛的話,千萬富翁也嫁;不愛的話,億萬富翁也不嫁. 這就好像說: 餓的話,牛排龍蝦也吃;不餓的話,燕窩魚翅也不吃. ======================================================== 上面這兩個例句有沒有錯? 嚴格說起來 不能說"有錯" 但顯然不太好 因為這很容易讓看的人覺得困惑 好像愛與不愛 餓與不餓的差別並沒有很明顯 然後跟小朋友討論了很久 小朋友堅持她的邏輯沒有問題 那時還真有點朽木不可雕的生氣 ========================================================== 不過後來想想 說不定小朋友想要表達的 並不是文法與邏輯上的問題 而是她自己的價值觀-- 就算是愛 也要千萬富翁才嫁 不可能嫁窮小子 就算是餓 也要牛排龍蝦才吃 不可能吃醬油泡飯 =========================================================== 腦筋轉到了這點 就不由得覺得自己真的是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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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