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因故滯留日本或也無視檢方的聲聲傳喚,因此由證人改列為被告並發布通緝,伴隨原先橘子【申請護照】的該等【授益】【行政處分】也受到主管機關的【廢止】,另該業已發給的【實體】【護照】也要被【註銷】。
護照是國際間的通行證,是國家或地區政府發給的旅行證件(即發給人商請相關國家政府惠予護照持有人【保《護照》顧】),是【實體】可見的【PASSPORT】,眾所周知。
一般情形,發給護照的前提要件是申請人(如橘子)的【護照申請】,經主管機關審查,於認為合致法律的規定後,主管機關就做了一個俗稱【行政處分】的【意思表示】説【准】給【橘子】一本護照。
這個【准】的前置作業有內部承辦人員的擬辦上簽,再經由中間主管的【過水】,乃至最後的【決行】是代表該機關意思表示的説【准】給【橘子】一本【實體可見】的護照。
俗話說【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必須【《廢止》該抽象的《行政處分》】及【《註銷》該具體的《護照》】,因此閱讀者或有【護照《廢止》、《註銷》】的假象迷惑,或有【心迷法華轉】的所謂【暈車車】,乃至於以為是媒體工作者的【故弄玄虛】,甚或【脫褲子放屁】。
寫錯了, 是數位相機,
我們跑了三間電器行, 那時候這家普通的相機最便宜,
一時大意,我們從普通相機改成數位相機 ,就被騙了上千元的港幣,
還好錢馬上還我, 警衛總監 還叫我 那張信用卡馬上不要再用
我身邊常遇貴人相助.❤️
歡迎tzi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俗話說吉人自有天相,我們也相信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真實不虛。
【普通相機】與【數位相機】,
雖僅兩字之差,差點害錢跑路,
還好如格主所説【貴人相助】。
阿丙0.6 於 2024/10/28 06:03回覆歡迎tzi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格主海外遊歷,如同逛家門,除了羨慕也有祝福,我相對的屬於井底之蛙,
到目前為止僅出國到過泰國的普吉島幾天,是跟隨縣政府的考察團而去的,
幸運的那年里幹事業務比賽勝出。
tzi格主分享了很精采的故事,文筆頗佳,娓娓道來,引人入勝,如身歷其境。
基督教青年會(YMCA)德智體合一,服務有口皆碑!
格主交遊廣,不簡單。
四個警察和警衛總管陪同格主到店討回公道,不馬上水道渠成,如何的可能。
海外【保護照顧】與護照相依,格主的故事印象深刻,久久清晰印在腦海裡。
阿丙0.6 於 2024/10/28 03:51回覆請問
護照被註銷後,在海外的當事人該怎麼辦?
歡迎花鼠妹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不好意思,我僅出過國ㄧ次,實務經驗不足,
然而我在網路上找到【外交部通訊】,略以:
【⋯駐外館處即可核發專供返國使用
之旅行文件《諸如3個月內效期或入國證明書》,
供當事人持憑返國。】
外交部通訊
https://multilingual.mofa.gov.tw/web/web_UTF-8/out/2606/business_5.htm
阿丙0.6 於 2024/10/27 21:59回覆關於護照的廢止與註銷,稍有補充
第一、【護照的廢止】是指繼續性質【行政處分】的終結,什麼是行政處分,白話來說就是【決定】的意思,我們每天的日常生活也都不停的在做決定的動作,行政機關的決定叫做【處分】,檢察官的起訴或不起訴處分也是廣義行政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處分,惟刑事訴訟法有特別的規定,法官的決定叫裁判(裁定、判決)。
第二、行政處分有負擔性質的如開罰單,有授益性質的如給護照,行政處分有一次性的如開出一張罰單,有繼續性的如護照可以使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於【廢棄】繼續性授益的行政處分時,一般不採溯及既往的所謂【撤銷】,俗稱【信賴保護】原則,而是採向日後失去效力的所謂【廢止】,先前蔡英文政府於年金改革時對於繼續性授益的行政處分採【溯及既往】致破壞法治國家的法安定性原理(竟含【契約完結】的已退休人員),頗不足取,縱有大法官的背書,相信於日後還是難逃歷史批判、檢討的宿命。
第三、就學界通説及實務肯定,均認為【行政處分】是【具體】的決定,相對於法規的【抽象】規定,我於內文用【《抽象》行政處分】的【廢止】對比具體護照註銷的事實行為,並不是別出心裁或另有發現,而是認為【抽象】與【具體】是對比流動的概念,是【比較級】,無誤,例如我腦海裡浮現的【人】是抽象的泛指所有人類,對比於腦中浮現相約在今天下午三點見面的張三則是具體,又今天下午相遇有溫度實體的張三,竟也將前面腦海裡原屬具體的張三變成是抽象的,行政處分【廢止)的具體之於行政法規的抽像,事實行為【註銷】的具體相對於行政處分【廢止】的抽像,蓋抽象、具體的概念是流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