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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阿丙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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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蔗無雙頭甜
    2024/10/11 06: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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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蔗曾經是台灣最重要的農作物之一,有原料用的白甘蔗及人食用的紅甘蔗,白甘蔗的製糖,聞名國際,紅甘蔗的食用,牙齒要小心。

    小時候常見台糖小火車經過,乃至於回想起小時候於十字路口的旁邊標有【小心火車】的牌告。(註1)

    蘇軾水調歌頭説【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此事古難全》】,民間俗語的【甘蔗無雙頭甜】與蘇軾的【此事古難全】兩相輝映,彩繪出【知足心境寬】的圖像,也如同天邊一道美麗的彩虹。

    我們無法選擇父母,涉及【廣義】的繼承問題,除了法律的繼承規定是屬於【人為的記號】之外,另有生物繼承的關於基因傳遞則屬於【自然記號】,人為記號沒有必然性,例如紅燈停綠燈行,反過來也不能説不可以,靠右靠左的道理也是。

    自然記號有其必然性,任何人都無法更改,除了上帝,基因的傳遞即是其一,有人遺傳了生理的優勢,有些則屬心理,有些繼承高血壓卻沒有糖尿病,有些繼承靈敏的想像力卻得了躁鬱症,不管怎樣,要能夠接受自己,順服上天的安排,不管是生理的還是心理的,不管是積極的關於別人有我沒有,還是消極的別人沒有我有,沒關係,一切都會過去,不要難過,一枝草一點露,相信上帝(大自然)的安排會超乎我們能夠理解的美好,至少(最低消費)會如李叔同所説的【悲欣交集】而不是【全苦】。(註2)

    民間俗語的【甘蔗無雙頭甜】意味著【概括承受】的自然法則,人為記號的法律模仿自然記號的天與地,老子道德經説:【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於法人(財團+社團)的合併方面設有【債權債務必須《概括承受》】,於自然人的死亡方面設有【繼承人《概括》繼承被繼承人死亡時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要麼全盤接受的概括繼承,要麼選擇拋棄或限定,不能選擇只吃會甜的那一段,於相對抽像的法律原理,習慣上我們稱為【損益同歸】,【損益同歸】與【甘蔗無雙頭甜】耐人尋味。

    註:小心火車與金輪舅舅

    https://blog.udn.com/u0928928469/180702161

    註2:這個世界,蔡藍欽

    https://youtu.be/Z7ES_JDS9H8?si=1TNAnvP1UeKowf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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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旭日初昇
    2024/10/15 09:51

    阿丙兄以物喻(法律實)務的功力,令人讚佩!

    阿丙兄多聞法務專業紮實,不言而喻!!!

    歡迎旭日初昇格主蒞臨,謝謝留言讚美

    不敢當,還在學習,有你真好。

    阿丙0.62024/10/15 14:06回覆
    1樓. 米若絲
    2024/10/11 10:24
    甘蔗榨汁,沒有頭尾的問題,這不就損益同歸了。不過人是很奸詐的,好康的先暗槓、轉移,留下爛攤子讓別人去承受。

    歡迎米若絲格主,謝謝留言分享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事宜則有功。】

    相信【甘蔗無雙頭甜】該句成語流傳的時候,

    應該還沒有所謂販賣甘蔗榨汁的行業,

    而是用堅硬的牙齒連皮一起【嗑咬】。

    格主舉例的【甘蔗榨汁】很好,也很有趣,

    如果沒有如後段所述的【奸詐】商業行為,

    那麼頭尾ㄧ起【加起來再除以二】,

    是符合【損益同歸】沒錯,也似【互補】,

    俗話有説【無奸不成商】,

    究竟是普遍共識還是容有誤解,

    我們無法證明。

    而如格主所說【留下爛攤子讓別人去承受】,

    即【好康的先暗槓、轉移】,

    證之人性,想必也是不無可能。

    阿丙0.62024/10/11 12:1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