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一,豈有此理 - 寄居者說故事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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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寄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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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分之一,豈有此理
    2013/12/13 06: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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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日子,「多元成家」的議題在台灣鬧得沸沸揚揚。護家聯盟走上街頭,為保衛家庭價值發聲,遊行人數高達三十萬人。到底這個提案有何不妥,讓這麼多向來不參加遊行的台灣媽媽們深感不妥,不得不走上街頭表達她們的憂心呢?

    讓我們跳出情緒性的攻擊和謾罵,以一顆理性平和的心,仔細檢視同性戀團體提出的草案。

    婚姻平權法案,是同性戀團體三個草案中,唯一一個通過立法院一讀待審的。(註一)

    這個草案的目的在修改現行民法,牽扯極廣,如獲通過,將更改民法第972條、第973條、第1000條、第1001條、第1002條、第1003條、第1003-1條、第1004條、第1005條、第1006條、第1007條、第1008條...

    總共要更改七十六條民法!

    更改什麼呢?

    同性戀團體提出的草案,要在民法有關婚姻家庭權利義務的法條中,「男、女、夫、妻、父、母」的字眼全部拿掉,改成「配偶」和「雙親」。

    也就是說,此草案一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裡的婚姻,將沒有「男女」,也沒有「夫妻」;而民法裡的家庭,將沒有「父母」。

    朋友們,你同意嗎?

    同性戀團體的主張是,同性戀也有合法結婚的權利。所以為了同性戀者要結婚,民法對家庭和婚姻的定義必須更改。

    在同意或反對此草案之前,讓我們先探討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同性戀者真的想結婚嗎?

    我們來看看荷蘭的數據。

    荷蘭是全球第一個將同性結婚合法化的國家,至今已經有十年的歷史。根據荷蘭國家統計局的數字,同性戀婚姻僅佔荷蘭全體婚姻總數的百分之三點六,而且從2001年到2005年,每年以18%的速度迅速減少。(註二)

    看到沒有?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之後,想結婚的同性戀者反而愈來愈少。

    合法結婚,對同性戀者來說,真是不可或缺的權利?

    如果是的話,為什麼在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裡,決定結婚的同性戀者愈來愈少?

    第二個問題:同性戀者當中真正結婚的比例有多少?

    根據一個學術機構在荷蘭作的調查,異性伴侶中結婚的比例高達百分之八十,但是同性伴侶中結婚的比例只有百分之二十。(註三)

    什麼!原來在同性戀婚姻合法的國家裡,八成的同性戀伴侶是不結婚的!

    台灣的同性戀團體整天吵著要合法結婚的權利。朋友們,你覺得他們要到之後,真正會去登記結婚的會有多少?

    第三個問題:想結婚的台灣同性戀人口,到底有多少?

    根據成大的一項調查,台灣的同性戀者,不超過全體人口的百分之四點五。(註四)

    假設上述荷蘭的同性結婚二成比例適用台灣,百分之四點五的二成——台灣同性戀人口中真正想結婚的,不到全體人口的百分之一!

    為了這不到百分之一的想結婚同性戀人口,台灣必須更改總共七十六條的民法,把「男女」、「夫妻」、「父母」,從婚姻和家庭的法律定義中移除?

    百分之一的異常行為,有權要求百分之九十五的台灣人,改變他們對正常婚姻的定義?

    朋友們,你同意嗎?

    我不同意。

    豈有此理。

    附記:本文章所有事實數據皆為網上公開資料,歡迎讀者們自行轉貼引用。

    註一:草案全文

    註二:維基百科

    註三:iMAPP Research Brief

    註四:成大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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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樓. 日月光明 LKK
    2015/07/02 08:43

    如果兩男可以結婚,三男有何不可?如果同性婚姻應該受到保障,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婚姻為何就不該受到法律公平的保障?既然要求公正平等,那麼任何形式的多元婚姻都該受到保障。

    法律上的公正平等是多元婚姻成立的理由嗎?完全不通!只是一小撮人自以為是吧!

    謝謝你的留言  寄居者2021/01/03 04:00回覆
    76樓. 繽紛
    2015/06/11 22:33
    喔...好久沒見到您呀,一切都好嗎?

    都好,謝謝您的問候。愛你喲!

    這兩年很忙,沒時間寫文,偶爾上來逛逛,到處按推薦,順便刷一下存在感。(聽説太久沒登入會被停格大笑

    寄居者2015/06/12 07:53回覆
    75樓. Pharos
    2015/02/10 13:16
    黑皮 黑皮

    http://blog.udn.com/pharos01/article
    也祝你快樂!大笑 寄居者2015/06/12 07:54回覆
    74樓. 烏拉瑰本尊在此
    2014/08/15 03:16
    很久不見。
    (udn)
    愛你喲! 寄居者2015/02/08 10:40回覆
    73樓. 小美莉
    2014/06/10 20:53
    AA好美的文章!!
    愛你喲! 寄居者2014/06/26 13:49回覆
    72樓. 泰強
    2014/06/08 18:33
    開心(ㄏㄏ、ㄎ、哈)搞怪(咧咧)下午好!!好友祝福你周日愉快~
    愛你喲! 寄居者2014/06/26 13:49回覆
    71樓. 笑笑-綠洲 明湖 故鄉情!
    2014/05/21 23:26

    如果修法成功,那台灣不都成為無父無母的孤兒!

    荒唐之至!

    民進黨徒和同性戀敗德團體搞出來的笑話。 寄居者2014/06/26 13:49回覆
    70樓. 風之景
    2014/03/07 12:03
    大任之一
    皎龍之掌控力之一
    懷疑 寄居者2014/03/12 15:18回覆
    69樓. 自由聯盟
    2014/02/28 15:59

     

    歡迎常來交流

    這是我們揭發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後,無用於制裁黑心廠商的文章

    標題是

    驚!食安盟洞燭機先----立院做秀式修法,NO制裁黑心食品

    http://blog.udn.com/linshow/11235517

    微笑 寄居者2014/03/12 15:18回覆
    68樓. 台灣首`散`
    2014/01/24 23:55
    強制約束其他人可以嗎?

    我校單親家庭學生戰10分之一多.

    如果為了他們的感受.

    強制約束其他人不准唱懷念父親.歌頌母親的歌.可以嗎?

    的確,少數人無權強迫多數人。 寄居者2014/01/29 00:0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