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禮拜到 139 線道的桐花步道健行,出發前我就先替自己訂下一個原則:不管有沒有走到終點,只要走 15 分鐘就折返回程。
沒想到這條步道沿途還有不少上上下下的坡道,走起來比想像中耗體力。還好事先設下 15 分鐘的時限,不然一路走到底,不知道還要花多久時間才能走回 139 縣道。不過即使只是短短的一段路,也已經讓我走得滿身大汗。

回想以前,我騎著機車跑 139 線道,先走鳳山寺附近的步道,走完後再去賞鷹步道,最後還能到松柏嶺茶香步道繞上一圈。那時候體力充沛,國健署建議每週運動 150 分鐘的要求,我幾乎一天就能完成大半。
相比之下,現在的體力真的和以前差了不少。
如今每天起床、吃完早餐後,大多數時間就是待在家裡吹著冷氣,一邊喝著飲料,一邊看股市、看影片。偶爾搜尋到幾張喜歡的圖片,就拿起畫筆,把眼前的景色畫進作品裡。
人生不同的階段,生活方式也跟著改變了。以前享受的是到處奔走的充實;現在則是在舒適的空間裡,看盤、畫畫,過著自己的生活。雖然體力已不如從前,但能夠找到讓自己感到自在的步調,也未嘗不是一種過日子的方式。
身體不好通常因為吃太好,容易疲倦尤其是警訊,
走路不算運動,沒出汗不算,心跳沒加快也不算,
多動當然最好,動不了的唯一健康辦法,少吃,
戒除所有飲料只喝水,肉類及油炸美食必須斷捨離。
張二狗 於 2026/07/09 22:08回覆
張二狗 於 2026/07/09 22:07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