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牽著家中養的狼犬上街遛躂,這隻狼犬平時見到機車經過都會想衝上去咬人,事發當日,狼犬掙脫狗鍊本來要攻擊一名路人,後來轉而攻擊一名騎機車經過的女子,造成女子及其友人受傷血流如注。
惡犬咬人的事件經常發生,只是此事件的飼主在惡犬咬人之後非但沒有道歉,還罵對方髒話,讓人不禁搖頭嘆息。
養狗的人應該都知道,狗兒平常是需要教育訓練的,尤其是對於會攻擊人的惡犬,或大隻的飼養犬,教育訓練是絕對必要。
三年前我工作室鄰居的狗就曾經咬傷過我的朋友,雖然鄰居的狗兒並不是在街上咬傷人,但是因為當時鄰居不知何因大門沒有掩上,而他家的狗兒又剛好在門邊走動。
我的朋友上樓來按鈴,狗兒就突然衝出來咬傷了朋友的小腿,後來我出面處理,雖然對方很有誠意道歉,但是他們經常開門進進出出,有時大門敞開數分鐘的時間,鄰居的狗兒就會跑出來樓梯間遛躂,見到人就狂吠不已,甚至撲到人身上讓人非常恐慌。
我的鄰居每次都告訴我:「不要緊張,牠不會咬人的。」
是的,我可以不要緊張,可以不要怕被咬,但是來找我閱讀的小朋友,好幾次站在樓梯間遠遠看到鄰居的狗兒狂吠,就會大喊:「老師!快來!有狗!」
我當然知道「有狗」,知道小朋友簡短兩個字:「有狗!」,是希望老師快來「救」他們,但是老師也是站在門邊伺機行動啊。
我根本不敢告訴孩子:老師比你還怕狗,因為老師小時候剛學會走路時,一時調皮爬到狼犬身上當玩具馬騎,結果狼犬突然兇性大發,把老師摔到地上,還撞到桌角,只差沒把老師咬傷。這當然是老師的錯,也是大人的疏忽。
自此之後,老師就對狼犬敬而遠之啊。
以前我好幾次跟鄰居溝通,請他們開門時記得把家狗拴好,以免衝出來咬傷人,但是鄰居的答覆是:「牠很乖,牠不會咬人。」
是嗎?那為何我的朋友只是站著按門鈴就被咬傷呢?
帶家犬出門遛躂,如果牠會習慣性攻擊人,或是曾經有咬過路人的記錄,飼主切記一定要為狗戴上防咬口罩,並繫上鍊繩。
依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如「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飼主是會受罰的。
如果沒有為狗兒做好防護措施咬傷路人,飼主也會因過失傷害人而必須擔負法律責任。
每一個飼主都不該因為要受到法律制裁,才去想到為狗做好防護工作。
既然愛狗,就要把狗兒當人一樣來管教,除了要細心保護牠免危險,也要免於牠外出時因為飼主的「溺愛」為所欲為而傷害他人。
狗兒雖然不是人類,但還是可以被教導。
如果真的是不能被教導的狗兒,就不該放任牠到街上肆意妄為。
這是對無辜路人的基本尊重,也是個人公德心的素養。
一個文化水準的提升豈止是著眼在大方向的努力?
個人的修為,對他人的尊重,對所居住環境的愛護,都是國民水準的指標。
公民教育不足,公德心低落,是近來台灣社會亟需共同努力的目標啊。
蘋果蘇打~~ 寫於 2010. 9. 17
參考動物保護法:〈http://www.coa.gov.tw/show_lawcommond.php?cat=show_lawcommond&type=A&serial=9_cikuo_20040915105337&code=A09〉
引用新聞:《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libertytimes/20100916/index12845880450478825002.html》
是啊,所以我一直反對養寵物,除非是不能帶出門的,例如熱帶魚。
尤其是狗,既會隨地排大小便,又會有攻擊性,即使舔人都讓人覺得不舒服。
有些人會用硫酸等物品去攻擊狗,雖然引起社會大眾的非議;但個人覺得:
一、此人是否曾經受到狗的攻擊;
二、會被路人攻擊的狗,應該主人不在旁邊。顯然主人未盡「管理」之責。
政府應該規定:有攻擊性的寵物(例如狗),如果沒人牽住,該動物受到他人攻擊而致傷害時,主人不得請求賠償,以加重主人的責任。
狗仗人勢,人仗狗勢。這好像是說狗因為有主人在,認為有靠山得以胡作非為。但這是個果的敘述,因卻是我們忽略的。這也是用人的想法有的推論。比如說,我老爸是xx委員,你敢動我一根寒毛?
在狗世界裡面就不是這回事。狗是群居動物,一群狗裡面一定會有一隻帶隊狗(pack leader),和狼群相似。有飯帶隊狗先吃,要搶地盤要打架都是帶隊狗出面。
當狗與人關在家裡時,狗與人變成了一個pack。這個pack裡面對狗來說還是要有一個pack leader。如果狗主人不是pack leader,狗就自然成為pack leader。狗主人就變成了狗的嘍囉。這是狗的天性,不會改變的。許多狗主人看不清這事實,說『我對狗這麼好,這麼愛牠,一叫牠就過來,又給我親又給我抱,牠當然認我是主人』。接下去就是無窮盡的問題。
怎麼看who's the boss?舉兩個例子。
狀況一:有人按門鈴,狗就衝到門後吼叫不停。嘿,有人來到我們地盤,我﹝狗﹞是pack Leader,當然是我出面。有人會說這是條好狗,會看房子。這說法忘了只要狗主人在家並且狗主人是pack leaer的話,遠遠叫兩聲還可以,還輪不到狗出面。
狀況二:遛狗時狗主人是走在狗後面。長官照相坐中間,走路走前面。pack leader一定是走在前面的。有些嚴重的,被狗拖著走,不知道是誰溜誰。
所以狗仗人勢並非是因為狗靠人,而是狗自己已經是老闆。
許多狗主人知道自己的狗有問題卻不知如何解決,只好送去狗訓練班。經常在訓練班好好的,一回家又不行。變成非常挫折感。人要面對自己的問題承認自己不對是需要極大勇氣的。
家裡小孩有問題其實也是同樣的。Suepr Nanny這節目是在人的方向。但我覺得人比狗複雜多了。
然而狗就是狗。
這輩子唯一被狗咬的經驗,就是當時鄰居口中「很乖,不會咬人」的狗。那時不知怎地,狗兒突然竄出來,剛好手上抱著易碎的重物,閃都閃不掉,硬生生讓牠咬了一口。
狗主人還算明理,當場道歉,言明賠償醫藥費。我是毫不客氣,立刻到醫院包紮(中型犬咬的傷口不小)、打破傷風、狂犬病疫苗,然後把帳單塞給他。狗主人雖然如數照賠,只是看到「狂犬病」三個字,臉色變得很難看
。
這條狗也很奇怪,後來見到我就狂吠,許是上輩子結的怨。有一回趁牠主人不在,給牠一個凶狠的War Face,才稍微收歛一點。狗輩欺善怕惡,由此可見一斑。

臺灣養惡狗的惡人,到處可見,而且視惡狗欺壓路人為理所當然。這個新聞只是冰山一角。我們的執法單位,坦白說,沒當一回事。
回應文才放上去,就看到國家地理雜誌Dog Whisperer新的一集。
蓋太太養了一隻拉布拉多,鄰居養有各式各樣的兇狠腳色。有美國鬥狗﹝American Bull dog﹞,德國狼犬,Akita。蓋太太溜狗時她的拉布拉多就被這些兇狠腳色攻擊,只好向Dog Whisperer求救。主持人說無法不讓這些鄰居狗出現,就必須知道如何處理這種被攻擊的狀況,否則根本無法出門溜狗。
要解決蓋太太的問題,不是要加強訓練拉布拉多,而是要訓練蓋太太以及她小女兒對狗的態度。狗是靠Instinct過日子,非常簡單。沒有過去,沒有將來,只有現在。狗不會君子復仇三年不晚,也不會研究如何存退休金。人就複雜了。把人的複雜加在狗身上,狗就抓狂了。
主持人帶著蓋太太,蓋太太女兒和拉布拉多走一次鄰居的死蔭幽谷。指出蓋太太的錯誤,然後示範正確態度。接著要蓋太太親自帶狗走一次。看到問題都解決,三個星期後來驗收。如果還是正常,就是謝謝收看。
主持人口上的一句話:I train people, not dog.說明了一切。
美國國家地理雜誌頻道Dog Whisperer這節目是專門介紹如何解決狗的問題。包括狗衝出門咬人啦,狗咬客人啦,狗不停叫啦,等等族繁不及記載。說來說去就是兩件事:
第一是錯把狗當作人來養。狗就是狗,人就是人。把狗當人養或者把人當狗養都是不對的。但要那些狗爸爸狗媽媽承認他們養的狗不是狗兒子,他們會要同你拼命的。
第二是要承認狗的問題是狗主人造的。
Dog Whisperer主持人去任何一家解決狗問題,都是需要狗主人認清上面兩事實才能談下去。
如果你在台北,我相信建國花市一定有貓薄荷,不過這種東西不能常用(常用可能就沒效)。
http://tw.myblog.yahoo.com/pingping-mart/article?mid=2348&prev=2349&l=d&fid=1
另外這個英文網頁說如何在自己家裡做趕貓的東西。 基本上是辣椒粉,肉桂粉,薰衣草等放在你不喜歡貓去的地方。
http://www.ehow.com/how_4546406_make-homemade-cat-repellent.html
按照民主原則,應該是好漢做事好漢當。
因此,此次事件應該由那條狗付完全之責任,他的主人又沒有咬人,所以和主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否則,難道啊扁、啊馬做的錯事也要我們去負責嗎?